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学入史现状及入史策略 │论文 发布日期:2017-01-04   作者:杨 彬   点击数:1274  

少数民族文学入史现状及入史策略
 
 摘  要: 从1990年以来,很多中国当代文学史著作弱化甚至删除少数民族文学内容。从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内部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当代少数民族内涵不明确,导致概念混乱, 从而造成少数民族文学入史混乱和弱化。因此少数民族文学入史的最佳策略是明确界定少数民族文学内涵,按照经典化原则,确保真正少数民族文学精品入史。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学   内涵  入史  策略
 
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写作从1950年代开始,但中国当代文学史课程在新时期才大范围开设, 因此比较成熟完善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出现在1980年代以后。迄今为止,各种版本的当代文学史有七十多种,1980年代具有代表性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有:张钟等编写的《当代文学概观》(北京大学1980年版),郭志刚等编写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复旦大学等22院校编写组编写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海峡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当代文学》编写组的《中国当代文学》(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1990年代至新世纪具有代表性的当代文学史教材有:洪子诚撰写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田中阳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陈思和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孟繁华、程光炜撰写的《中国当代文学发展史》(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於可训撰写的《中国当代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等。在这些中国当代文学史著作中,当代少数民族民族文学入史的情况有不同的状态。
总的来说, 1980年代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中关于少数民族的描写和论述较多,1990年代以后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中少数民族文学的内容逐渐减少,甚至有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中完全没有少数民族文学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1980年代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在1990年代和新世纪的修订本中,逐渐减少少数民族文学内容,甚至有的完全删除。这种趋势,在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席扬的文章《关于中国当代文学史中“少数民族”的“ 历史叙述” 问题》一文中有明确的描述。席扬教授详细的分析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中逐渐弱化的现象,并从外部机制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
从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内部原因来说,少数民族文学的内涵没有确定,划分少数民族文学的标准没有统一是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入史少的最主要的原因。少数民族文学的界定有“题材说”、“作者说”、“题材说或者作者说皆可”等。因此,在1980年代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中,虽然顾及到了少数民族文学的论述与描写,但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入史的状态是很混论的。比如,汉族作家林予的《塞上烽烟》、郭国甫的《在昂美纳部落里》、徐怀中《我们播种爱情》,只是因为他们分别描写了侗族、佤族、藏族人的生活,就划归为少数民族文学,这实则将少数民族题材文学划归到少数民族文学之中,和壮族作家陆地、蒙古族作家玛拉沁夫、彝族作家李乔等一起被写入《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中。而老舍的具有浓郁满族特色的作品《正红旗下》在中国当代文学史则不被提及,在文学史中只提及老舍的满族特色不鲜明的作品如《茶馆》等,而且从未分析老舍这些作品的少数民族特色。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少数民族文学的界定不明确。199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文学内涵出现了多种界定,各有各的描述,没有统一的规定, 连什么是少数民族文学都无法统一,当然入史就更不好选择了。加上中国当代文学史的撰写者大都是汉族身份,本身就具有一些大汉族意识。于是,要么将少数民族文学不甚清楚的内容减少,要么干脆删除。而台港澳文学则是另一种情形,台港澳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当代文学应该包含港台奥当代文学,台港澳文学的内涵明确清楚,不存在争议, 因此台港澳文学便大篇幅的进入中国当代文学史。
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者,尤其是少数民族身份的研究者将少数民族入史则是另一种情形。为了撰写少数民族文学史,将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的作家的所有文学作品都算作少数民族文学,从而导致少数民族文学概念泛化。一般是将那些没有少数民族意识、没有少数民族特质只是具有少数民族身份作家写的作品都算作少数民族文学,都写进少数民族文学史。从19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文学出现了很多优秀作家作品,比如回族作家张承志的《心灵史》、回族作家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等等。国家为了加强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和学科建设,做了很多加强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工作。从机构上说,成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从平台上说,创办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杂志;从奖项来说,设立了少数民族文学奖“骏马奖”等等。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得到长足发展,出现了撰写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热潮。首先延续十七年的少数民族族别文学史的编撰和出版,比如,壮族文学史、藏族文学史、苗族文学史等等。在此基础上撰写55个少数民族文学的整体文学史,主要有:中南民族学院《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稿》编写组编写的《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稿》(长江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吴重阳撰写的《中国当代文学概观》(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6年版),梁庭望等编写的《20世纪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编年史》(辽宁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特·赛音巴雅尔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当代文学史》(十月文艺出版1999年版),李鸿然撰写的《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论》(云南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等等。这些少数民族文学史选择标准主要是作者身份论。特·赛音巴雅尔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当代文学史》 在其导言中明确指出:“我们编写这部书的原则是:所谓‘中国少数民族当代文学’,首先必须是中国少数民族当代作家,不管他运用本民族文字写作,还是运用其他民族或外国文字写作,也不管他写的作品反映的是本民族生活还是其他民族生或外国生活,只要他是以自己民族感情和心理去写的,我们就认为它是那个民族的当代文学作品,也是我们少数民族的当代文学作品。”按照这种标准,该著作将具有蒙古族身份的李凖、具有满族身份的柯岩的作品都算作少数民族文学,明显的将少数民族文学泛化了。李鸿然在《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论》中明确以作者的民族身份作为少数民族文学的划分标准:“总之,民族文学的划分,不能以作品是否使用了本民族语言或是否选择了本民族题材为标准,正确的标准只能是作者的民族成分。作者属于什么民族,其作品就是什么民族的文学;少数民族出身的作家创作的所有作品,不管使用哪种语言文字,反映哪个民族生活,都属于少数民族文学。”因此,该著作除了将具有蒙古族身份的李凖、具有满族身份的柯岩的作品都算作少数民族文学外,还将具有满族身份的关仁山、具有回族身份的陈村的做都算作少数民族文学。其实这些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作家,他们的作品没有少数民族意识、也没有反映少数民族生活。将他们的作品算作少数民族文学确实很牵强,可见少数民族的概念泛化。而李凖等人的作品在进入当代文学史时,却不是以少数民族文学身份进入的,其原因就是没有少数民族文学的特质。概念的泛化会导致编写文学史的学者难以遴选真正的少数民族作品,因此常常就采用弱化或者不入史的办法对待少数民族文学。有意思的是,汉族编撰者撰写的文学史将汉族人描写的少数民族题材文学划归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编撰者撰写的少数民族文学史将少数民族作家描写的汉族生活作品划归到少数民族文学,这都是少数民族文学泛化的表现。
 少数民族如何入史?从少数民族文学主体来看采取什么入史策略?这是当下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从以上现象分析,少数民族文学入史弱化的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文学的内涵不明确,因此,首先,明确少数民族文学的内涵,确保少数民族文学的经典作品入史, 是少数民族文学如史的主要策略。
如何具体界定当代少数民族文学, 学界众口不一,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种: 第一, “ 题材决定论”,还是描写少数民族生活的文学作品都是少数民族文学。这种界定以学者单超为代表,单超先生在1983年发表的文章《试论民族文学及其归属问题》中提出:“既然少数民族文学和其他文学一样,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就可以说,凡反映某一民族生活的作品,不管是( 作者)出身于什么民族,使用何种文字,采用什么体裁,都应该是某民族的文学”。 这种界定,将汉族作家写作的民族题材作品也划归到少数民族文学范畴内,没有厘清少数民族文学的主要特点。 第二,“作者族属论”, 还是少数民族作者写作的文学作品都是少数民族文学, 这种观点最先由著名蒙古族作家玛拉沁夫先生提出,1985年,他在《中国新文艺大系1976——1982少数民族文学集》的导言中提出:“少数民族文学,顾名思义,是少数民族人民创作的文学。由此我们得出这样一点理解,即作者的族别(作者的少数民族身份)是我们确定少数民族文学的基本依据。”,在族属身份的基础上, 玛拉沁夫又提出其他两个因素:“作者的少数民族族属、作品的少数民族生活内容、作品使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这三条,是界定少数民族文学范围的基本因素;但这三个因素并不是完全并列的,其中作者的少数民族族属应是前提,再加上民族生活内容和民族语言文字这二者或二者之一,即为少数民族文学”。这种界定,表明看来很全面, 但是忽略了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一个主要现象, 就是少数民族作家的汉语写作。从1949年到玛拉沁夫先生提出这种观点的1985年,有很多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作了很多优秀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作品, 比如, 彝族作家李乔的《 欢笑的金沙江》、壮族作家陆地的《瀑布》,以及玛拉沁夫自己写作的《 茫茫的草原》都是用汉语写作的, 这些作品一直都被称作少数民族文学的作品,都不是运用彝语、壮语、蒙古语创作的。 因此如果仅仅强调民族语言作为划分少数民族文学标准是不恰当的。与玛拉沁夫观点类似,1986年著名学者吴重阳坚持少数民族文学的族属身份作为划分少数民族文学的标准。他指出:“少数民族文学就是少数民族人民做创造的文学。划分少数民族文学归属的主要标志,是看作者的民族出身。换言之,无论用的什么文字,反映的是哪个民族的生活, 凡属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作品,都应归于少数民族文学的范畴”。此后著名学者李鸿然教授也强调了这种观点,李鸿然教授在《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论》中就以这个标准进行少数民族文学的界定和研究。1992年,著名学者马公良、梁庭望、张公濮等人在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中同样强调少数民族族属身份在划分少数民族文学中的重要性。这种划分的问题在于忽略了当代文学中一些具体问题,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是相对于中国汉族文学而言的。当代文学中一些作家具有少数民族身份,但他们从未展示少数民族意识和少数民族特色, 在中国当代文学史和文学评论中,他们的作品也很少被称为少数民族文学。他们只是拥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比如李准(蒙古族)的小说、王朔(满族)的小说、陈村(回族) 的小说等等,如果把他们划归少数民族文学明显有牵强之感。第三,作者族属身份和民族题材相统一。这个界定扩大了少数民族文学的范围, 指出少数民族作家的作品和描写少数民族生活(少数民族、汉族皆可)题材的作品都是少数民族文学。针对前两种划分标准的弊端,1990年代后,一批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开始多向思维,不再用单一的标准划分少数民族文学。1997年王炜烨在文章《拓深与扩大: 少数民族文学评论对策》一文中指出:“对于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定位,我们着眼于两个方面:一是从作家的民族成分而言,指少数民族作家的作品;二是从作品的题材来说,包括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作家创作的反映少数民族生活的作品。……不妨说,它所指的就是少数民族作家和少数民族民族题材的作品。”这种界定也失之偏颇,最大问题就是将少数民族题材文学划归为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是相对于汉族文学而言的,汉族作家明显缺乏少数民族意识以及对少数民族身份的追寻及热爱。因此,将汉族作家的少数民族题材的作品划归为少数民族文学是不妥的。
少数民族文学,应该是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具有少数民族意识和少数民族特质的作品。这样来规定少数民族文学,更符合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实际。首先,少数民族文学作家必须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这是几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的共识。只有少数民族作家才具有独特的少数民族审美追求、独特的少数民族意识、独特的少数民族的思维方式和心理方式,也就是说只有少数民族作家才能写出具有民族意识和民族特质的文学作品。其次,只有少数民族作家认同自己的少数民族族属,在自己作品中张扬少数民族的意识,才会运用少数民族思维来创作小说,才能写出具有少数民族特质的作品。再次,并不是所有少数民族作家都会在创作中自觉追求少数民族的特质,只有那些自觉追求少数民族特色的作家才会创作出具有少数民族内涵和少数民族特质的作品,这些作品才具有区别于汉族文学的少数民族文学特色。如果要再进一步细分,则要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第一,少数民族文学是相对于汉族文学而言的,因此具有汉族思维和汉族特色的作品不是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不包括虽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但在作品中没有展现民族意识和民族特质的作家,比如具有蒙古族身份的李准、具有满族身份的王朔、具有回族身份的池莉、具有仫佬族身份的鬼子等的作品就不属于少数民族文学。第二,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的作家运用母语写作和汉语写作都是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分为母语文学和汉语文学。运用少数民族母语写作的作品毫无疑问的是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作家运用汉语写作的具有少数民族意识和少数民族特质的作品也是少数民族文学。在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中,由于汉语在运用和传播方面的强大地位,少数民族作家运用汉语写作的少数民族文学数量上达所有少数民族文学的90%以上,这是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中的一个突出现象, 这些作品都属于少数民族文学。第三、汉族作家写作的少数民族题材作品不属于少数民族文学,它们适宜于被称作少数民族题材文学。比如马健的藏族题材小说、迟子建的鄂温克族题材小说都不属于少数民族文学。而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的作家,不管他们描写的是不是自己民族生活,只要是描写少数民族生活,具有少数民族的意识,其作品都属于少数民族文学。比如回族作家张承志描写蒙古族生活的作品,白族作家杨苏描写景颇族生活的作品都属于少数民族文学。第四,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的作家,早期写作的作品没有少数民族意识和少数民族特质,那么他们早期的作品就不是少数民族文学。有很多少数民族作家后来逐渐开始关注自己的少数民族意识和少数民族特质,写出了具有少数民族意识和少数民族特质的作品,那么他们后来的作品就是少数民族文学。比如具有回族身份的霍达早年的作品比如《鹊桥仙》、《红尘》就不是少数民族文学,甚至她后来创作的著名长篇小说《补天裂》也不是少数民族文学,但她创作的《穆斯林的葬礼》则是少数民族文学;比如著名的军旅作家朱春雨,在他写作《血菩提》以前,所有的文学评论家都把他的作品称为军旅文学,而没有人称之为少数民族文学,但他的小说《血菩提》因为描写了满族的一个分支——巴拉人的历史变迁、生活状态、生命意识以及他们的图腾崇拜、宗教信仰而具有浓郁的满族意识和满族特质,因此《血菩提》就是满族文学。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有很多具有少数民族族属身份的作家在开始写作时,并没有强烈的少数民族意识,作品中也没有鲜明的少数民族特质,但后来他们开始关注自己的民族身份,追溯自己民族血缘,展示少数民族意识和特质,成为优秀的少数民族作家。
在此基础上,少数民族文学内涵的明确界定为:作家的族属身份、作家的民族意识、作品的民族特质。在编写中国当代文学史时,按照这三点去划分少数民族文学,就能将真正的少数民族文学写入文学史。可以避免将没有民族意识的作品以及少数民族题材作品等不是少数民族文学的作品写入文学史,造成混乱。
坚持经典标准,遴选少数民族文学精品入史,是少数民族入史的另一个重要策略。文学史的撰写有一个基本的标准就是将文学经典入史, 少数民族文学进入文学史, 也必须遵守这个标准。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的编写中,确实有些编写者站在汉族文学的立场上,对少数民族文学采取漠视态度。少数民族作家或者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对这种态度是不满的。 因此有些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在将少数民族文学入史时,采用一些强化少数民族文学的办法。比如,将少数民族文学概念泛化,从而显示少数民族文学内容之多;或者将著名作家老舍、沈从文等不具有少数民族意识的作品划归少数民族文学行列,显示少数民族文学之重;或者因为少数民族文学在文学史中所占比例很少,将艺术水准不高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写入文学史。这些办法都不是正确的少数民族文学入史策略, 反而会损坏少数民族文学的品质, 起到不好作用。“文学史著作不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口袋, 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装,它必须坚持经典化的选择,对纷纭发复杂的文学现象、无数的作家进行筛选。筛选的结果,就是大量作家作品被关在文学史的门外,其中汉族文学作品占大多数,当然也包括不少少数民族作家作品。” 武汉大学陈国恩教授的这种评价是客观的。
 少数民族文学必须坚持经典入史,所谓的文学经典“指的应具有丰厚的人生意蕴和永恒的艺术价值,为一代又一代读者反复阅、欣赏,体现民族审美风尚和美学精神,深具原创性的作品”按照这个标准,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入史,需要遴选少数民族经典特性的作品,遴选具有丰富人生意蕴、具有永恒的艺术价值、具有少数民族独特审美特色、反映少数民族的民族心理和文化传统的优秀作品。而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也出现了许多这样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以具体作家作品而言,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为中国当代文学史提供了一批经典作家作品。 回族作家张承志,以自己独特的回族意识, 创作一批优秀的回族小说《黄泥小屋》、《残月》、《心灵史》等。《心灵史》通过对回族的一个教派哲合忍耶用生命和鲜血殉教历史的描写,描写了回族人民在极其艰难的处境下的虔诚信仰,歌颂了马化龙等哲合忍耶领袖面对屠杀大义凛然的英雄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具有回族独特的神圣感和悲壮美的审美追求。回族作家霍达创作的《穆斯林的葬礼》通过描写一个穆斯林家族、一个玉器匠人家庭60年间三代人的命运沉浮,生动详尽的描写了回族婚丧嫁娶、生老病死的生活状态,以无比尊敬的笔触描写了回族极具伊斯兰文化色彩的朝觐、礼拜等宗教功修活动,还以无比骄傲的感情歌颂了穆斯林回族的圣洁。藏族作家扎西达娃《西藏,系在皮绳扣上的魂》、《西藏,隐秘岁月》等作品,用汉语创作出具有浓郁藏族意识、藏族特质的藏族小说。用具有西藏特色魔幻现实主义手法。把虚构与现实,神话与现实,历史与现在交替在一起,将西藏的奇异自然、民族风情和神秘的宗教文化融合在一起,超越了现实主义的创作成规,开启当代文学的多元化的格局。阿来的《尘埃落定》凭借丰富的历史文化渊源和深厚而独特的民族特色获得了2000年的茅盾文学奖。在这部作品中,阿来以麦琪土司家“傻子”的独特视角,描写了藏族土司家族由盛转衰,并最终走向灭亡的故事,蕴含了历史、文化、宗教、人性等丰富内涵。鄂温克族作家乌热尔图以鄂温克族的狩猎和驯鹿生活为背景,讲述鄂温克族人与自然的故事,描写即将失去居住地的狩猎民族在森林被砍伐、家园被破坏的状态下的忧伤心境,呈现出独特的忧郁之美。这些作家具有地道的少数民族身份,具有强烈的少数民族意识,作品具有浓郁的少数民族特色和少数民族特质。和汉族作品比较,这些作品们具有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时空背景,表现少数民族的生活经验和审美情趣,既展示少数民族的独特文化内涵,又揭示出了人类人性的共同特性。这是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经典作品,也是中国当代文学的经典作品。 这些作品进入中国当代文学史,增加中国当代文学的价值观念、表现方式、文化内涵、审美选择、人生经验。为建立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学史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少数民族文学入史,除了要遵循经典化原则外还应该正视少数民族文学现状,正视当代少数民族文学“ 少” 的现状。这种现状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历史上少数民族文学缺乏,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坚持民族平等政策,少数民族作家才开始在其姓名前标注民族成分,但有的少数民族解放前还处于原始社会、有的少数民族有语言没有文字,因此,少数民族文学相对于汉族文学来说,还处于“ 少” 的地位,作家少、作品少, 经典作品少。 研究少数民族文学要正视这种现状, 因此少数民族文学入史也必须正视这种现状, 宁缺毋滥, 确保真正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学入史。
遴选优秀的少数民族母语文学作品入史,也是少数民族文学入史的主要策略。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包括母语文学和汉语文学,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党的民族平等政策颁布以后出现的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突出现象和突出贡献。当代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和汉语文学构成了当代少数民族小说的全貌,当代少数民族母语小说和汉语小说都对当代文学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少数民族母语文学是指“用本民族母语讲述、记录和创作的”的文学,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当今世界,大多文学都是用母语创作,比如,英美国家的作家主要用英语创作,中国当代作家主要用汉语创作。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语言使用情况则呈现出复杂的状况,“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多、语言多、文字多。除汉族外,已确定民族成分的有55个少数民族,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8%,分布在占全国总面积50-60%的土地上。5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满族已全部转用汉语外,其他53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在中国,汉字不但是汉族的文字,也是全国各个少数民族通用的文字,是在国际活动中代表中国的法定文字。全民族都通用汉语的几个少数民族,很自然地以汉字作为自己的文字,没有与自己语言相一致的文字的少数民族,大多也选择了汉字作为自己的文字。现在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满族已不使用自己民族的文字而直接使用汉字外,有29个民族有与自己的语言相一致的文字. 由于有的民族使用一种以上的文字,如傣语使用4种文字,景颇族使用2种文字,所以29个民族共使用54种文字.”。中国这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除了汉族还有55个少数民族。“在中华文明的漫长的复杂测发展过程中,汉语是中华民族的“ 共同母语”。“自古以来,我国境内一些少数民族一直有着在保留本民族的‘第一母语’的同时逐步习得并使用这一‘共同母语’进行本民族历史文化叙事的传统。新中国成立后,汉语自然成为法定的国家语言供56个民族共同平等使用。”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当代少数民族作家便出现两种写作状态:母语写作和汉语写作。 有些少数民族作家进行双语写作,既可用母语写作,也可用汉语写作,这些双语写作的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作便是少数民族汉语文学,用母语写作便是少数民族母语文学。据相关资料说,现在少数民族汉语文学占90%左右, 母语文学占10%左右。少数民族的母语文学和汉语文学构成了当代少数民族小说的全貌。研究当代少数民族小说,去掉任何一种,都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客观的。
少数民族母语文学有很多优秀作品, 当下少数民族文学入史的作品主要是少数民族汉语文学作品,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入史的关键是少数民族母语文学的翻译工作,要将优秀的少数民族母语作品翻译成汉语,然后遴选优秀的少数民族母语作品进入当代文学史。
总之,少数民族文学的内涵应该明确的界定为: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具有少数民族意识和少数民族特质的作品。规定少数民族文学必须具备作家的族属身份、作家的民族意识、作品的民族特质三者特征。在明确界定少数民族文学内涵基础上, 按照文学经典化原则,遴选真正的少数民族文学经典化作品入史,才是少数民族文学入史的最佳途径。
 
原文刊载于《湖北大学学报》2013年第4期
 
作者简介:杨彬,女,土家族,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教授,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新文学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毛泽东诗词研究会副会长,第十一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委,湖北省作家协会全委委员,武汉市作家协会全委委员。中南民族大学教学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