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是随着“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提出而出现的文学批评术语,特指除汉族文学之外的对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进行阐释的文章。但是,在“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建构期,批评实践不只是创作评论,还包括期刊著作的序跋、座谈会的发言、文学史编撰的理念等。“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诞生和确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试图用社会主义的文艺理念对民族文学的整合和锻造,其从命名之初即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新中国成立初期,少数民族题材的文学、戏剧、电影、音乐等艺术作品大量涌现,作为社会主义新文学的组成部分,这些作品以昂扬的热情讴歌新时代、拥抱新生活,与主旋律叙事同轨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共同被国家意识形态所征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时期”的思想启蒙和解放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政治对文学的束缚,“少数民族文学”由此产生了裂变,呈现出多元并存的局面,并谋求民族文学的差异性、主体性及其自我阐释的多元性。在70多年的历史时段内,“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与当代文学结构的变动紧密关联。本文尝试通过用历史化梳理的批评方式去发现“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衍生脉络及其批评范式的转变与得失。
一
1949年7月第一次文代会通过的《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中明确提出要“开展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艺术运动”,)不久后,茅盾在1949年9月为《人民文学》撰写的《发刊词》中阐述了该刊作为全国性重要期刊的任务之一是“开展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运动,使新民主主义的内容与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形式相结合,各民族间互相交换经验,以促进新中国文学的多方面的发展”。)与此同时,《发刊词》向文艺界提出了四点“具体的要求”,其中第三点为“要求给我们专门性的研究或介绍的论文。在这一项目之下,举类而言,就有中国古代和近代文学,外国文学,中国国内少数民族文学,民间文学,儿童文学等等”。)可以说,《发刊词》不仅是对“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范式的规定,而且在“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自此,“少数民族文学”在共和国获得合法性地位,体现出国家赋予民族文学的特殊地位和使命职责。
随着“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提出,学术界继而展开了“少数民族文学”概念内涵与外延的探讨。值得注意的是,处于开创期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所关注的不仅是对具体作家作品的探讨,还包括对古代和现代少数民族民间文学遗产的搜集整理。如同任何新生的事物一样,“少数民族文学”诞生后,其称谓、概念、范围等问题引发了旷日持久的争鸣。从1949年至20世纪70年代,“少数民族文学”“兄弟民族文学”“各兄弟民族文学”等称谓在不同的文章和语境中使用。比如,1951年费孝通在《新建设》上发表的《发展为少数民族服务的文艺工作》、1960年贾芝的《祝贺各兄弟民族文学史的诞生》、1963年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组织编写的《十年来的新中国文学》等在具体表述时分别使用了“少数民族文学”“兄弟民族文学”“各兄弟民族文学”的称谓,从而反映出“少数民族文学”在草创期必然经历的探索、纷争和求证的动态过程。与此同时,“少数民族文学”的范围界定也存在不同的意见。1961年,何其芳在《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中的问题——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七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召开的少数民族文学史研讨会上的发言》中提出:“判断作品所属民族一般只能以作者的民族成分为依据。”)何其芳的意见发表后,被视为指导性意见,但不同意见的讨论还在继续。1982年,玛拉沁夫在《中国新文艺大系· 1976—1982少数民族文学集· 导言》中提出:“作者的少数民族族属、作品的少数民族生活内容、作品使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这三条,是界定少数民族文学范围的基本因素;但这三个因素并不是完全并列的,其中作者的少数民族族属应是前提。也就是说,以作者的少数民族族属作为前提,再加上民族生活内容和民族语言文字这二者或这二者之一,即为少数民族文学。”)作者的族属、作品的题材和语言“三要素”成为“少数民族文学”的界定标准。总而言之,这些探讨促使我们深入思考民族文学的学科性质和概念内涵,但因为问题的复杂性和文学理念的差异,直至今天依然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此时期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与“少数民族文学”一样,被纳入国家意识形态给定的美学共同体。作为一种自上而下推动的文学概念,相比其他批评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是先有概念,而后出现的批评实践,体现出共和国文艺典型的文学生产机制和叙述逻辑。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得以展开,“少数民族文学”的主体性在中国文学中则更加明晰。1958年7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召集编写各少数民族文学史或文学概况座谈会之后,文学史的编撰工作被提上了日程。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朝鲜族、哈萨克族、锡伯族、白族、傣族、纳西族被列入第一批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或文学概况的民族。自此,由国家主导的大规模少数民族文学修史工作随即展开。据贾芝回忆,1959年“产生了写史的第一批成果,计有白族、纳西族、藏族、蒙古族、苗族、壮族、彝族、傣族、布依族、哈尼族、土家族、土族、赫哲族共13个民族的文学史或文学概况”。)1961年4月,在部分民族的文学史和文学简史已经完成的情况下,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召开了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讨论会,其中,论争最为激烈的是关于古今比例的问题,与会者围绕到底应该是“厚古薄今”还是“厚今薄古”展开了论争。最终,“厚今薄古”的观点占了上风。但《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也提醒道:“不能误以为提出‘厚今薄古’的口号便可以轻视历史遗产,对遗产采取粗暴的态度。而且我们是写文学史,应该写出文学历史的全貌。各民族的文学总是古代和近代要比现代的历史长得多,因而在篇幅上古代和近代部分合起来比现代部分多一些,或者甚至多出几倍,完全是合理的。”)此次会议是“十七年”时期关于“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最为重要的一次会议,不仅解决了诸多困扰“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疑难问题,而且制定了具体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
1952年,蒙古族作家玛拉沁夫在《人民文学》第1期上发表了短篇小说《科尔沁草原的人们》,小说讲述了蒙古族青年萨仁高娃勇敢地抓捕越狱潜逃的伪骑兵副大队长宝鲁的故事。应该说,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语言也较为粗疏。但该小说以革命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描绘出蒙古族人们在新中国的幸福生活,并为我们塑造出社会主义新人形象。《人民日报》认为该小说“写了新的主题、新的生活、新的人物,反映了现实生活中先进的力量,用新的伦理和新的道德精神教育人民”。)除此之外,朝鲜族作家李根全的长篇小说《老虎崖》、维吾尔族诗人吾铁库尔的长诗《喀什之夜》、壮族作家华山的散文《童话的时代》等作品专注于革命历史题材和社会主义建设题材,紧随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文学话语。此时期的“少数民族文学”的评价标准体现出国家对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话语建构的诉求。“十七年”时期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践行和沿袭着延安文艺的理念和精神。从族别文学史的编撰到民间文学的整理,从文学现象的描述到作家作品的个案研究,均被纳入一体化的社会主义文学框架。此时期的批评并不以阐述各民族文学的文化传统和美学特质为要务,而是以参与社会主义文艺体系建设为宗旨,以通行的人民性和阶级性原则论述“少数民族文学”。在引导示范的同时,则对那些溢出和偏离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或有悖于新型民族关系的作品进行批判和纠偏。时代赋予“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使命和方向是“对于少数民族文艺作品中努力传达的人民中心意识,以宣扬阶级共同体为中介来构筑国家共同体的意识形态诉求,批评都进行了集中提炼和深入阐释,这也是批评真正致力的方向”。)由此可见,融入时代共名是此时期“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主要目标和方向指引。
二
追溯“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前史,可以发现其与主流文学批评史交织并行的足迹历程。如南北朝时期彝族的举奢哲和阿买妮的《彝族诗文论》、金代鲜卑族元好问的诗论《论诗三十首》、明代回族李贽的文艺理论《童心说》等,都呈现出非自觉时代少数民族文学与主流文化的混血和交融态势。
19世纪后期,在亡国灭种的危机中,中国的传统学术向现代转型,而在现代世界文化格局的背景下,现代民族主义逐渐显影并得到强化。从清末到民国,建构现代的民族国家问题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在神州陆沉和“不可知的命运”的忧患中,现代少数族裔的作家们在揭批老中国儿女的劣根性的同时试图“重造”民族的品格和精魂。比如,沈从文企图用湘西世界保存的那种自然生命形式作为参照,来探求民族品德重造的创作动力。又如,老舍在《四世同堂》中指斥陈腐凝滞的文化和妥协驯顺的民性造成的悲剧,召唤活力与热血的回归,从而摆脱“冷气”与“暮气”,再造全新中国的努力。又或者包含对少数民族新诗理论中诗体标准的讨论,等等。)这些作品从边地和民间汲取营养,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化蕴藏的活力,推崇雄强淳朴的民性,从而焕发出民族的青春与新生。可以说,尚未被现代文明洗礼的“少数民族文学”因其边缘化而保持着蓬勃活力,散发出蛮强生命的清新气息,具有疗救和纠正“过熟”的主流文化的功用。
但“少数民族文学”真正进入整体自觉的时期则为新时期,其主要表现为:少数民族作家队伍阵容的壮大,族别文学史和区域文学研究取得了较大成绩,“少数民族文学”自觉书写具有民族特质的文学作品,力图揭示出少数民族群体独特的伦理观、世界观和文化观。譬如回族作家张承志的短篇小说《黑骏马》、鄂温克族作家乌热尔图的短篇小说《七叉犄角的公鹿》、藏族作家扎西达娃的短篇小说《西藏,隐秘岁月》等作品的文学之“核”为民族的历史与文化。民族意识的萌发与回归,是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的一个突出现象,形成了极富民族色彩、地域色彩和反思精神的审美特质。“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与新时期中国社会政治、文化、思想、学术思潮的关系十分密切。具体而言,思想解放、人道主义的讨论、新启蒙主义思潮、马克思现实主义文学传统的恢复、文学主体性争鸣、文化寻根等思潮都深刻影响了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学术话语范式。如同20世纪50至70年代少数民族文学话语范式一样,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学术话语也有自己的特定范式,如民族性的重新思考和界定、少数民族文学的时代精神与现代意识、少数民族文学的艺术水平和美学品格等,都成为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和话语范式。”)“少数民族文学”已然构成了新时期以来中国文学生态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创作齐头并进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也展现出新的气象并开拓了新的格局。
“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复苏发轫于微观文学批评,如沙驼的《意西泽仁小说的民族特色散论》、黄亦青的《浅谈玛拉沁夫小说的艺术特色》、哈斯朝鲁的《优秀的诗人不朽的作品——重读纳·赛音朝克图的部分诗歌》等。“从对象范畴或论域上看,文学批评始于或主要体现为针对具体对象(作品、人物形象之类)的判断,它的意义和价值范畴具有个案性的鲜明特点,即文学批评呈现和揭示的是特殊性的审美经验判断。……文学批评因个案特殊性而获得了表达的自由,形同获得了最大合法性的自由裁量权。”)时代的转型和语境的变化,使得“少数民族文学批评”逐渐摆脱了单一固化的批评范式,强调“民族性”的文化多元主义,而此前被“大传统”所遮蔽的“小传统”纷纷获得了敞开和照亮,并以新鲜质朴的浪漫气息改变着中国文学的精神面貌。在“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中,后殖民主义、新历史主义、精神分析法等各种批评方法被移植或挪用于民族文学研究,进一步拓展了民族文学批评的空间。
“少数民族文学”的蓬勃发展,不但从微观层面带动了作家作品批评的兴起,还引发了“少数民族文学”主体性的思考,促发了本土少数民族批评话语的生成。1988年,费孝通发表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一文,该文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出发,认为中华民族内部的56个民族是休戚与共、不可分割的情感和命运的共同体,认为各种文学之间的理想状态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费孝通的观点对“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具有灯塔般的指引和辐射作用。
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呈全面拓展的趋势,民族文学研究深度和学理性得到提升,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少数民族批评话语体系的建构。首先是“多民族文学史观”的提出。徐新建的《“多民族文学史观”简论》、朝戈金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三题》、扎拉嘎的《20世纪哲学转向与多民族文学史观问题》等文章分别从民族、语言、文学和历史方面指出了“中国”概念的结构性和过程性,充分地说明了“多民族文学史观”是基于中国多民族的发展历史和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属性而提出的。“多民族文学史观”不仅为文学史的撰写提供了有效的借鉴,同时也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现代转型和中国各民族文学关系研究的新进展。其次是“文学的共和”与“积极的多样性”的提出。2014年,刘大先在其专著《文学的共和》中提出了价值的共存、情感的共在、文化的共生、文类的共荣、认同的共有、趣味的共享的“文学共和”观念。“文学共和”是对“和而不同”理念的重申与拓延。经由“文学共和”引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最终形成多元文学之间彼此映照、互相促生的态势。2019年,在《积极的多样性——文化多元主义的超越与少数民族文学的愿景》一文中,刘大先认为20世纪80年代之后社会主义文化多样性逐渐被自由主义的文化多元主义所取代,具有将文化差异本质化和静态化的趋向,有可能带来分离主义与认同撕裂的潜在风险。基于现实语境的变化,对文化多元主义进行深入的反思,提倡积极的和流动的多样性。“文学共和”和“积极的多样性”批评话语的生成在丰富“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本土理论资源的同时试图摆脱西方话语的宰制,展现出全球化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话语建构与精神引导功能。
在广泛吸收西方现代理论资源及本土批评话语的启示下,晚近几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学术视域宽广而新锐,批评的深度和厚度得以加强,“少数民族文学”的独特美学内涵和时代意义得到阐释,并生发出许多具有前沿性的学术生长点。具体而言,当下少数民族文学理论与批评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族别和区域文学研究。“少数民族文学”因族属、地域、历史、文化的不同而呈现出各具特色的艺术风貌。族别和区域文学研究一直是“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深挖的“富矿”。这些研究成果从不同的批评路径出发,共同拼凑出中华文学的整体版图。在族别文学研究方面,藏族、蒙古族、满族、维吾尔族、回族、土家族和较少民族文学研究成绩较为突出,如朱霞的《当代藏族汉语文学的转型及其多元文化背景》、胡沛萍的《当代藏族文学中传统文体的文化内涵——以“歌谣”和“叙事伦理”为例》、特·塞音巴雅尔的《蒙古族当代文学的发展历程》、李长中的《民族志写作与人口较少民族书面文学的身份叙事》等。这些批评文章揭示出“少数民族文学”在广纳博取中对民族传统和地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凸显出来自边缘的活力及其独特的伦理精神。在区域文学方面,则产生了西南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西北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内蒙古草原文学研究、新疆多民族文学研究等,如任健的《草原文化与草原小说》、周均东的《西南边疆少数民族文学文体形态的发展辨析》等。这些批评文章以具体民族或区域为观察视点,考察其在语言风格、美学理想、民情风俗等方面的独特价值,阐释出民族文学在商业化、欲望化写作潮流的裹挟下,保留着未被工具理性所驯化的诗性思维和超越精神,从而照亮了主流文学丢失和遗弃的地带,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法论和认识论。
2.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研究。20世纪90年代,网络文学在媒介变革的背景下诞生并发展壮大。在网络文学创作热潮中,“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应运而生。“少数民族网络文学”被认为是互联网时代重要的文学现象,被纳入批评家的研究视域中,如欧阳友权的《中国少数民族网络文学20年巡礼》、马季的《网络时代的少数民族文学》、姚新勇的《网络、文学、少数民族及知识——情感共同体》、龚举善的《少数民族网络文学对于当代文学史的建构功能》等。这些批评文章在文献梳理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论述“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的发展状貌,学理化地阐明了“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的价值理念及其对“少数民族文学”生态的补全和建构功能。同时,这些论文有力地确证了在同时代的语境中,“少数民族文学”不再刻意突出自身的“差异性”,而是在时代、技术、市场、读者的张力场中交错流动,呈现出大同小异、融合共生的发展状貌。
3.少数民族生态文学研究。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大自然的过度开发和利用,导致了生态的失衡及恶化。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生态作家们倡导生态整体主义价值观并要求人类遵循自然伦理的信约。当代少数民族生态文学批评紧跟创作现场,对生态文学进行学理化论析,如王静的《人与自然: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生态创作概述》、苏日娜的《论民族生态伦理与民族生存环境的关系》等论文表露出对人类与自然界新型关系的定位与思考,纠正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偏狭,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中寻找曾经失落的传统,倡扬以同情共感为核心的生态伦理观。少数民族生态批评提供了一种从边缘处观察现代文学的视角,将自然万物放置在平等的地位,对刷新中国当代文学批评理念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此外,“少数民族女性文学”“少数民族儿童文学”“少数民族移民文学”“西藏新小说”等新兴类型写作和文化现象的探讨均得以展开并成为新的学术增长点。
三
“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到如今已经走过了70多年的岁月,总体而言,其发展历程为:“由最初带有‘一体化’意味的顶层设计,到八十年代以降的多元共生,再到新世纪头一个十年之后又出现了分化重组后的‘合’的趋势。从族别文学史、文学概况的书写,到作家作品论与多种思想与方法的引入,再到‘多元一体’论的奠基和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兴起,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日益走出单向度的研究范式,突破学科框架和观念束缚,呈现出区域联合、横向学科互补、多媒体介质与跨文化交流的态势。”)客观地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经过70多年的发展,产生出一大批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成果,并为“少数民族文学”的长足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方法引导。进入新时期以来,“少数民族文学批评”逐渐摆脱了庸俗社会学的桎梏,回归少数民族审美文化传统,重新重视各“少数民族文学”独特的民族风俗和文化信仰。民族特质、时代观念、艺术追求三位一体的理念成为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家的共识。2002年,罗庆春在《转型中的构型——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当代转向》一文中提出:“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开始超越原有的对个体民族文化传统和文化内涵的分析、阐释的批评层面,而广涉到文化的变迁、异化层面,以及通过这种变迁和异化所预示的文化发展的契机和崭新的未来发展景观的构想,正视多元文化价值取向在当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中的重要意义,从而逐步形成在批评内涵上对原有批评形态的超越。”)无疑,“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在新启蒙主义和全球化浪潮中改变着固有的批评模式和话语体系,其批评观念和批评方法都发生了变革与转向,有力地推动了“少数民族文学”的繁荣发展。
但在成绩的背后,潜隐着若干亟待反思的问题。在具体的批评实践中,“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尚缺乏宏观性与系统性的批评理论与方法,没有形成一套独立而又被广泛认同的批评话语体系,在中国文学批评谱系中则处于边缘位置,时常陷入失语或独语的尴尬情状中。综合来看,“少数民族文学批评”面临的困境除了外部环境的规约和文化资本的召唤外,还在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制约:
1.批评力量的薄弱。众所周知,文学批评作为一项复杂的精神创造活动,要求批评家具备广博的视野、敏锐的问题意识和成熟的判断力。真正的文学批评,绝非浅表化的阅读和个体感悟。何况,“少数民族文学”的民族特质和美学内涵,需要人类学、文化学、民俗学、叙事学等知识的交汇互融。因此,从事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并非易事,某种程度上说,其难度更甚于主流文学批评。有论者曾提出,“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批评力量相对薄弱,没有真正形成自己的批评队伍和批评群体”)。作为边缘学科,专心致志深耕“少数民族文学”的批评者并不多见,领军式批评家更是寥寥无几,从而严重制约了民族文学的发展与壮大。当然,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者的缺失既与“少数民族文学”的边缘属性和批评难度有关,也与政策支持的乏力和批评话语的套用相连。在奖项的设置、政策的扶持、刊物的发表和读者的反馈等方面,“少数民族文学批评”都无法与主流文学批评相媲美,长此以往,有才情、有抱负、渴望对话的民族文学批评者不得不移步主流或热点的文学研究领域,进而加剧了少数民族文学从业者的流失和短缺。
2.批评范式的陈旧。“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空泛化”或“同质化”批评甚嚣尘上。此类批评文章材料堆砌有余,理论深度欠缺:“无论是单篇作品的评论,还是集合性对象的综合分析,都缺乏富于理论贯穿力的文本结构性的把握,给人留下的基本印象就是表面化、肤浅、甚至随意。”)批评范式和批评话语的陈旧,致使“鉴赏体”“教材体”“报告体”屡见不鲜。批评者学术积淀或学术视野的不足,导致本土批评场域中诸多概念、命题或批评实践皆停留于浅表,对一些涉及少数民族文学根本特性的问题如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母语思维与汉语写作问题、口头传统与书面文学创作问题、审美特征的建构问题等避而不谈。这是一种变相的怠惰和懒散,严重阻碍了少数民族文学的未来发展。
3.创作实绩与文学批评的不平衡。文学批评与文学创作如“鸟之两翼和车之两轮”,批评家仍然是作品推介与评论、文学史讲述与撰写的重要参与者和实施者,理论批评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对话和建构的作用。但批评家的匮乏和选择性盲视,致使许多作家的作品得不到及时的甄别、整理和探究。白崇人认为:“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研究不但落后于一般文学理论研究,而且也落后于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创作与批评的不平衡,导致作家们的作品无人问津,在攀缘艺术高峰的艰难路途中独自摸爬滚打,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他们创作的积极性。而且,在当前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中,关注重点为著名的少数民族作家及其作品,对正在成长中的少数民族作家则缺乏应有的探究。此外,在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汉语文学与母语文学、传统期刊文学与新媒体文学间构成了“倾斜的文学场”,与前者相较,后者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与应有的重视,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少数民族文学”的整全性与时代性。
4.本土批评建构的缺失。本土少数民族批评话语体系的建构虽然已经起步,但“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实践在“影响的焦虑”下,面对新的理论命题常常照搬西方话语抑或是主流文学批评模式,难以充分认识本土少数民族的叙事经验和生产现场。“当我们论及‘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之时,其实已潜隐着一个不言而喻的话语症候,即‘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不同于‘中国文学批评’或‘汉族文学批评’。这种不同在于批评对象——少数民族文学有其自身的民族性特征,诸如语言、文体、叙事艺术、审美形态等方面与汉族文学存在非规约性特性。这就要求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在批评目标的设定层面,要能够准确把握少数民族文学自身特性,全方位观照或阐释少数民族文学价值空间,深入触及少数民族文学所融入的民族意识、精神内核以及传统/现代多重矛盾交织过程中的心灵悸动,在批评的情感立场、言说姿态、价值判断等方面体现出‘少数民族’特质。在批评理论的资源选取层面,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理论言说要真正触及批评对象,能够拓展批评的深度或广度,能够深化对批评对象的认知与评估,能够切实解决某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媒介变革时代的来临,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形态日渐丰富,以网络文学、动漫游戏、AI写作为代表的新型文艺正在改写中华文化的历史版图。然而,“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在面对传统与现代、自我与他者、本土与全球的悖论性难题的时候,往往缺乏理论的创新与建构能力。
无疑,当前“少数民族文学批评”面临的焦虑与压力是客观的现实,但“若无新变,不能代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虽依然处于边缘位置,但其所做出的贡献是不能忽视的。在几代学人的努力下,“少数民族文学”的学科属性与意义得以确立,其所蕴藏的蓬勃生机与有别于消费时代的精神追求和价值操守得到阐发。而“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作为中国批评史中的一支,它让我们意识到各民族文学星丛般的存在,并以“民族性”和“地域性”为观察视点,有力地矫正了单一文化的固化和板滞。在积极的多样性的倡导中,在社会史、精神史和风俗史的交叉比照中,将各民族文学互为镜鉴、互为辉映、互为滋养的现状揭示出来,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华文化的丰富性、多元性和流变性。概言之,“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融入使得中国学术批评重新焕发生机——既保持着浓郁而神秘的“中国特色”,又能为“多元一体”的文学格局提供生动注脚。然而,“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依然在路上,民族文学本土化价值体系建设的路径与理论方法的提升是一项系统而繁难的工程,轻言成功或敷衍塞责都不是明智之举。我们需要的是沉潜、专注、勤奋和热爱,在时日的积淀中,静待花开,静待硕果。
注释从略,详见原文
本文引自《文艺争鸣》2023(06)
文章推荐:刘亚娟;文章编辑:和彦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