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昭| “第二个结合”与面向未来的传统文化创新 发布日期:2024-12-24   点击数:47  

 “第二个结合”与面向未来的传统文化创新

 

王宪昭

 

中华民族具有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积淀形成的,具有鲜明的国家特色,体现了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认同,并经过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及社会实践的检验而被人民群众所接受的各种优秀文化的总和,是人类的重要文化遗产,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不从源远流长的历史连续性来认识中国,就不可能理解古代中国,也不可能理解现代中国,更不可能理解未来中国。”古为今用,将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现代社会发展内在需要相结合,全面推进面向未来的传统文化创新,是中华文化振兴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

 

传统文化创新的前提与基础

中华传统文化创新有其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生产力的进步推动着社会的变革和演进,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会随之发生变化。任何文化都是时代的产物,一个时代的优秀文化的本质就是符合这个时代发展的要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仅体现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方法论,也为我们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指明了方向。一方面,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要求我们在科学分析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按照时代发展要求充分借鉴历史上的优秀文化成果,同时对那些不能与时俱进的陈旧内容或形式加以改造,使其具有新时代的内涵,在时代发展中充满生机活力;另一方面,“创新性发展”则要求我们以发展的眼光和更高的标准激发文化创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原有的内涵进一步拓展、完善,进而增强其在时代发展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中华传统文化创新的实践基础扎根于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礼记·大学》记载:“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商朝开国之初就提倡在创新中发展的理念,中国社会历史的演进无一不印证了只有创新才能发展,反映出文化的传承创新是国家和民族发展振兴的重要精神动力。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到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需要。

 

(图片来源于网络)

 

传统文化创新中的辩证关系

(一)传承与发展的关系

“传承”是新时代文化发展的基础。中华文化传承造就了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使中华文明成为世界上唯一绵延不断且以国家形态发展至今的伟大文明。只有从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中认识中华民族发展史,在文化传承中汲取中华文明的精华,强化家国情怀与历史意识,积极培育自我发展、回应挑战、开创新局的文化主体性与旺盛生命力,才能更好地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实践证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体现中华民族的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而且也是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坚实的文化基础和实践基础。

“创新”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也是传统文化价值实现的根本路径。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必须坚持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传承是为了发展,要发展就要创新。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不是全盘接受,更不是照搬照抄地复古。即使是特定时期曾经被看作优秀的东西,随着时代的发展也会出现不适应性,所以传统文化只有创新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现代社会发展。将传统文化自觉融入社会的持续发展中加以创新是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也是我们传承传统文化的时代责任。

(二)分散性与系统性的关系

传统文化的产生具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其发挥作用的空间处于不同民族或地区,因而往往具有分散性,很多情况下需要与具体事象结合。这就像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借助特定物质载体来呈现一样,同一种传统文化或者一个具体的传统文化母题,往往会表现在不同的民俗活动、日常行为之中。这种特征要求我们在传统文化创新过程中,必须注意局部与细节,通过外在现象分析其内在本质。但这并不是说传统文化是零散而不成系统的,相反,我们必须清楚意识到个性中的共性,许多具体现象必然会具有内在的普遍性,体现出个性与共性的统一。一般而言,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都是建构在中华文化大背景下的,既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具体反映,也是中华文化传统的构成部分,但只有蕴含着中华文化共性、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文化才是需要传承发展的传统文化。

以传统文化中的“孝文化”为例,人们对它的认知往往会结合一系列具体事例、行为,如每个时代每个民族或地区都有感人的孝文化案例。这些个案虽然具有时代烙印,但其核心价值却都体现出顺应社会发展的传统美德,同时在文献、传说以及相关其他文化载体中也保持了这种美德的一致性,并且其中的家国情怀也会被不断强调。这种系统性对中华孝文化传统的建构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推进传统文化的体系化也是传统文化创新的内在要求和重要途径,在面向未来的传统文化创新中需要把看似分散的特定文化主题放在一个时空体系中去审视,进而保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方向性与体系性。

(三)叙事性与符号性的关系

传统文化需要通过叙事作为基本形式进行传承发展。传统文化的叙事可以分为许多类型,如口头叙事、文字叙事、图片叙事、文物叙事、民俗叙事,以及通过特定物叙事等。每一种类型又可以进一步细分,如民间口头叙事就包括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等,这些具体文学体裁各具特色,其传承的方式方法也会有所不同。传统文化必须通过特定文化载体的叙事才能得以呈现,这些载体既包括各类文学形式,也包括特定的实体或行为。要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整个叙事体系中得以传承与发展,就要对中华传统文化中积淀形成的文化基因进行全面分析与系统发掘,关注传统文化的符号性特征,如各民族神话、传说、故事中经常出现的龙、凤、麒麟等形象以及图腾崇拜,往往都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共识与审美共性。

以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龙”为例,不仅汉族的传统文化叙事中把盘古、伏羲、女娲、炎帝、黄帝等文化祖先或文化英雄的出生、特征、事迹与“龙”联系起来,而且白族、傣族、苗族、瑶族、彝族、壮族等民族文化叙事中也都呈现出与“龙文化”的密切关系。与“龙”图腾文化符号相关的文化现象还渗透到民族建筑装饰、雕塑、书法绘画、音乐舞蹈、器物工艺等日常生产生活中。一些民族或地区还对“龙”文化符号进行了创新。把握好传统文化的叙事性与符号性有助于把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推向纵深。

 

面向未来的传统文化创新的实践路径

第一,传统文化创新要把实践性放在突出位置。文化价值的实现就在于实践性。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用以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的理论,必须反映时代的声音,绝不能脱离所在时代的实践,必须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将其凝结成时代的思想精华。”实践性首先表现为传统文化创新中的人民性。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体,当然也是文化创新的主体,不仅是物质财富,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在传统文化创新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就需要人文社科工作者通过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情况、接受情况、创新愿望和实践需求,在传统文化创新中做出实事求是的方法探讨。

马克思主义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发现真理、发展真理,用实践来实现真理、检验真理。传统文化如何在面向未来的时代进程中实现传承发展,要在具体实践中具体分析。有时人们看到一些民俗现象,往往会对之做出迷信、落后等简单判断,而对这种现象为何长期流传,老百姓为何愿意参与等深层问题缺乏分析。例如,不少地方或民族中都出现过对地方性历史人物或祖先进行神化的现象,并产生出与之相关的超现实传说,有时还会出现相应的祭祀活动等。若能在传统文化创新中对这些文化现象做出正向引领,让人们真正理解个体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的辩证统一关系,就能使之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成为培育家国情怀的有效渠道,有益于激发人们见贤思齐、建功立业、勇于担当的优秀品格。

第二,传统文化创新要体现中国化与时代化。从未间断的五千多年中华文明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华传统文化具有丰富内涵与完整体系结构,我们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哲学思想、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等方面都可以找到重要依据,诸如天下为公、天下大同,民为邦本、为政以德,九州共贯、多元一体,修齐治平、兴亡有责、厚德载物、明德弘道等,这些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我们解决当代和未来面临的许多难题都提供了重要启示,这也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忽视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只有做到传统文化创新中的中国化,才能更好地展现中华文化的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和中国力量。

传统文化创新的时代化是中华文明进程中的自然规律。历史上的许多实例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如祭祀文化的演进中,奴隶社会时期活人殉葬非常普遍,但随着生产方式的改进,人们意识到这种祭祀活动过于血腥并且损害劳动力,就把牺牲品改为大型动物,后又逐渐改为小型动物或动物的某些肢体,最后改为雕刻物、手工艺品、面食等。这个变化的过程也是祭祀文化发展创新、不断走向文明的过程,既保留了祭祀的特有文化意义,又顺应了时代发展;既反映出人们共同的文化愿望,又发挥出规范行为的效果。

第三,传统文化创新需要内容与形式协同创新。传统文化创新中内容与形式并重才能取得相辅相成的效果。以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演变中,往往存在内容创新与形式创新顾此失彼、不相协调的情形。以节日传统中的节俗文化为例,现在有的地方过春节只看重过年团圆或享受美食的年味,却逐渐淡化了年节仪式中敬天礼地、长幼有序、邻里友好、张弛有度等规则建构或道德模塑,甚至一些与节俗传统本质不相适宜的消极观念也被带入到中华传统节日中,使很多节日失去了原有的教育意义和文化价值。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有关,与时代发展中对节日传统文化的正向引导力度不足有关,也与人们对传统文化丰富内涵的认知与重视程度不够有关。特别是随着当今信息技术的日趋普及,与以往文化载体和传媒相比,人们对文化丰富性及其表现形式产生了更高需求,这就需要我们在面向未来的传统文化创新中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进行创新的同时,也积极推进形式创新,兼顾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把守正与创新科学结合起来。

 

 

作者简介

王宪昭,男,1966年生,山东聊城人,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现任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资料中心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神话。

 

 

 

 

 

本文原刊于《探索与争鸣》2023年第10期

注释从略,详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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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吉一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