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文学地图由多民族共同谱就,然而文学史书写中少数民族文学却往往缺失,尤其是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家实行民族识别工作之后,56个民族的主体身分均被确认,但在此后的当代文学史书写中,少数民族文学仍难摆脱被忽视或被边缘化的尴尬。少数民族文学文化境遇的他者化是其在当代文学史书写中位居边缘的深层原因之一,具体表现为命名体现出的文化身分的他者化、失语体现出的文学史写作境遇的他者化、在边缘发言体现出的研究者学术处境的他者化。理想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格局应是多民族文学共存、互生的。
[关键词] 中国当代文学史;少数民族文学;文化身分
无论就空间分布还是历史形成而言,中华民族都是一个多民族共存并不断融合的大家庭,费孝通因之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认为中华民族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1]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文学史书写中少数民族文学的相对缺席,“中国现今大多数的文学史都是残缺的文学史,只有汉文诗文,没有将少数民族文学摆在正当的位置”。[2]2002年杨义提出“重绘中国文学地图”理念,认为既有的文学史写作忽略了多民族文学,实际上是汉族书面文学史,“重绘文学地图”一时成风,然而之后出现的各种新版文学史仍然鲜见少数民族文学的出场。
仅以中国当代文学史为例,在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民族识别工作中,55个少数民族的数目、名称即相继确定下来,中华各民族在政治上平等参政的主体身分均得以确立。如果说前此的《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之所以没有包含少数民族文学的一个说法是现代意义上的少数民族尚未被命名,那么按理说在《中国当代文学史》里这一问题应该迎刃而解了。但事实上,少数民族文学在大多数当代文学史著述中缺席的总体情况并没有改变,即便在有幸出场的几部著作中,少数民族文学也是一种缺乏主体性的点缀。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当代文学”提法产生后,最早编写的《中国当代文学史稿》(华中师范学院版1962年)及80年代集体编写的几本重要的高校教材,都对少数民族文学予以不同程度的重视。然而,自90年代之后,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书写中缺席的情况却越来越普遍,连其边缘位置也几近不保,“中国当代文学史在新时期30多年的编写著述过程中,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历史叙述从‘有意’叙述到‘有限’叙述,再到‘差异’叙述,最后到‘零叙述’”。[3]
少数民族文学缘何在当代文学史书写中受到冷落?笔者认为,除了学界通识的语言障碍、翻译滞后等原因外,“少数民族文学”文化境遇的他者化也是深层原因之一。以下分别从命名、文学史地位、研究者处境等几个方面逐一论述。
一、尴尬的命名:少数民族文学文化身分的他者化
少数民族文学指我国除汉族以外的其他55个少数民族的文学创作。这一概念的前提首先是创作者少数民族身分的确立。少数民族的命名源自新中国建立后的国家建构工程。我国历史上并无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概念与“少数民族”称谓,“在中国古史上,并无民族之称,亦少民族相互斗争之记载。‘民族’一语,乃是近代译自西方。此证中国古代并无鲜明的民族观”。[4]“民族”概念以及民族—国家理念从西方引入后,对中国产生了极大影响,“民族”成为帝制时代结束后,替代天子认同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国家认同方式,具有高度凝聚力的“中华民族”概念应运而生。民族识别工作的开展,使多民族被纳入国家秩序中,少数民族一称谓就是在民族识别后开始通用的,主要指与汉族相比人口较少的其他55个民族。少数民族与汉族共同构建了中华民族,他们在政治上是“一体”的。
少数民族文学的命名也正是基于国家意识建构的立场提出的。新中国建立伊始,文化部部长茅盾就在《人民文学》创刊号《发刊词》中提出“少数民族文学”概念;时任中国文联副主席、作协副主席的老舍也曾于1960年8月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三次理事会议上发表《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确定了“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基本含义。上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在中共中央宣传部门的促动下,相继出现两次少数民族文学史书写热潮。“民族文学史的编写工作,就本质言,是一种国家的学术行为,服务于建构多元一体民族国家这一现代性意识形态”。[5]虽说少数民族文学的命名是一种建构国家意识的政治行为,但各民族又同时具有文化身分与深层心理,文学本身也自有其艺术身分与审美自主性。当我们用政治命名的概念来涵盖具有文化差异的各民族文学时,会发现在从政治层面到文化层面的对接上,少数民族文学概念本身是错位的,概念的隐含结构无形中使少数民族文学在文化、心理上被他者化了。
1.少数民族文学概念潜在的二元对立深层结构使少数民族文学在心理上被他者化了。
从逻辑上分析,少数民族文学概念中“少数民族”是相对“主体民族”而存在的,而主体—少数实际上隐含着话语权的支配—被支配关系,“少数”有可能会被“主体”他者化。如埃里克森认为:“在对多数民族—少数民族的关系的研究中,很难逃避一种对权力和权力差异的分析。多数群体不仅拥有政治权力,它通常也控制了重要的经济部分,以及也许更重要的是,决定了社会中的话语方式。”[6] 抛开逻辑上的尴尬,仅从民族心理上看,少数民族文学概念隐含的汉族与少数民族二元对立思维模式承袭的依然是古来“华夷之辨”中“华”、“夷”二分的传统观。“这种现代的56分法,实际体现着将中国境内的所有人口实施二分法(汉族VS少数民族)划界的文化观。如果撇开现代民族国家观念的构建成分不谈,其本土渊源可以追溯到儒家‘华夷之防’,以及‘华夏’正宗与四周‘蛮夷’对立的一种截然二分的中原中心文化观”。[7]“华夷之辨”中华夏与四夷之间地理上的中心—边缘、血统上的我族—异类、文化上的文明—野蛮二元对立认定,往往会使华夏从心理上将四夷他者化,而汉族与少数民族二分法与前者在精神上是一脉相承的。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文学史常常忽视少数民族文学,实质上写的是汉族文学史;不难理解为什么“少数民族文学”往往会被认为是落后的。
2.少数民族文学概念将各少数民族整合为一个同质性的共同体,而忽视了各民族实际上的差异,使少数民族文学在文化想象中被他者化了。
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遍布全国各地外,其他民族居住比较集中,有些民族还有自己的聚居区和语言、文字、信仰,相互间的差别很大,同一民族内部因分布区域的不同也会出现差异。这样多元异质的各族群怎么可能呈现一个面孔?其实,汉族空间分布广泛、与许多少数民族比邻而居,在某些区域,汉族与少数民族的文化互溶性倒是远大于某些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似性。此处就体现出二分法的弊端来,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模式必然要求分出一体相反的两面,汉族—少数民族二分法在二元对立的基础上又隐含多数—少数、主体—次要的结构模式。在以汉文化为中心的前提下,少数民族文学是失语的,所以其异质性的事实被忽略,代之以被想象出的同质性,而想象本身就是一种构造他者影像的方式。
从各民族文化间的差异性和各民族话语权的平等性出发,文学史书写在处理民族文学问题时应以各民族文化体系的不同为划分依据。笔者比较认同梁庭望以中华文化板块为依据将多民族文学划分为几个自成体系的文化圈、文化区的理论。[1]这种分法即切合民族文化的内在特质,又避免了二分法带来的尴尬。
二、失语的在场者:文学史写作中少数民族文学境遇的他者化
如前所述,少数民族文学在当代文学史书写中的边缘位置及越来越严重的缺席情况使其难以发出自己的声音。但文学格局中少数民族文学的创作却一直鲜活地存在着。且不论民间文学的活态延续,单就作家文学而言局面就很繁荣。新中国建立初期各少数民族作家即纷纷以踊跃的姿态投入写作,向主流话语靠拢,涌现出了李乔(彝族)、玛拉沁夫(蒙古族)、韦其麟(壮族)、康朗甩(傣族)等许多有影响的少数民族作家。上世纪80年代以降,各少数民族创作更加活跃,作家阵容大增,文学创作实绩提升,既出现了文学史书写无法回避的经典作家张承志和著名作家沙叶新(回族)、阿来(藏族)、扎西达娃(藏族)等;又产生了摘取茅奖、鲁奖的实力作家李准(蒙古族)、霍达(回族)、石舒清(回族)等;同时还形成了一些地域性少数民族作家群。建国后各类民族文学期刊杂志(包括汉文版与民族语文版)也竞相创办,刊发了大量少数民族作家的作品。
文学创作始终在场而文学史书写中通常失语的矛盾,使少数民族文学的处境无形中被他者化了。
1.存而不论、视而不见的治史态度流露出主流精英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忽视心理,使其成为疏离的他者。
梳理中国当代文学史,会发现含有少数民族文学的著述少之又少。各民族文学史相继出版后,上世纪60年代初及80年代初集体编写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中有几部还尚含少数民族文学。但90年代以后文学史写作进入个体化、学术化时代,少数民族文学在大部分文学史著述中却销声匿迹。如洪子诚著《中国当代文学史》、朱栋霖等主编《中国现代文学发展史》(1917—1997)、董健等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新稿》、严家炎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程光炜等著《中国当代文学发展史》等影响较大的文学史都无少数民族文学。
从治史的学术严谨性而言,既然56个民族的互融与文学创作是史实存在,那么文学史书写就没有理由遗漏除汉族以外的其他55个民族的文学。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遗漏在90年代以后有增无减。是什么原因导致主流精英们对少数民族文学视而不见呢?是少数民族文学水平不高,达不到入史标准?还是对少数民族文学不感兴趣、不熟悉?抑或是怕因文化误解而出现书写错误?不管哪种原因,都表明至少汉族精英们缺乏对自身文明体系内非主流文明的学术关怀。它似乎一定程度上流露出在精英们的潜意识中,少数民族文学是异己的、远方的、落后的文化,因而不愿纳入其学术视野之内。边缘化,表明至少还有一席之地,但上述文学史著作中,少数民族文学连边缘位置都挨不上。这种将少数民族文学排除在文学史之外的疏离态度,与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存在和成就形成一种悖论,造成少数民族文学无可选择的失语。
2.缺乏主体性的入史写法,导致少数民族文学的主体性在这一类著述中被遮蔽,成为失语的他者。
就笔者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包含少数民族文学的中国当代文学史著约有十余部。即:华中师范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稿》(科学出版社1962年)、郭志刚等编著《中国当代文学史稿》(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二十二院校编写组编著《中国当代文学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张钟等编著《中国当代文学概观》(北京大学出版社1980年)、华中师范学院中国当代文学编写组编《中国当代文学》(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公仲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新编》(江西教育出版社1985年)、吉林省五院校编《中国当代文学史》(吉林省人民出版社1984年)、张炯等主编《中华文学通史》(当代文学编)(华艺出版社1997年)、张炯主编《新中国文学五十年》(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黄修己主编《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年)、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陈思和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特•赛音巴雅尔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民族出版社1999年)、杨匡汉等主编《共和国文学50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唐金海等主编《20世纪中国文学通史》(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03年)、杨匡汉主编《共和国文学60年》(人民出版社2009年)。
华中师范学院《中国当代文学史稿》带有急就章色彩,没有产生多大影响。80年代出现的四部当代文学史(上述80年代著作按序排名的前四部)产生了一定影响,这几部文学史著中,由于少数民族的政治身分,在国家意识建构下的书写中,少数民族文学获得一席之地。但作为制度化影响下的文学史写作,前新时期遗留下来的政治话语不管对少数民族文学还是对汉族作家文学而言,其评价标准都倾向于政治上的积极、正确,同一化的立场对文学主体性的遮蔽是不言而喻的。
相比之下,90年代以来出版的几部文学史将少数民族文学纳入其体例,结合作家作品进行分析,显示其对多民族共存的现实与多民族文学共生的文学格局的重视,难能可贵。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较明显的就是著者对于少数民族文学主体性的忽视。
忽视主体性,体现在以主流文化而不是按各民族文化的价值理念作为撰史和评价文学作品的标准,片面突出各民族对时代话语的积极响应以及对隐含先进意义的汉文化的追求。这种文化趋同是单向式的,只强调少数民族对主流文化犹如孩子扑进母亲怀抱般的靠拢,并不强调主流文化也从少数民族文学中汲取营养的双向互动事实,实际上将少数民族婴儿化了,而婴儿通常都是失语的。如《20世纪中国文学史》在“少数民族文学概述”部分有如此表述:“现代少数民族文学所表现的爱国主义精神,是汉族作家所不能替代的,因而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8]中华各民族无疑是爱国的,但甄别其文学史地位的应为审美价值的高低而非爱国心的强弱,这种同一性替代艺术性的标准本身就难以自圆其说。故而有学者提出:“少数民族文学主体地位的缺失并非简单地表现为没有书之于史,而是更深层次地表现为叙述立场、叙述观点、叙述方式的汉文化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陆出版的‘中国文学史’……凸现的是各个时期的‘主流文化’和有代表性的重要作品,少数民族作品多以非主流文体和一般作家作品出之;更者,叙事视角是汉文化的、评选尺度是汉文化的,其中甚至积淀着根深蒂固的汉族‘传统’‘正宗’观念。被这样的话语权主导和支配,少数民族文学虽然未被‘淡出’,也铁定要被边缘化,少数民族作家的创造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自然随之被矮化和消解。”[9]
值得一提的是陈思和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中对少数民族文学的书写。民间趣味、民间意识、民间声音等民族文学内在的因素在该著作中得到了凸显,而且在分析民间叙事诗《阿诗玛》的改编时,一反此前各种版本无视改编本中阶级斗争的政治模式压抑民间文学原生态活力的情况,《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着意还原权力话语背景下民族文学被边缘化的情景,“整理本《阿诗玛》虽然象征着非汉民族的民间文学进入了当代汉语文化圈并得到一定地位,但这种地位仍然是边缘的。由于非汉族文学一直处于被言说的地位,其主体性得不到充分的尊重,所以在50年代,它们进入当代汉语文化界不是没有代价的:时代共名的限制,不可避免地使它们失去了许多民族民间文学的优秀内容,使非本民族读者只能鉴赏一个被化妆过的断臂维纳斯”。[10]
三、边缘的声音: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学术处境的他者化
翻阅上世纪90年代以后出版的内含少数民族文学的当代文学史,就会发现,尽管版本不同、编者不同,但少数民族文学部分的撰写者大都是那么几个人,如《新中国文学50年》、《20世纪中国文学史》相关内容撰写者均为吴重阳(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中华文学通史》当代部分撰写者还是吴重阳。中央民族大学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成为这几部书背后的那个支撑力量,凸显了他们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做的巨大努力。再检索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入史以及30年间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方面的论文,发现大多发表在《民族文学研究》与各民族大学学报上,发表在权威、前沿类刊物上的极为罕见,撰稿人不外乎民族院校学者、少数民族族属学者、民族地方学者几种类型。
问题聚焦到一点,为什么始终是几个民族文学研究所与民族院校、少数民族学者在做这方面的研究,而少见其他研究机构或学院体制下的汉族主流精英参与其中?为什么就那么几个民族院校刊物与民族文学研究所刊物在支持此项研究,而其他占据权威地位的主流期刊不提供阵地和支持?研究队伍、发表渠道的狭窄,无疑会减少研究对象入史的比率。
可以说研究对象的他者化,同时也导致了研究者学术处境的他者化。
1.精英们的话语霸权使民族文学研究者无法进入主流学术圈,外围状态决定他们无法主导文学史写作工程。
曹顺庆在《三重话语霸权下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一文中提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处在西方话语霸权、汉语话语霸权、精英知识分子话语霸权三重话语霸权下。在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夷夏之辩、雅俗之分影响的现代知识分子观念中,少数民族文学被认定为落后的俗文学,少数民族作家、作品因此长期受到精英知识分子的漠视。该观点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的他者化处境。无可否认的是,当下学术资源主要掌握在主流精英手中,当他们将少数民族文学定位为与己有别的落后文化时,其所操控的主流学术阵地一般也会倾向于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拒之门外:一般非民族文学类的学术会议中基本没有少数民族文学议题;多数主流学术期刊很少刊发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论文;文学史写作很少考虑少数民族文学的存在。进不了主流学术圈,没有发言的机会,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如何牵头去编撰包含少数民族文学的文学史?
当然,这也与高等教育知识培养模式中少数民族文学的空缺有关。虽然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是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之一,但该类课程只在民族院校开设,这种课程设置模式在高等教育的初级阶段就导致少数民族文学、语言研究与主流院校知识谱系的分流。主流院校从本科到硕、博士阶段都没有设置少数民族文学、语言类课程,培养出来的人才自然对少数民族文化一无所知,一般不会从事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工作。可以说,在主流精英成长之初,少数民族文学就在其视线之外,这就不难理解他们为什么如此漠视少数民族文学了。而民族院校培养出来的接受过少数民族文学教育的人才,其就职流向基本还是民族院校、民族地区、民族研究机构等边缘岗位,难以掌握话语权。改变这一状况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首先从大学教育入手,将少数民族文学内容纳入各大学文学课程设置中,一旦高等教育知识谱系中接纳了少数民族文学,精英们就会实现从陌生到熟悉、从无视到重视的转变,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他者化处境也许会有所改善。
2.缺乏平等对话,导致主流精英对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的声音置若罔闻,其文学史编撰便会走向汉文化中心的自我书写。
当中心—边缘二元模式被用来描述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时,它不仅指地域分布上的区别,同时也指文化观念与话语权力的区别,指涉一种不平等的关系。这种不平等在世界范围内的西方—东方以及中国内部的东部—西部、汉族—少数民族的关系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在不平等交流前提下从事文学研究的汉族精英与少数民族学者难以形成学术对话,那些精英们潜意识地认为少数民族文学是落后而缺乏文学价值的,故在其文学史编撰中不予考虑,少数民族研究的成果自然也就不会引起他们的兴趣。如陈国恩认为“进入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的标准只能是一个,即国家水平的标准,用这个统一的标准来取舍作家作品,而不能明显地夹杂某种基于民族关系考虑的照顾因素”。[11]此处的国家水平的标准实际上是三重话语霸权下的标准,多民族文学一直处于被宰制的境地,何况各民族文学与汉族文学隶属不同的文化体系,如何用同一的标准来衡量?而且,在大量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史著述中,不仅看不到“被照顾”的少数民族作品入选,相反倒是发现如霍达、石舒清等荣获文坛最高奖项的作家以及乌热尔图、鲁若迪基等极具实力的作家也被遗忘、被“标准”所淘汰了。
如此一来,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所做的研究工作就成为一种缺乏回应的自言自语,难以影响主流精英们的文学史写作。
当然,少数民族文学入史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它需要作家作品实力的增长;需要更多研究者的长期投入;需要借鉴民俗学、人类学、宗教学等学科的研究视野,增加跨界研究法。但最为迫切的首先是从观念上破除汉文化本位观,唤起对文化多样性事实的尊重。实际上,汉族与其他民族在文化上本来就是多元共生的,这就犹如太极图中的阴阳要素互相依存、不可或缺一样。文学史书写亦如此,不应先入为主地设一个主辅框架,忽视二者间的互融、互补、变动;也不能只顾一方,因为只顾一方肯定会造成丧失活力的固步自封。
注释:
[1]梁庭望认为中华文化板块由中原旱地农业文化圈、北方森林草原狩猎游牧文化圈、西南高原农牧文化圈、江南稻作文化圈组成,文化圈内又下分11个文化区,各文化圈、区内的某些民族在语言、信仰方面存在着一致性或相似性。参见梁庭望. 中华文化板块结构与中国文学关系研究[M]. 北京:民族出版社,2011.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 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A].费孝通等.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C]. 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1.
[2]曹顺庆.三重话语霸权下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J].民族文学研究,2005,(3).
[3]席扬.关于中国当代文学史中“少数民族文学”的“历史叙述”问题[J]. 民族文学研究,2011,(2).
[4]钱穆. 民族与文化[M]. 北京:九州出版社,2012.4.
[5]董乃斌,陈伯海,刘扬忠.中国文学史学史(第三卷)[M]. 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368.
[6][挪威]托马斯•许兰德•埃里克森(THOMAS HYLLAND ERIKSEN)著,董薇译,周大鸣校.小地方,大论题——社会文化人类学导论[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376.
[7]叶舒宪.文学人类学教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104—105.
[8]黄修己.20世纪中国文学史[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315.
[9]徐其超.文学史观与少数民族文学主体地位的缺失和构建[J]. 民族文学研究,2009,(2).
[10]程思和.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第二编)[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134.
[11]陈国恩.少数民族文学怎样“入史”[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