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网:专题栏目管理细则 发布日期:2016-08-06   作者: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   点击数:3050   文章来源: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网专题栏目管理细则

(暂行办法)


  第一条  宗旨

  为推进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术交流和信息共享,规范网站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会员的参与本会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确保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官方网站(www.cels.org.cn)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网站所属专题栏目的主持人和责任编辑,按志愿者方式进行公开招募和任期管理。

  第三条  岗位设置

  根据目前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网运行需要,以下专题栏目将设1-2名主持人,2-3名责任编辑:

  1. 动态资讯

  2. 研究文库

  3. 会员档案

  4. 作家档案

  5. 学术资源

  第四条  任职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民族政策,具有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

  2. 热爱少数民族文学事业,具有相应的学术素养和从事学术公益活动的志愿者精神。

  3.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管理有关条例及相关规定、规范。

  4. 应保证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和责任意识,有志于为会员和网站读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服务。

  5. 对个人负责的栏目或编发的文章和信息应持专业态度,对容易引起纷争或有错误导向的信息应保持高度的警觉。

  第五条  栏目主持人和责任编辑的产生

  1. 采取自愿报名和同行推荐两种方式,向全体注册会员进行公开招募。

  2. 申请人须已注册为本会正式会员,并认真填写《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网站建设志愿者申请表》。

  3. 志愿者招募范围以博士、硕士研究生为主,同时欢迎青年学者积极参与。

  4. 栏目主持人和责任编辑的试用期为一个月,最终由学会秘书处考察并正式任命,确定相关管理权限。

  5. 在本网初期运行阶段,相关栏目的主持人暂由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指定专人负责,直至产生新的主持人。

  第六条  工作职责

  1. 栏目主持人和责任编辑一经产生,应同意加入本会设立的网站微信工作群(群名:CELS网站工作组),并在群内就网站建设事宜与团队成员保持互动和适时联系。

  2. 栏目主持人和责任编辑任命后,应根据要求提出栏目管理的建设性意见和发展方案。

  (1 )就专题栏目的内容建设、信息采集路径和更新频率提出意见或建议;

  (2) 通过微信工作群或电子邮件接受上岗编务培训;

  (3) 栏目主持人应承担同一栏目的部分责任编辑工作,并负责与其他责任编辑的协调和分工;

  (4) 栏目责任编辑应积极配合本栏目主持人的工作;

  (5) 凡在编务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团队成员皆应本着平等、友好和专业的态度进行及时沟通、协商和处理。

  3. 以定岗方式管理相应栏目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内容建设、信息采集、更新和数据维护。

  4. 免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免职:

  (1) 严重违反网站管理规则。

  (2) 引发有损网站声誉的重大事故。

  (3) 未能履行栏目主持和责任编辑的职责,编发质量欠佳。

  (4) 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后台网址、登录ID和密码。

  5. 离职与辞职。

  (1) 连续一个月内没有登录网站行使管理义务的,视为自动离职。

  (2) 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学会秘书处,并履行相应程序,确保栏目的持续性。

  第七条  激励措施

  1. 对义务参与网站工作的在读研究生会员,持续任职超过半年以上者,本会将免去其在读期间的会费,直至其完成学业;

  2. 对积极参与本网建设的栏目主持人和责任编辑,任期达到或超过半年者,将由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出具正式的书面任职、任期证明;

  3. 对长期坚守岗位和编务职责的栏目主持人和责任编辑,任期超过一年者,经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秘书处推选,将由学会邀请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年会和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代表大会;学会或会议承办方将根据年度经费情况对其参会提供部分资助,或减免其会务费。

  4. 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网站建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栏目主持人和责任编辑,任期超过两年者,将由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定期给予公开表彰。

  第八条  附则

  1. 本规则解释权归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并有权进行适时修改及完善。

  2. 本规则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

  2016年8月5日发布

2020年8月31日修订

  附件:《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网站建设志愿者申请表》(←请点击下载word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