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为钦 试论韦勒克的民族文学观 发布日期:2018-05-06   作者:刘为钦   点击数:3711  

  刘为钦  试论韦勒克的民族文学

  内容提要:本文在学术界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释韦勒克的民族文学观。韦勒克的民族文学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韦勒克试图书写全球的总体文学史,但他并不排斥各民族的文学。韦勒克认为,恰恰是文学的民族性及各民族文学对总体文学的独特贡献才是文学史写作的核心问题。二,识别某一种文学隶属于哪一个民族的族属问题是书写世界总体文学史的关键。为此,韦勒克还设置了判断民族文学的几条标准:即文学的民族意识、文学的民族题材和文学的民族风格等。三,民族文学在世界总体文学史的书写中固然重要,但民族文学一旦被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所裹挟,也会表现出民族文学所特有的片面性。我们研究民族文学,要抑止乡土和地方的情感,要警惕民族文学的狭隘性,要清醒地意识到民族情绪既是推动人类进步的的良药,也是制造社会动荡的毒瘤。

  关键词:韦勒克;民族文学;总体文学;狭隘性

  勒内·韦勒克(RenéWellek)的文学理论主张对世界文学、世界文学理论,中国文学、中国文学理论的影响之巨大,是无需赘述的。但是,如果从民族文学(national literature)的角度来审视他与奥斯汀·沃伦(Austin Warren)合著的《文学理论》(1949年),以及他的其他相关论文和著作,不难发现,韦勒克的文学理论体系中还蕴含着丰富的民族文学思想;而且,这些民族文学思想对我们从事文学研究、文学史写作及准确诠释中国少数民族文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民族文学是文学史写作的基础

  韦勒克于文学研究的第一大贡献是他将文学研究划分为文学的外部研究和文学的内部研究。他于文学研究的第二大贡献是他将文学研究划分为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韦勒克在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这三个方面都卓有建树:在文学理论方面,他著有《文学理论》、《布拉格学派的文学理论和美学思想》等;在文学批评方面,他著有《20世纪批评主流》、《批评的概念》等;在文学史方面,他著有《近代文学批评史》、《文学史的没落》、《英国文学史的兴起》等。不仅如此,韦勒克在《文学理论》中还雄心勃勃地呐喊:“一部综合的文学史,一部超越民族界限的文学史,必须重新书写。”

  那么,韦勒克所要重新书写的综合的、超越民族界限的文学史到底是一部怎样的文学史呢?从韦勒克发声的语境来看,他要重新书写的文学史是一部全球性的具有整体效应的总体文学史。为此,韦勒克在《文学理论》中列专章《总体文学、比较文学和民族文学》讨论“总体文学”、“比较文学”、“民族文学”及其相关问题。韦勒克在这一章开宗明义地说:“我们已将文学研究分为文学理论、文学史和文学批评三方面加以阐述。现在,我们将采用另外一种划分原则,以便给比较文学、总体文学和民族文学下一个系统的定义。”

 

  诚然,把文学研究划分为“总体文学”、“比较文学”和“民族文学”不是韦勒克的专利,更不是他的什么“第三个贡献”。早在1931年,比较文学法国学派代表人物保罗·梵·第根(Paul Van Tieghem)在他的著作《比较文学论》中就说过:“le mot synthétique n’est pas non plus assez clair.Histoire littéraire interationale serait bon,quoique encore bien vague,si ce terme ne convenait pas tout aussi bienàla littérature comparée.On peut sérier ainsi les trios disciplines,en empruntant au mêmedemaine un exemple de chacune d’elles:A.Littérature nationale:place de La Novelle Héloïse dans le roman français du XVIII siècle.--B.literature internationale.a)littérature compare:influence de Richardson sur Rousseau romancier.--b)Littératuregénérale:le roman sentimental en Europe sous l'influence de Richardson et deRousseau.”[v]梵·第根的《比较文学论》1937年被著名诗人戴望舒翻译成中文,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段法文,戴望舒译为:“如果‘国际文学史’这几个字并不也同样可以合用于比较文学,那么用这几个字倒也不错——虽则这几个字还是很空泛。可以这样地把这三种学问区分开来,而同时从同一个领域中给它们各举一例:甲、【本国文学】:《新爱洛伊思》在十八世纪法国小说中的位置。乙、【国际文学】:(a)‘比较文学’:李却德生对于小说家卢骚的影响;(b)‘一般文学’:在李却德生和卢骚影响之下的欧洲言情小说。”梵·第根在这段文字中就已经提出“本国文学(民族文学)”、“国际文学”、“比较文学”和“一般文学(总体文学)”这样一组概念。他将“本国文学”与“国际文学”并置,将“比较文学”、“一般文学”归属在“国际文学”的名义之下。只不过与梵·第根有所不同的是,韦勒克是把“民族文学(本国文学)”当作与“总体文学(一般文学)”、“比较文学”平行的范畴而已。

  作为比较文学美国学派的代表人物,韦勒克考察学术界对“比较文学”内涵认知的历史,认为比较文学“首先是关于口头文学的研究”。尽管韦勒克不是十分赞成“用‘比较文学’这个名称来指口头文学的研究”,但他还是认为,口头文学的研究“可以归入民俗学”,而民俗学“所研究的是一个民族的全部文化”。概言之,在韦勒克看来,作为口头文学研究的“比较文学”与民族文化、民族文学有着很大的关联性。比较文学其次“是指对两种或更多种文学之间的关系的研究”,这也就是法国学派的“比较文学”。以斐南·巴登斯贝格、让·玛丽·伽列和保罗·梵·第根为代表的法国学派从孔德实证主义哲学出发,强调不同民族文学的事实联系,强调不同民族文学的影响和假借,强调不同民族文学的双边贸易。梵·第根甚至说:“‘比较’这两个字应该摆脱全部美学的涵义,而取得一个科学的涵义。”韦勒克一针见血地指出:法国学派尽管“发展了一套方法学”,但他们“无法形成一个清晰的体系”,因为“比较是所有的批评和科学都使用的方法”,在研究“莎士比亚在法国”和研究“莎士比亚在18世纪的英国”之间“没有方法论上的区别”。比较文学第三是“与文学总体的研究等同起来,与‘世界文学’或‘总体文学’等同起来”。韦勒克认为,梵·第根的文学划分方式无法确定研究莪相的风格是总体文学的内容还是比较文学的内容,无法区分司各特在他国的影响和历史小说在世界上的风行;因此,“‘比较文学’和‘总体文学’不可避免地会合而为一”。

  “总体文学”和“世界文学”这两个看起来相似的概念,韦勒克将它们严格地区分着。在这两个概念之间,韦勒克认为,“‘总体文学’这个名称可能比较好些”。

  “世界文学”(德文:Weltliteratur)范畴为歌德所“首创”。歌德的“世界文学”范畴到底有着怎样的内涵?韦勒克认为:世界文学的第一层含义是指从新西兰到冰岛的五大洲文学——韦勒克转而又说:“其实歌德并没有这样想”;第二层含义是各国文学的合而为一;第三层含义是文豪巨匠们的伟大作品,是文学杰作的同义词,是一种优秀文学作品选集。韦勒克的解释并不一定符合歌德的原意。歌德说得很清楚:“我们大胆宣布有一种欧洲的,甚至是全球的世界文学,这并不是说,各种民族应当彼此了解,应彼此了解它们的产品,因为在这个意义上的世界文学早已存在,而且现在还在继续,并且在不断更新。不,不是指这样的世界文学!我们所说的世界文学是指,充满朝气并努力奋进的文学家们彼此间十分了解,并且由于爱好和集体感而觉得自己的活动应具有社会性质。”在歌德看来,世界文学不是民族之间简单地相互了解的文学,而是充满活力的文学家们出于爱好和集体荣誉感创造出来的以“民族文学”为他者的具有社会性质、世界水平、世界品格的为全世界读者所喜爱的文学。歌德的“世界文学”概念并不等同于优秀的文学作品,充其量只能算是接近于优秀的文学作品。

  但是,韦勒克也形象地比喻:“如果要了解整个山脉,当然就不能仅仅局限于那些高大的山峰。”因此,他更倾向于采用“总体文学”这个概念。关于建立全球“总体文学”的设想,韦勒克总结,在他之前经历过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歌德提出“世界文学”概念的时期;第二个时期是早期从事比较文学研究的学者们在斯宾塞的影响下研究文学的起源、诗歌的形式的时期;第三个时期是略早于韦勒克撰写《文学理论》著作的时期。韦勒克说:“可喜的是近年来有许多迹象预示要复活总体文学史编纂工作的雄图。”他列举库提乌斯的《欧洲文学和拉丁中世纪》、奥尔巴赫的《论模仿》等著作,说:“这些学术上的成就冲破了已经确立的民族主义的樊笼,令人信服地证明:西方文化是一个统一体,它继承了古典文化与中世纪基督教义丰富的遗产。”现在看来,在韦勒克之后的21世纪初期,随着世界经济贸易的融合,人员往来的频繁,网络技术的兴起,全球范围内还掀起了一场“总体文学”的运动——即文学的“全球化”浪潮。

  韦勒克坚信:文学“是一个整体”,“至少西方文学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以,他从事比较文学研究,撰写文学史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具有世界性质的“总体文学”。韦勒克指出,这种把文学作为一个整体的研究方法是施莱格尔兄弟等人设想出来的,他们用这种方式研究文学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并且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其实,把研究对象当作一个整体的研究方法,在古希腊就已经存在。柏拉图说:“只要把一门技艺当作一个整体来对待,那么对它进行考察的方法就是相同的。”古希腊的techne(技艺)本来就包含有技艺、手艺、技能和艺术的含义。但是,韦勒克在强调整体性文学的研究,强调比较文学的研究,强调世界总体文学史的撰写时,并没有忽视“民族文学”的存在。相反,韦勒克说:“这里推荐比较文学当然并不含有忽视研究各民族文学的意思。事实上,恰恰就是‘文学的民族性’以及各个民族对这个总的文学进程所做出的独特贡献应当被理解为比较文学的核心问题。”可见,韦勒克的“总体文学”并不是没有源头的河流、没有根本的树木、悬置在空中的楼阁,而是一个以民族文学为基础,在民族文学基础上建构起来的文学体系。他把“民族文学”视作了“比较文学”的逻辑起点,把“文学的民族性”视作了“总的文学”、“总体文学”和文学史写作的基石。

  韦勒克在他的著述中践行了他的这一关于总体文学的设想。他的《近代文学批评史》、《二十世纪西方文学批评》就是按照民族-国家的分类论述欧洲文坛自18世纪以来文学批评理论与文学批评实践的历史。在中国,有学者考察,在1949年之前,“是看不到文学史叙述的民族视野的”;在1949年之后,除个别文学史著作外,大多数文学史对少数民族文学是“一律采取‘取消’的手法”。中国文学史应该有少数民族文学的存在,因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王庆生等人1959年4月编著的最初以内部发行形式出版的《中国当代文学》,凡70万字,不仅是中国第一部“当代文学史”,也是中国最早将少数民族文学纳入文学史编纂的文学史。是著在《绪论》中将“中国当代文学”明确界定为:“是在党的领导下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的文学”。全书共分三编(即三个时段),每编的“创作成就”章都列有“兄弟民族文学”节,分别介绍了玛拉沁夫的长篇小说《科尔沁草原的人们》、李乔的长篇小说《欢笑的金沙江》、乌兰巴干的长篇小说《草原烽火》,超克图纳仁的话剧《金鹰》,蒙古族叙事诗《达梅林》、撒尼族叙事诗《阿诗玛》等。孙康宜、宇文所安主编的《剑桥中国文学史》(2013年)在“金末至明初文学”章中即列有“外族作家”节,介绍契丹族作家耶律楚材、雍古族作家马祖常的文学成就。中国文学史不能简单地写成汉民族文学史,世界文学史也不能简单地写成欧洲某几国的文学史。文学史的书写,无论是总体的文学通史,还是断代文学史,都应该正视世界不同民族文学的审美特质以及它们对世界总体文学的贡献。

  二、族属问题是文学史写作的关键

  韦勒克曾经批评法国学派没有把“民族文学”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加以研究。他说:“文学之间的比较,如果与总的民族文学相脱节,就会倾向于把‘比较’局限于来源和影响、威望和声音等一些外部问题上。”也就是说,比较文学中的影响、假借的研究只是文学的外部研究,没有进入文学内部的实质的研究;对文学进行实质性的研究,要研究文学内部的规律,要充分考虑文学之中的民族性问题。他以英国文学为例,认为如果不能认识英国文学对总体文学的确切贡献,很有可能会导致对一些文学观念的改变,对一些主要作家的误判。韦勒克还深情地赞扬格林(F.C.Green)的《小舞步》对法国与英国18世纪文学的比较:“不但说明一个民族与另一个民族在文学发展方面的共同点和类似之处,而且指出其差异的方面。”如果我们在民族文学的基础之上书写出一部超越民族界限的文学史,韦勒克形象地描绘,“这是一种要把各民族文学统一起来成为一个伟大的综合体的理想,而每个民族都将在这样一个全球性的大合奏中演奏自己的声部。”

  每个民族在总体文学中演奏自己的声部,这里关涉着对“民族文学”及文学的民族性如何理解的问题。“民族文学”概念,从目前占有的文献来看,至少在歌德的那个时代就已经出现。歌德1827年1月23日在评价自己的诗剧《塔索》的法文译本时说:“现在,民族文学已经不是十分重要,世界文学的时代已经开始,每个人都必须为加速这一时代而努力。”歌德为了呼唤“世界文学”的早日到来,在这里就使用了“民族文学”概念。但是,“民族文学”这一概念也不会出现得太早,因为现代意义上的文学观念形成于18世纪末期,literature(文学)一词1812年才首次出现在《牛津英语词典》中。

  尽管“民族文学”一词出现得比较晚近,但并不意味着站在“民族”的立场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是近代的事情。在苏格拉底即将赴刑的时候,西米亚斯问苏格拉底:“我们现在该上哪儿去找到一名懂得这些咒语的巫师,因为你就要离开我们了?”苏格拉底回答:“希腊是一个很大的国家,”“一定有很多好人,外族人(即其他民族——引者注)中间也有许多好人。你们必须彻底搜查,把这样的巫师找出来,不要害怕花冤枉钱,也不要怕麻烦,把钱花在这个方面比花在其他方面要适宜得多。”这段对话说明,古希腊即已存在初步的民族意识;不仅如此,充满智慧的希腊人对不同的民族还有着一种包容的精神。孔子亦云:“夷狄之有君,不若诸夏之亡也。”孔子这里也是将中国中原的汉民族和东北方的少数民族进行对比。

  “民族文学”一词,在19世纪已经被法国学派广泛地使用。梵·第根关于本国文学、国际文学、比较文学和一般文学的那段论述,干永昌时隔近半个世纪后对戴望舒的译文作过如是的调整:“如果‘国际文学史’也并不同样可以合用于比较文学,那么用这几个字倒也不错——虽则还是很空泛。我们可以这样地把这三种学问区分开来,而同时从同一个领域中给它们各举一例:甲、‘国别文学’:《新爱洛绮思》在十八世纪法国小说中的位置。乙、‘国际文学’:a.‘比较文学’:理查逊对于小说家卢梭的影响;b.‘总体文学’:在理查逊和卢梭影响之下的欧洲言情小说。”试比较一下干永昌对戴望舒“旧译”的“改动”,比较明显,干永昌按照当下约定俗成的译法除将“李却德生”改为“理查逊”,“卢骚”改为“卢梭”外,还将Littérature nationale的译文“本国文学”改为“国别文学”,将Littératuregénérale的译文“一般文学”改为“总体文学”。关于Littérature nationale一词,对法国学派颇有研究的学者吕超、孟昭毅认为,它除可译为“本国文学”、“国别文学”外,“据原文也可翻译为‘民族文学’”。

  与Littérature nationale的歧译有些类似的是,韦勒克、沃伦版《文学理论》中的national literature,周纯翻译为“国别文学”,刘象愚则翻译为“民族文学”。造成这种歧译的原因,大抵与nation一词既具有“国家”的涵义,又具有“民族”的涵义有关。其实,nation一词来源于拉丁文natio,拉丁文natio原初的含义是“出生地”的意思,后来才引申出“民族”和“国家”两个意思。形成natio同时具有“民族”和“国家”二重内涵的原因,大抵与欧洲社会一个有着共同区域、语言、习俗、文化心理的民族就是一个有着一定独立政府组织结构的实体国家,“民族”和“国家”的所指几乎完全一致,“民族”和“国家”不过是一个稳定政治实体的不同能指有密切的关联。所以,法语中的Littérature nationale,英语中的national literature,既可以翻译成“本国文学”、“国别文学”,也可以翻译成“民族文学”。

  而在中国,在汉语中,“民族是民族,国族是国族,这两者是不容混淆的。”从目前已经掌握的文献来看,“民族”一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尽管出现的频率不高,但它作为一个规整的词汇产生于西晋永嘉元年,即公元307年。北京市文物工作队1965年在北京西郊发掘一座墓葬,其墓主人是幽州刺史王浚的夫人华芳。墓志有言:“夫人华氏,平原高唐人也。其民族繁茂,中外隆盛,列爵显号,已具之铭表。”落款“永嘉元年四月十九日己亥造”。后来,南朝道士顾欢(顾欢卒于齐永明年间,即483-493年)的《夷夏论》云:“今诸华士女,民族弗革,而露首偏踞,乱用夷礼,云于翦落之徒,全是胡人,国有旧风,法不可变。”唐代李筌的《神机制敌太白阴经·序》(撰于唐乾元二年,即759年)亦云:“夫心术者,上尊三皇,成五帝。贤人得之以霸四海,王九洲;智人得之以守封疆,挫强敌;愚人得之以倾宗社,灭民族。”概括起来,“民族”在中国古代汉语中,是一个与“皇族”相对应的语词,大抵是“平民家族”的意思。

  时序近代,德国来华传教士郭实腊等人主编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道光十七年(1837年)九月刊之《约书亚降迦南国》篇言“昔以色列民族如行陸路渡约耳但河也”,给中国古汉语“民族”一词注入了西方现代民族观念的元素。“民族”一词的现代含义缓慢地为东方学者所接受。晚清文人王韬在《洋务在用其所长》(1874年)一文中言:“夫我中国乃天下至大之国也,幅员辽阔,民族殷繁,物产饶富,苟能一旦奋发自雄,其坐致富强,天下当莫与颉颃。”王韬在这里使用的“民族”概念已经不是“平民家族”的意思,而是一个超越“族群”层面有着“民族国家”内涵的范畴。有学者考证:日本人久米邦武1878年首次将“民族”概念引入日文,言“在地球上形成各种国家,有种种民族居住”;井上哲次郎1891年撰写《敕语衍意》,首次使用“日本民族”;穗绩八束1897年撰写《国民教育:爱国心》,首次使用“大和民族”。其时的“民族”概念大抵是指有着共同区域、语言、习俗和文化心理的群体。后来,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说:“齐,海国也。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生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梁启超在这里首次使用“中华民族”概念指称中国领土上的所有民族,其内涵已经大于一般意义上的“民族”概念,其实质完全可以等同于“中国”的国家概念。由此推断,今当在中国范围言“国别文学”,是指一个实体国家的文学,是指中国文学,是指中华民族大民族概念之下的文学;而“民族文学”则是指中国56个民族的文学。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当下中国的“民族文学”,不是指56个民族的文学,而是指55个少数民族的文学,“民族文学”只能相当于“少数民族文学”。关于类似的问题,杨圣敏无不感叹地说:“一个将占中国人口90%以上的汉族剥离出去的民族学,也很难对少数民族社会和文化有很全面和深入的理解。”

  不管中西方社会对“民族文学”的认知有着怎样的不同,韦勒克关于民族文学的论述是可以为我们研究民族文学所借鉴的,因为研究一个群体文学的内部结构和外部关联的规律是一致的。开展民族文学的研究,还牵涉到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即某一文学作品,某一作家,某一作家群体在总体文学中究竟隶属于哪一个民族的文学的族属问题。叶芝、乔伊斯,哥尔斯密、斯恩特、谢立丹都出生在爱尔兰,为什么叶芝、乔伊斯属于爱尔兰文学,而哥尔斯密、斯恩特、谢立丹不属于爱尔兰文学而属于英国文学?比利时通用的语言是荷兰语、法语和德语,瑞士通用的语言是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罗曼语,奥地利通用的语言是德语,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有没有独立的比利时文学、瑞士文学、奥地利文学?1607年,英国人在北美建立第一个定居点——詹姆士镇;1776年7月4日,北美来自英国的移民颁布《独立宣言》,宣布脱离英国的统治,成为一个独立的实体国家——美国。那么,在美国撰写的文学作品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是英国殖民地文学,而是独立的美国文学呢?韦勒克认为:“像这种问题就需要做出回答。”怎样回答这些问题,怎样确定一种文学的民族归属?韦勒克设置了这样几条标准:“政治上的独立”、“作家本身的民族意识”、“民族题材和具有地方色彩”、“明确的民族文学风格”。尽管韦勒克没有旗帜鲜明地说要用哪条标准来确定某一文学现象属于哪一个民族,但他的字里行间还是隐含着不能“仅仅根据政治上的独立这个事实”。韦勒克指出:“只有当我们对这些问题做出了明确的回答时,我们才能写出不单单是从地理上或语言上区分的各民族文学史,才能确切地分析出每一个民族文学是怎样成为欧洲传统的一部分的。……能够描写这种传统或那种传统的确切贡献就等于懂得许多在全部文学史上值得懂得的东西。”韦勒克就是这样把文学的族属问题以及由族属问题引发的民族元素、文学传统视作了文学史写作的基准和关键。

  一种文学应该属于哪个民族的文学,反之,一个民族的文学应该包含哪些作家的作品,这也是一个一直困扰中国民族文学研究者的问题。单超说:“既然少数民族文学和一切文学一样,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就可以说,凡反映了某一民族生活的作品,不管是出身于什么民族,使用何种文字,采用什么体裁,都应该是某民族的文学。”是为民族文学“作品题材决定论”。玛拉沁夫则说:“少数民族文学,顾名思义,是少数民族人民创作的文学。由此我们得出这样一点理解,即作者的族别(作者是少数民族出身)是我们确定少数民族文学的基本依据。”何联华也主张,要“以作家的民族出身作为划分民族文学归属的主要标准”。他认为:“凡是少数民族出身的作家所创作的作品,就将其归属到少数民族文学(亦即‘民族文学’)的范畴。”是为民族文学“作家身份决定论”。玛拉沁夫、何联华明确反对单超“作品题材决定论”的看法。何联华说:“这种将‘反映了某一民族生活’作为划分作品民族归属的唯一标准的看法,显然是不妥当的。”他们以莎士比亚为例,认为莎士比亚的作品很多是取材于丹麦和意大利,如《哈姆莱特》、《威尼斯商人》、《罗米欧与朱丽叶》、《奥赛罗》,但这些作品是英国文学而不是丹麦文学和意大利文学。在“题材论”和“身份论”的基础上,王炜烨对民族文学进行了“拓深”和“扩展”。他说:民族文学“所指的就是少数民族作家和少数民族文学题材的作品”。显然,王炜烨的观点是“作品题材决定论”和“作家身份决定论”的综合。是为民族文学“题材-身份综合论”。近期,杨彬对民族文学概念也进行了界定。杨彬说:“少数民族文学,应该是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具有少数民族意识和少数民族特质的作品。”是为民族文学“民族特质决定论”。

  究竟应该如何定义民族文学,民族文学究竟应该有多大的域场?结合韦勒克判断民族文学的标准和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民族文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民族文学是指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反映作家本民族生活的含有作家本民族价值观念和审美情趣的文学。这种文学无论作家是用本民族语言写作还是用他民族语言写作都能彰显作家所属民族的文学精神,是民族文学的“标本”,是民族文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民族文学史写作的核心内容。广义的民族文学是指一切包含有民族题材、民族风格、民族意识和民族审美特质的文学,它包括少数民族作家用本民族语言书写他民族生活,用他民族语言书写第三民族生活,汉族作家用汉语书写少数民族生活等几种形态。广义的民族文学以狭义的民族文学为核心,是对狭义民族文学的扩展,也包含着丰富的民族文学元素,也应该纳入民族文学研究和民族文学史写作的范围。吴子林说:“面对生活世界的大是大非,文学作品在‘元政治’的层面通过审美与伦理的统一拥有了一种艺术的张力。”广义的民族文学所包含的文学交流,还隐含着不同民族之间“元政治”的相互体认与交流,为民族文学的研究与文学史写作提供了另外一种诠释的空间。

  三、民族文学也有其明显德狭隘性

  韦勒克如此看重文学的族属问题、文学的民族情愫、民族文学的审美传统,这与韦勒克的身世和经历不无关系。韦勒克1903年8月22日出生于奥地利的维也纳,父亲勃洛尼斯拉夫·韦勒克祖籍捷克,母亲加波莉尔出生于一个有着波兰血统的西普鲁士贵族家庭,外祖母是瑞士新教徒。“他就是在这样一个充溢着多元化语言、审美与宗教气氛的家庭氛围中逐渐成长起来的。”他幼年学习德语、捷克语、拉丁语和希腊语,后来又研习英语、法语和意大利语,阅读过大量不同语种的经典文献和文学作品。奥匈帝国垮台后,他随父亲迁往捷克的布拉格;1922年进入查理大学学习,师从布拉格语言学派奠基人马蒂修斯研究英国文学,之后获得博士学位。为了研究英国文学,他三次游历英国;1927年由牛津大学推荐获得国际教育研究所资助,赴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学习;1930年回查理大学任教,参加布拉格语言学派的研究活动,受到俄国形式主义和捷克结构主义语言学派的影响。此后,他先后执教于英国伦敦大学,美国衣阿华州立大学和耶鲁大学。1945年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开始与沃伦合作,研究商讨《文学理论》的提纲和主要内容。这样一位有着捷克、波兰、德意志和瑞士血统,懂得德语、捷克语、拉丁语、希腊语、英语、法语和意大利语,游历过奥地利、捷克、英国和美国的文学研究者,韦勒克很自然会对文学创作与文学理论中的民族元素有一种特殊的敏感,会把文学的文学性和民族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他的研究,会把民族性作为他研究文学的一个突出的视角。文学的主题、手法、形式和类型是有着国际共性的文学问题。即便诗歌的格律与不同民族的语言粘合在一起,它也具有国际化的特性。这些有着国际共性的文学问题,虽然产生于远古的年代,但它们在后来漫长的岁月中,在不同的民族中,却有着不同的呈现。比如,文艺复兴时期的风格传播到了乌克兰,却没有传播到俄罗斯、波西米亚;巴罗克艺术风格几乎传遍了欧洲东部,但没有渗透到俄罗斯。十七、十八世纪,欧洲社会经历着一场启蒙运动,而巴罗克艺术风格在欧洲东部却持续到十八世纪末期。韦勒克对这些文学风尚在欧洲不同民族中运动的脉象,真可谓把握得相当精准。因此,他断言:“如果我们必须断定同一种语言的文学都是不同的民族文学(像美国文学和现代爱尔兰文学就肯定是那样),那么,‘民族的界限’问题就显得特别复杂了。”假如韦勒克对民族文化、民族语言、民族文学、民族情感不是有着独到的领悟,对世界文学、特别是欧洲文学没有深切的洞悉,很难想像他能作出如此入木三分、切中肯綮的结论。

  韦勒克在充分肯定民族文学在总体文学、世界文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同时,也十分明确地指出了民族文学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他在《文学理论》中彰明较著地说:“自成一体的民族文学这个概念有明显的谬误”。他批评一些人,由于受民族主义情绪的影响,研究民族文学带有“日益狭隘的地方性观点”。他倡导,我们研究民族文学要“抑止乡土和地方感情”。

  韦勒克对民族文学狭隘性的批判不仅存在于他和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中,还存在于他的其他论述中。他在《比较文学的危机》(1958年)一文中说:“比较文学的兴起是对十九世纪学术界的狭隘民族主义的反动,是对法、德、意、英等国很多文学史家的孤立主义所表示的异议。”他无不惋惜地列举路易斯·贝兹、巴登斯贝格、欧内斯特·罗伯特·科修斯、阿托罗·法里纳利等文化(文学)人,说他们的两国之间的中间人和调停者的真诚的愿望被“当时当地狂热的民族主义所淹没和歪曲”。他在《二十世纪西方文学批评》(1962年)一文中说:“人们也不会不注意到根深蒂固和不可克服的民族特征:无论西方思想的范围如何广泛,从苏联到美国,从西班牙到斯堪的纳维亚,存在着相反的倾向,而每个民族都顽固地保留着各自的文学批评传统。”他在《比较文学的定义与实质》(1968年)一文中也说:“在这些研究中关于文学的所有概念都是外在的,并且常常被狭隘的种族主义所破坏,在思想领域里被文化资源的计算、借贷双方的统计所破坏。”韦勒克还曾借用他人的口吻作过如是的自我评价:“一位评论我的人说得中肯,我对比较文学公认的方法论提出异议——反对研究内容上的人为的划分;反对渊源和影响的机械主义概念;反对文化民族主义的动机——发端于本世纪二十年代的欧洲。”

  针对韦勒克对民族文学狭隘性的批判,学术界,特别是前苏联的学术界,也提出过不少反批判的意见。前苏联1960年在莫斯科召开比较文学会议,萨马林、聂乌帕科耶娃和巴甫洛娃在会上无一不谴责韦勒克的观点。聂乌帕科耶娃1962年在于布达佩斯召开的东欧国家比较文学讨论会上再次指摘韦勒克把文学“非民族化”,并且把韦勒克的民族文学观与汤因比的历史哲学观联系起来。聂乌帕科耶娃说:“他把法国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称为一潭死水,他还提出摆脱这一危机的两条出路。其一,是克服‘狭隘的民族主义’和文学研究的社会学方法,并用一种‘普遍的观点’来替代它,按照这种观点,艺术作品将被视作‘普遍的人’、‘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以千差万别的形式出现的人……’某种‘普遍的’本质的表现。其二,为了达到比较文学研究的上述目的,提出一种艺术作品‘本身’的狭隘的形式主义的分析方法。不难看出,摆在我们面前的是解决文学研究的任务所采取的唯心主义观点的两个方面:把民族性溶合于普遍性的世界主义和露骨的形式主义。”解冻之后的苏联文学界就是这样将美国学派斥为“没有发现真理之光的可怜的迷途羊”,对韦勒克冠以“世界主义”和“形式主义”的罪名。当然,批判韦勒克的不是只有苏联学者,美国韦斯理安大学的哈森就把韦勒克等人视为“抱残守缺的人”、“前一时代的遗老”。但是,为韦勒克辨正名分和说公道话的也大有人在。巴黎大学的艾金伯勒认为韦勒克不是汤因比的追随者。波兰学者贾尼恩认为韦勒克并未“非民族化”,并未排斥一切历史。德国学者克劳斯即使曾经一度批判过韦勒克的学术观点,批判过韦勒克所办的刊物,但他也公然承认韦勒克及其他美国比较文学研究者是潜心于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和解”。

  对民族文学中的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的警惕与批判不是自韦勒克始,在韦勒克之前歌德就批评民族文学常常“把自己封闭起来”,马克思也指陈民族文学存在着“片面性和局限性”,只不过是韦勒克说得直白一些罢了。如前所述,拉丁文natio一词同时兼有“民族”和“国家”二重含义。因而,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孰是“民族”的,孰是“国家”的,常常缠夹不清,于是形成了“民族国家”大一统的政治学范式。而事实上,就全球范围而言,“民族”与“国家”无非构成以下三种关系。其一是单一民族的国家,如大和民族之于日本,犹太民族之于以色列,京族之于越南等。当下,随着国际交往的频繁与加速,一个民族的公民加入另外一个民族国家,甚至一个民族的公民与另一个民族的公民通婚生产出跨民族的第二代之类的事时有发生,因此,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民族的可能性几乎不会存在。所以,有学者将“一个国家内部同一族裔成员数量在94%以上”的国家命名为“族裔同质国家”,将与之对应的国家命名为“族裔异质国家”。其二是多民族的国家,如中国有56个民族,俄罗斯有150多个民族等。全世界80%以上的国家是多民族国家。其三是一个民族分散于不同的国家,如高丽民族之于当下的朝鲜和韩国,斯拉夫民族之于当下的俄罗斯、乌克兰、波兰、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和塞尔维亚等国。

  形成这种民族-国家关系的格局有其民族生存的历史原因。诚如康德所说:“有时其结果就是国家的分裂,变成更小的国家,而有时其结果就是一个国家併呑小的国家而企图建成一个较大的整体。”一些人口较少,军事、经济、文化实力相对薄弱的民族,常常被由一个或几个民族组建的政权所征服;一些人口较多,军事、经济、文化实力相对强大的民族,他们组建的政权常常兼并若干个弱小民族;一些人口较少,军事、经济、文化实力相对独立的民族,或者因为他们所处生存空间的独特性,往往独立地组建一个政权,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一些人口较多,民族成分相对复杂的民族,往往因为其内部不同族群利益的驱使而肢解成若干个国家。如果对一个国家之内的民族作进一步的划分,不难发现,一个民族之内还存在着若干个支系;如果对其中的某一支系作更精细的划分,那就有可能触及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族群”。据民族学家统计,目前世界上有4000-5000个族群,5000多种语言。以俄罗斯民族为例,他们是斯拉夫民族之内的一个支系民族;同时,在俄罗斯民族之内还包含不少相对较小的民族,如哥萨克族、车臣族等,而且这些民族以民族为单位成立了若干加盟共和国。我们可以把斯拉夫人视为一个民族,也可以把俄罗斯人视为一个民族,还可以把车臣人、哥萨克人视为一个民族。就识别一个民族的标准而言,俄罗斯学者尼基什科夫认为“民族是在国家层面上人们的聚合体”,不一定与血缘有关;而孙中山在特定历史时期撰写的《三民主义》认为,造成民族“最大的力是血统”。如此看来,“民族”是一个游离的范畴。

  既然“民族”是一个游离的范畴,“民族”一词的内涵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那么,要想形成一个统一的民族文学观念也是极其困难的。一般而言,“民族文学”与国别文学的关系存在着三种不同的形式:其一是融入在某一国别文学之中的民族文学,如中国55个少数民族的文学,俄罗斯的哥萨克族文学,新西兰的毛利族文学;其二是等同于某一国别文学的民族文学,如大和民族文学之于日本文学,德意志民族文学之于德国文学,法兰西民族文学之于法国文学;其三是包容着诸多民族文学的泛民族文学,如中华民族文学、俄罗斯民族文学、美利坚民族文学等。民族学家吕思勉说:“文学是民族的灵魂。”一个民族的文学常常蕴含着一个民族的情感、风俗和个性。韦勒克认为:“没有任何一个民族愿意放弃其个性”,因此,我们也不要指望“各个民族文学之间的差异消失”。

  然而,如果我们过分地站在本民族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将这种思考问题的方式灌注到处理民族事务的工作中,将这种思考问题的情绪宣泄到描写民族生活的作品中,那么,我们也极有可能走向片面,走到极端,以至于煽动起民族情绪,制造出民族矛盾和社会动荡。关于前苏联的解体,学术界一般认为有这样四个原因:1、中央集权力量的减弱;2、政权内部的斗争;3、民族分离主义的产生;4、外部势力的干预。他们把苏联民族分离主义的产生归咎于“叶利钦上台后推动的俄罗斯民族主义运动”:“在这个背景下,各个少数民族为自己打算的行动是一种回应”。笔者以为解体之前的苏联早就埋下了国家分裂的祸根:其一,前苏联的民族联邦体制给国外势力在前苏联制造国家分裂,国内反政府主义者掀起民族分裂浪潮留下了可以乘虚而入的缝隙;其二,前苏联将少数民族、少数族裔视为无产阶级的一部分,对少数民族、少数族裔的民间故事、文学作品中的民族特性作过度的诠释,潜滋暗长了少数民族、少数族裔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为后来日益高涨的民族分裂运动制造了不大不小的温床。韦勒克正是对这种民族文学中的狭隘的民族情绪持严肃的批判态度。我们研究民族文学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民族情绪既是维护民族团结推动人类进步的良药,也是破坏民族团结制造社会动荡的毒瘤。

  文章刊于《文学评论》2016年2期

  刘为钦: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教授。

  (备注:注释已略去,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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