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泳超:想象中的“民族的诗 发布日期:2017-07-28   作者:陈泳超   点击数:2024   文章来源:民族文学学会
                                              
 
  这已是九年以前的事了。那天,正是大雪之后,我与尹默在北河沿闲走着,我忽然说:“歌谣中也有很好的文章,我们何妨征集一下呢?”尹默说:“你这个意思很好。你去拟个办法,我们请蔡先生用北大的名义征集就是了。”第二天我将章程拟好,蔡先生看了一看,随即批交文牍处印刷五千份,分寄各省官厅学校。中国征集歌谣的事业,就从此开场了。
 
  ———刘半农《国外民歌译》自序
 
  正文
 
  被周作人称为“五四”时期真正“具有诗人的天分”的这两位北大教授的一番谈话,现在已经被学界当作中国现代歌谣运动和民俗学事业的开场标志,而在当时,却主要是为了解决新诗尝试的困境。胡适当年倡导白话文运动,在叙事文学方面比较容易得到认可,但是对于白话诗如何产生美感,却没有得力的借鉴,于是只好逼上梁山地亲自尝试。而在民七前后,他的尝试得到了一些同志,上述那段雪中灵感,正是这一背景的闪现。歌谣运动一开始就设定了两个目标,一是学术的,一是文艺的,这在《歌谣》周刊发刊词中有明确说明。因此,歌谣运动可算是整个新文学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当时许多新进文人学者都对歌谣寄予厚望,他们的基本观点是:歌谣里面就有很好的诗,它们可以为新诗创作提供借鉴。一位可以算是歌谣运动先驱的意大利人韦大列(GuidoAmedeoVitle),在其1896年出版的《北京歌谣》(PekineseRhymes)里说:“根据在这些歌谣之上,根据在人民的真感情之上,一种新的‘民族的诗’也许能产生出来。”这段话引起了包括胡适、周作人等在内的歌谣热爱者的共鸣和赏叹,在多个场合频繁出现,并被直接写入《歌谣》周刊的发刊词。周作人在1922年4月13日的《晨报副镌》上发表《歌谣》一文中说:“民歌与新诗的关系,或者有人怀疑,其实是很自然的,因为民歌的最强烈最有价值的特色是他的真挚与诚信,这是艺术品的共通的精魂,于文艺趣味的养成极是有益的。”作为当时最有影响力的诗人,郭沫若也表达了类似的感受,他在1920年2月16日写给宗白华的信中说:“原始人与幼儿对于一切的环境,只有些新鲜的感觉,从那种感觉发生出一种不可抵抗的情绪,从那种情绪表现成一种旋律的言语。这种言语的生成与诗的生成上同一的;所以抒情诗中的妙品最是些俗歌民谣。”
 
  但是,随着歌谣运动的深入开展,尤其是随着新诗创作的实际推进,歌谣与新诗并没有像先前预想的那样亲密结合,一个突出的反映是,学习民歌的新诗创作寥寥无几。比较为人瞩目的有刘半农,他不仅是歌谣运动的首倡者,而且还亲自实践,他采录的20首《江阴船歌》以及模仿江阴“四句头山歌”体式创作的《瓦釜集》等,便是这方面的代表。再比如俞平伯,在其初版于1922年3月的新诗集《冬夜》的“自序”中,就自认为“四辑从《打铁》起,这正当我做《诗底进化的还原论》这个时候,所以有几首诗,如《打铁》、《挽歌》、《一勺水啊》、《最后的洪炉》,稍有平民的风格,但是亦不能纯粹如此,这是我最遗憾的”。
 
  但是即便是这些有限的新诗实践,也招来了许多不同意见。胡适对于俞平伯提出了批评,他在对《冬夜》的批评文章(发表于1922年9月24日《努力周报》第21期)里说:“平伯主张‘努力创造民众化的诗’。假如我们拿这个标准来读他的诗,那就不能不说他大失败了。因为他的诗是最不能‘民众化’的。”苏雪林在1934年《人间世》第17期上发表的《〈扬鞭集〉读后感》中认为,刘半农拟山歌、儿歌及用北京方言作诗,“无一不生动佳妙”,但这只是一种“文字游戏”,是“不可无一,不能有二”的,因为“民歌虽具有原始的浑朴自然之美,但粗俗幼稚,简单浅陋,达不出细腻曲折的思想,表不出高尚优美的感情,不能叫做文学”。
 
  这里面蕴藏着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
 
  新文学运动从一开始就有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时常纠葛在一起,即工具层面的“白话”和思想层面的“平民”,它们的对立面分别是“文言”和“贵族”,然而“白话”与“平民”很多时候可以结成同盟甚至即为一事,胡适的《国语文学史》、《白话文学史》里面就有很明显的表现。而“民间”这个概念,似乎更可以是这两个概念的完美结合。20多年之后,李长之在《歌谣是什么》一文里就回顾说:“国语运动不是在抛弃少数人的贵族的汉字吗?新文学运动不是在恢复大多数的平民的表现能力吗?注意歌谣也就是要以民间的东西做范本的呀。”按道理说,所谓“民族的诗”,在人员构成上应该是不论阶级差别的,但是在当时的语境下,将贵族排斥在外,而把在数量上占多数的平民作为民族的代表,却显得那样轻而易举,这应该算是值得同情的革命性粗暴。问题是民间也好、平民也好,实在并不是一个均质的实体,它本身还有很多层级。套用钟敬文“中国传统文化三大干流”的理论预设,当“民间”用来对抗第一条封建地主阶级的“上层文化”(即所谓“贵族”)时,它兼指中层(城市人民的文化)和下层(底层农民文化)两条干流;但当它被树立为文学想象的理想状态时,它指的却只是最底层的那条干流,也就是专指农民的口头文学了。这一倾向表现在歌谣方面,就是严格区分歌谣与唱本俗曲。顾颉刚搜集了很多苏州地区的唱本,但是“不幸北大同人只要歌谣,不要唱本,以为歌谣是天籁而唱本乃下等文人所造作,其价值高下不同”,所以作为学者的刘半农可以研究下等小说(其实就是唱本俗曲),而作为诗人的他却只着力模拟农夫、船夫的民歌。这样的区隔使新诗创作失去了大片可资借鉴的领地。从文学史的角度来看,被引为对诗歌创作有重大影响的民歌资鉴如《诗经》国风和六朝乐府,其中农民的歌谣恐怕并不占多数,像吴歌、西曲之类,显然更等同于后世的俗曲,所谓“民族的诗”,难道仅限于农民的“诗”吗?
 
  不仅于此,追究起来,农民的口头文学真的就这么高洁纯净一点都没有被上层文化所污染?难道不也充斥着迷信、猥亵、懒惰、占便宜等等的劣根性吗?所以对作为“民间”概念核心的农民世界,当时的人是寄予了太多的理想化想象了。周作人在这个问题上就有很深刻的认知和反省。早在1919年为刘半农《江阴船歌》作的序(后以《中国民歌的价值》为题发表于1923年《歌谣》周刊第6号)中,他就对民歌的艺术价值持保留意见,而且声言“反对用赏鉴眼光批评民歌的态度”,20年代,他应和歌谣运动,发表了许多赞美民歌的言论如上所言,但后来他的态度又变回去了。1930年10月,他在为章衣萍重刊《霓裳续谱》所作的序中便直截地说:“……我自己对于民歌的意见有点动摇,不,或者不如说是转变了。我从前对于民歌的价值是极端的信仰与尊重,现在虽然不曾轻视,但有点儿怀疑了。”在此前后,周作人在一些文章中对民歌的艺术性多有批评,至于歌谣与新诗的瓜葛,自然也不再提起。
 
  接下来的问题是,即便民歌可以为新诗提供借鉴,新诗人应该如何去借鉴呢?以俞平伯为例,他是早期对歌谣的诗学价值最为推崇者之一,在20年代初期发表了《诗底自由和普遍》(1921)、《诗底进化的还原论》(1922)等诗论文章,后者尤其受到广泛关注,它表达了这样一种理念:传统流行的观念认为只有作家的诗是诗,排斥民间歌谣,这是不正确的。从本质上说,文学只是表现人们的情感和意志,这是所谓“文学底质素”,而歌谣恰恰正是这一质素的直接呈现,所以“艺术本来是平民的”,作家的诗不过是在这一质素之外,再加上些修辞功夫罢了,它非但是后起的,而且太浓厚的话反而有碍于诗的普遍性。现在胡适等倡导用白话写诗,已经实现了还原的第一步,后面更要推翻诗歌的贵族王国,恢复到平民诗歌的共和国去,这就是所谓的“诗底还原论”,而这样的还原不是倒退,却正是“诗底素质底进化”。他更进而主张新诗不光要在材料上向民间学习,更要学到平民的风格,为此,“我们要做平民的诗,最要学的是实现平民的生活”,并号召“喜欢做诗的,必得到民间去学啊!”他的理论是否正确姑且不论,问题是这些倡导学习民歌、“到民间去”的诗人似乎从来没有真的深入过民间,最多也只是浮光掠影地走过几遭、搜集过一些民歌而已,这与历来文人对民间偶尔的兴会并无太大差别,因此他们有限的学习民歌的作品,放在新诗的行列里,与古诗行列中刘禹锡的《竹枝词》、黄遵宪《己亥杂诗》三十一等等,效果差同。难怪胡适指责俞平伯的诗“是最不能‘民众化’的”了。
 
  换一个角度说,文人也未必一定要先将自己完全融化到民众中去才能借鉴民歌,其实历来文人几乎都难以做到这点,这就涉及到对民歌审美趣味的认识问题。简单地说,民歌是口耳相传的听觉艺术,新诗则主要是书面的视觉艺术,古典的文人诗歌大约介乎二者之间。如何将流转如风的听觉艺术转化为视觉艺术的美学效应,绝非简单,这就要看诗人熔铸民歌的能力了。六朝乐府的民歌特质固然存在,但是后来大量的乐府诗或者拟乐府,都只是借鉴其曲调和基本风格,而后就大胆地发挥文人情趣了,比如李白的乐府歌行体,至于白居易等人的新乐府运动,就更有了质性的变革,宜其成为一个影响深远的诗歌流派。但是刘半农等人的新诗又过于模拟民歌的外在细节,他们还没有来得及费心费力的去熔铸文人与民间的趣味差异,就很快收手旁行了。前引苏雪林称刘半农之作只是一种“文字游戏”,是“不可无一,不能有二”的,虽然刻薄些,却正是这个道理。
 
  总之,由于借鉴民歌的创作实践非常不充分,所谓创建“民族的诗”,始终只是停留在对于“民间”的美好想象罢了。而反对者则从理论上直接否定了这一主张,比如朱自清在1937年写的《歌谣与诗》一文中,重新回顾文学史,认为从史的角度来看,歌谣可以供新诗创作参考原是不错,问题是当前外国的影响已经将这一连续的传统拦腰截断,“逼着我们跟它走”了。那些模仿歌谣的诗歌创作,即使是比较成功的(比如刘半农、俞平伯、蜂子等),也最多只能算是通俗读物,“但未必就是文艺作品”。从根本上说,朱自清还是认为歌谣的“风格与方法”“不足以表现现代人的情思”,因而歌谣可以供人欣赏、研究、说教,甚至可以被人模仿,但只是被当作“玩意儿”偶然模仿,最后他截然的判断:歌谣“与创作新诗是无关的”!不过,朱自清他们的理论也只是一种武断的假设。在这个问题上真正的转机要到解放区文学之时,那时候由于世界观和文艺思想的巨大变化,涌现出了大量的借鉴民歌的诗作,为我们的分析提供了足够多的形态和经验教训,不过这已经是另外一个大问题了,非本文所及。
 
  原文刊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6年第1期
 
  因篇幅所限,此处删去注释与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陈泳超,博士,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值班编辑:梁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