李晓禺:文学人类学视野下的故乡叙事|论文 发布日期:2018-05-15   作者:李晓禺   点击数: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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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故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在文学人类学视域下,故乡具有复杂而立体的多意层面,即作为地缘的故乡、作为族群的故乡和作为“他者”的故乡。同时,故乡叙事作为人类基本精神诉求之一,从“自然故乡”到“文化故乡”的话语建构过程,是作家对其民情风俗进行“深描”、使故乡无名的地方性知识上升为具有人类普世性意义话语的过程,也是作家进行文学地图重绘的过程。
  关键词:文学人类学;故乡叙事;地方性知识
  “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作家对故乡的书写历来是常写常新的母题。这一母题小到家园之思,大到国族之恋,无不体现出其作为“叙事代码”所具有的‘超越个人和集团共同体,适用于不同的话语甚至语言系统,“超越具体的时间(时代)和空间(文化区域)”,而且有时间上的延续性和空间上的延展性”的人类学意义。我们认为,从文学和人类学互动的角度来看,故乡叙事至少包含了四个层面的故乡书写一作为地缘的故乡、作为族群的故乡、作为“他者”的故乡和作为文学地理空间的故乡。本文尝试以现代中国故乡叙事为例,从人类学“写文化”的角度探讨故乡叙事从乡土(自然)故乡到“文本(化)故乡”的转变、超越文学地理学的建构和重绘。
  一、地缘层面的故乡
  人类学家认为,人类文化的发展和延续不仅具有时间维度,也具有空间维度。地理空间是作家生命的诞生地,也是创作的出发点,从这一意义上讲,故乡首先就是滋养作家的一个“自然”地方,也是一个拥有丰富“地方性知识”的独特地方。古今中外无数作家的创作经验表明,故乡的“自然物理状态”不仅决定着作家的文学回忆,更影响着作家的创作取向、甚至是价值取向。其实,中国传统文论的“知人论世”说和当代地域文学研究的热潮等,无不从另一个角度证明着文学与作品“地缘故乡”的关系。
  据学者考证,在屈原之前“故乡”一词并不多见,但“故”与“乡”已经常出现“乡者,向也”,其命名有聚集而拱卫国主贵族之意—“乡”是包含了血缘因素的地方行政组织。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中写道:“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生,也就是血,决定了他的地。”“地缘血缘化”,其实就是人和故乡的关系血缘化了,这样,即使你离开了土地,却永远离不开“故乡”,甚至离得越远,念之弥深,正如马尔科姆•考利所说:“即使家乡将我们流放,我们仍然对它忠诚不变,我们把家乡的形象从一个城市带到另一个城市,就像随身必带的行李一样。”以现代中国乡土叙事为例,几乎每一位成功的乡土作家笔下都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园地”:鲁迅的鲁镇彭家煌的“湖南乡镇”、许杰的“枧溪村”赛先艾的“贵州”王鲁彦的“宁波乡下”沈从文的“边城”师陀的“果园城”等等。艺术从来就不是简单的“复制”。如何在“原生态”的“自然物理状态”的基础上写出独特的“这一个”呢?文化研究者认为,一个地方,有“公共象征符号”(public symbols)和“私人生活场域”(fields of care)之分。公共空间大多关乎公众仪式、社群事务等集体性事件,“是意义和价值的中心”,如纪念碑、公众广场等能够激起人们强烈想象的地方或建筑。而私人空间则是隐密的“自己的园地”,如街角等关乎个人爱好和情感关系的地方或建筑。公共空间是宏大叙事的基础,而私人空间则往往是最真最纯的抒情。优秀的作家总能在作品中巧妙地糅合“公共空间”和“私人生活场域”并给以适当的情感比例分配。而公共象征符号和私人园地以不同方式进入故乡叙事也是构成故乡叙事风格迥异、类型多样的根源之一。以当代著名作家莫言为例“红高粱家族”等小说中创造的“高密东北乡”是倾注了作者独特的个人感受甚至是狂想的“高密东北乡”,自然物理状态的“高密东北乡”也因此显示出魔幻的色彩。莫言以个人细小记忆与民族宏大的历史叙述巧妙结合,显示出“新历史主义的”的艺术真实。
  二、族群层面的故乡
  文化是社会变迁的一股动力,而不是最终结果,所以,文化就要“生产”他所期待的子民。“个体生活历史首先是适应由他的社区代代相传下来的生活模式和标准。从他出生之时起,他生于其中的风俗就在塑造着他的经验和行为。到他能说话时,他就成了自己文化的小小的创造物,而当他长大成人并能参与这种文化的活动时,其文化的习惯就是他的习惯,其文化的信仰就是他的信仰,其文化的不可能就是他的不可能”。“十里一个乡俗,八里一个地方”,故乡作为一个社区,就有社区精神(community spirit)、社区规范;作为一个族群(ethnic group),就有族群认同。长期以来,关于族群认同的起因,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是‘‘文化说”,认为族群是一种文化的承载和区分单位,人们之间有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文化特征,也据此排斥“他者”,认同族类。第二种是“族界理论”,主要倡导者弗雷德里克•巴特认为,族群是一种社会组织,有“自我认定的归属”和“被别人认定的归属”。故此,族界不是固有的,而是变动不居的,族界的划设是一种社会需要和争夺的产物,所以族群研究的重点应该是族群的边界,而不是那些被划入某一族群圈内部的文化内容。第三种理论是“原生论”,认为族群意识之所以难以化解,是由于一种原生纽带。格尔茨就认为这种原生情感是因为血缘、习俗、语言等方面的一致性中蕴藏着难以抗拒的强制力和精神上的“同源关系”。
  用族群认同的理论不仅可以解释作家与“地缘层面”的故乡之间割舍不断的情缘,也可以说明作家在经历了生活磨砺、身世变迁、文化濡染之后对故乡产生的认同危机。这种认同危机在清末及五四时期已有突出呈现,其时的知识分子遭遇了民族、国家、文化乃至自我等各方面认同的危机。正是这些危机感受不仅导致了五四时期文风的伤感基调,也是五四新文学在理论主张上偏执的原因之一。被誉为“民国初年第一部成功之作”的《断鸿零雁记》以第一人称书写了飘零的身世和悲剧性的爱情。“飘零与寻找”的原型叙事模式在跨国界、跨民族、跨文化的全球性背景下呈现出新的文学意蕴由全球化所带来的民族文化、民族身份认同的深刻危机。当然,鲁迅作品中的这种认同危机表现最为明显。鲁迅早年就“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在看清了“世人的真面目”和受尽“侮蔑”后对故乡充满失望,在“归来”之后,故乡就成了作者眼里既熟悉又陌生的“他者”“熟悉”是因为这是生育了自己的故乡,“陌生”源于一种深刻的文化差异和情感危机。所以“虽说是故乡,然而已经没有家”(《祝福》),“北方固然不是我的旧乡,但南来又只能算一个客子,无论那边的干雪怎样纷飞,这里的柔雪又怎样的依恋,于我都没有什么关系了”(《在酒楼上》)。这种“在”而“不属于”的关系既是鲁迅奔走“呐喊”与无地“彷徨”的心理状态的反映,也是“五四”学人在古今、中外文化并置的处境中文化认同危机的普遍反映。
  这种认同危机在异国他乡也有另外一种表达。郁达夫《《冗沦》中的主人公感到异常的苦闷,这不仅是由于传统道德观念与身体本能欲望的冲突,更是中日文化的差异、民族歧视使十七岁的主人公异常苦闷,但其苦闷又是和民族、国家的苦闷(贫穷、落后)联系在一起,以至于在小说的结尾生硬地喊出了“祖国呀祖国!我的死是你害我的”。主人公以个体生命的消亡展现了这种由民族、国家认同和身份认同所带来的极端痛苦。在“五四”前后,故乡常作为民族、国家的隐喻出现在文本中,我们透过艾芜的《丰饶的田野》、《故乡》,萧红的《呼兰河传》、《生死场》等,看到的不仅是自然物理状态的故乡,更有通过对故乡的书写来表达对民族国家意识的或隐或现的认同。
  全球化进程对传统的故乡、民族、国家理念构成了严峻挑战“所有这些跨越疆界、国家、民族、地区的流动、移居、放逐和迁徙,形成了20世纪以来独特的、全球性的‘散居’(diaspora)现象”。相对于地球村来说,民族、国家可以看作是一个族群认同层面的故乡,但又是一个界限不再清晰明了的故乡。没有“故乡”的现代人在认同危机方面更多地表现在不同价值观念中自我价值定位的困惑和迷失。作为社会公众代言人和最为敏感群体的中国知识分子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身份认同的危机。自20世纪80年代末,文坛上相继出现了挣扎的知识分子形象,如“小林”(刘震云《单位》、《一地鸡毛》)、“七哥”(方方讽景》)、“池大为”(阎真《沧浪之水》)等等。我们读到如此之多的“苦难”中“挣扎”“迷惘”的知识分子形象,他们的痛苦已非因高压政治等非正常情况下的不公正待遇所导致,而是来自全球化背景下、社会转折期出现的文化震荡、价值混乱。挣扎中的他们也因各自遭遇的不同呈现出不同的形态,有自我边缘的“痞子”,也有自我菲薄的“庄子蝶”等等。在这方面表现最为极端的要数阎连科。阎连科在《风雅颂》写到的杨科的“精神病”其实是一种时代的“精神病”,而《我与父辈》中“四叔”的死亡也可看作是寻求文化身份认同失败的悲剧。无论是疾病还是死亡,都为这个时代的身份焦虑做了最好的注解。
  三、作为“他者”的故乡
  人类学认为文化的书写有两种,一是主位的书写,就是按照“当地人”的方式理解、描述文化;二是客位的书写,就是以“外来者”的眼光观察和描写文化。前者常常被认为是人类学的正宗。事实上,在文学的书写中,这两者往往很难区分,因为“本土的人类学家自内部进行写作,合参与者与观察者于一身,也不得不用一种在任何文学文本中都使用的诠释成规来解读。作者就是一个本土的人类学家”。作者一作为出生在那一地缘中的个体人,具有“当地人”一样的地方性知识,但是,作为纯粹的文化“展演者”的“当地人”往往是沉默的,所以作者不可能是一个人类学意义上的“当地人”。同时,作者因教育、工作、迁徙、经历等“文化旅游”的因素而往往具有多重文化身份,因此,在审视、书写故乡时,故乡无形中被当作一个文化上的“他者”。鲁迅最早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中对“乡土文学”给出的概念性解释中,已经指出了乡土小说中这种“故乡”与“异乡”在地理空间与文化内涵上的相对性:“赛先艾叙述过贵州,裴文中关心着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从北京这方面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许钦文自名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为《故乡》,也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自招为乡土文学的作者,不过在还未开手来写乡土文学之前,他却已被故乡所放逐,生活驱逐他到异地去了……”“侨寓”就是离开了故乡而写故乡。
  细数现代中国成功的乡土作家大多是乡土的逃离者和审视者。丁帆曾指出:“和现代西方乡土小说所不同的是,中国的绝大多数乡土小说作家,甚至说是百分之百的成功乡土作家都是地域性乡土的逃离者,只有当他们在进入城市文化圈后,才能更深刻地感受到乡村文化的真实状态;也只有当他们重返‘精神故乡’时,才能在两种文明的反常和落差中找到其描写的视点……他们只有经受了另一种文化氛围的浸润后,才能从‘精神的乡土’中发掘到各自不同的主题内涵。”以离乡的方式获得故乡,在作家的文学创作中是一个十分明显的特征。这种书写方式让故乡书写事实上成为了作家进行艺术的“陌生化”创造的产物。在这一过程中,许多仅限于作者自己知识视野的“地方性知识”上升为一种话语的存在,从而具有人类普世性意义,也因此完成了从自然物理状态的故乡到“文化故乡”的超越。
  “文化故乡”的提法是受了杜维明“文化中国”一语的影响。很显然,作为一个“想象的共同体”或者说“象征意义的世界”,“文化中国”带有宏大叙事的意味。本文所指的“文化故乡”主要指的是作家对其故乡“文本化”的结果。文学作为一种对世界的书写和表征(representation),也是一种重构(re-present)了的现实。因此“文化故乡”也可以看作是在话语建构中实现的文化共同体。昆德拉认为,好的小说家不仅是在创造一个物质的世界,也是在创造一个精神和心灵世界。
  优秀的小说家无不在营造着一个独特的属于自己的世界。例如,出生于湘西凤凰的沈从文,在文化区域上隶属“楚文化”。当沈从文进城感受到了所谓的现代文明之后,更加自觉地以“乡下人”的视角重新审视现代文明与湘西文化“他者”视野让他重新发现了“楚文化”:《边城》中神秘而奇美的恋爱方式《柏子》、《夫妇》中大胆而野味的性爱《八骏图》对阉寺心理的无情剖析……沈从文给作为田野的“故乡湘西”赋予了自己的思想情感和文本形式。通过这些文本,沈从文创造了代表着“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为这种“自然民族”写一部充满浪漫情调的“诗化的‘民族志’”,同时也完成了由“自然湘西”到“文化湘西”的上升。在当代文学史上,苏童所创造的“香椿树街”、“枧杨树乡村”也是一个独特的存在。很多学者都曾指出苏童最具个性的文学魅力在于他的写作和文本中呈现出的“南方气质”。王德威在论述苏童的创作时特别强调了苏童写作的南方“民族志学”问题:“检视苏童这些年来的作品,南方作为一种想象的疆界曰益丰饶。南方是他纸上故乡所在,也是种种人事流徙的归宿。”
  读者接受美学认为,作品“隐含”着它的读者、期待读者的最后完成。当读者面对作家书写的“他者”一“异文化”时,读者由个人兴趣、人生阅历等因素对于文本的填充和再创造才是作品的最后完成。“文化故乡”在某种意义上也包括读者对文化“他者”的最后参与和书写。“文化湘西”“风杨树乡村”等成为了读者与作者共享和共创的文化图景。
  四、文学地理空间层面的故乡
  本文所指的文学地理学并不仅仅是指作家的籍贯地理、活动地理、作品描写地理、作品传播地理等“硬件”地理要素,以及地域文学的风格特征、价值取向等“软件”地理要素,还指文学叙事对于文学地理空间的塑造和建构。关于这一问题杨义曾非常有洞见地指出“过去的文学史结构,过于偏重时间维度,相当程度上忽略了地理维度和精神维度,这样或那样地造成文学研究的知识根系的萎缩。地图概念的引入,使我们有必要对文学和文学史的领土,进行重新丈量、发现、定位和描绘,从而极大地丰富可开发的文学文化知识资源的总储量”。
  在人类学不断扩张、渗透的今天,很多学者在研究乡土叙事时发现了“地方性知识”的理论诱惑力,甚至直接套用“地方性知识”进行文学地理学的划分。格尔茨在《地方性知识》一书中一再提醒我们,地方性知识不仅仅具有地理空间意义,更具有对西方传统的解构和颠覆作用。无疑,乡土叙事中有大量“地方性知识”叙事,但过去强调其地理学维度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地方性知识生成的文化情景。我们认为,“走向”一词本身就具有自我边缘的文化心态,已经确立了以欧美文学为目标的文学建设工程。也许比较正确的心态是如何“走在”世界,而不是“走向”世界。在此,以本土经验进入乡土叙事的“地方性知识”就显示出了巨大的学理意义和文学地理学价值。
  当然,今天的乡村早已不再是鲁迅笔下的阴郁和沈从文笔下的温情(从“地方性知识”书写这个角度来看,当代中国以鲁迅和沈从文为代表的乡土文学并未真正抵达乡土经验的真实和内核,乡土在他们的作品里更多的是承担了批判对象和情趣寄托的功能)。在全球一体化不断加剧、市场经济日渐渗透的乡村,地方性知识也在新的生成过程中产生了新的地方性经验和文化内涵。而目前很多作家在进行创作时往往是借助于所谓的地方性知识来满足读者的猎奇心理,其地方性知识的描写也大多流于表象的复制。如果我们能在“地方性知识”的书写中发掘具有普通价值的人类学经验、因素,不仅能展示、保持地方文化,而且对于反抗全球文化霸权也有着积极意义。
  同时,我们也要警惕唯“地方性”是尊的倾向。地方性的获得其实恰恰是通过“他者”的发现、对比而确立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在风景、风俗、风情的书写中确立、突出本土经验的价值。文化地理学家认为,“地理景观不是一种个体特征,它们反映了一种社会的,或者说是一种文化的一信仰、实践、技术。地理景观就像文化一样,是这些因素的集中体现”。从文学人类学视角看故乡叙事,基于本土经验而进入“地方性知识”叙事的文本从另一个角度为我们塑造建构了文学地理学意义上的生存空间。
  
    (本文原刊于《北京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注释及参考文献已略去。)
  作者简介
  李晓禺,男,河南商水人,文学博士,在站博士后,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和文艺学研究,在《民族文学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等多项课题,曾获甘肃文艺评论奖、黄河文学奖等多项学术奖励。
     值班编辑:和亚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