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传志 米高峰 | 守正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视域下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动漫化路径探究 发布日期:2024-10-19   点击数:38  

 守正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视域下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动漫化路径探究

陈传志 米高峰

 

摘要: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是呈现多元民族生活图景、彰显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艺术载体,具有重要的传承价值。由于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其以实体地域空间为核心的传承路径被不断消解与重构,面临新的发展瓶颈。动漫艺术与民间文学内在特质的契合,为其通过新媒介实现创造性转化提供了可行路径。以时代视角开掘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动漫化的人文价值,以民俗传统底蕴丰厚动漫化的艺术空间,以民族文化认同建构动漫化的精神谱系,不仅可助推经典民间文学作品在大众视野的再回归,还可通过动漫媒介将民间文学与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艺术融为一体,形成以“民族文化IP”为核心驱动力的产业新形态,促进其与生态发展、乡村康养、民俗文旅等地方经济的有机联动,实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跨界融合,赋脊新时代民族文旅产业的创新性发展。

关键词:守正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动漫化路径

 

民间文学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它以特有的口头性叙事体裁、民俗性展演形式与鲜明的民族风情呈现,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极具特色的组成部分。截至2021年,在前五批列入民间文学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251项作品中,少数民族题材就有97项,囊括了《苗族古歌》《布罗陀》《牡帕密帕》《满族说部》等诸多经典文本。其中,《玛纳斯》《格萨尔》《侗族大歌》等代表作品还入选了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由于近年来现代生活方式对民间文化生态的冲击,民间文学赖以生存的艺术土壤被不断地消解与重构,传承发展进入了瓶颈期,其消亡速度之快、消亡程度之深、消亡内容之丰且难以恢复等特点,也较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更甚。特别是一些边远地区人口较少的民族,由于缺乏有效的资源转化路径,一些经典文本伴随着传承人的过世消失于民间。在时代发展潮流中,如何借助新的媒介形式,实现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仍是当下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一、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传承价值与发展困境

由于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与民俗文化传统,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呈现出了色彩鲜明的民族特色与地域风情,成为中国民间文学大系中的一朵艺术奇葩。民间文学主要反映人民大众的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以集体性的传承与实践丰富深化着各民族对宇宙自然、农耕生产、地域环境、集体信仰、人伦礼俗等民族生活的艺术书写,宇宙创世神话、地域方物传说、民间机智人物、英雄史诗、爱情叙事诗等题材内容描绘了各民族界于现实与想象之间的精神世界。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既呈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民族生活图景,也见证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宏大历史进程,是建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艺术纽带,对传承民族优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价值。

首先,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呈现了多元化的民族生活图景。“集体性”是民间文学的核心特征,它表现为人民创作、人民传播和人民享受,人民是民间文学的集体创作者,在创作中个人与集体始终融合在一起。在对各民族集体记忆的情感想象与文化追溯中,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呈现了一幅幅波澜壮阔却又形象生动的多元民族生活图景。

一方面,地域分布的差异造就了各民族彼此不同的民间文学叙事特色。北方高耸辽阔的山脉、草原、戈壁与北方各民族强悍勇武、豪迈奔放的精神气质相互呼应,在叙事题材中以表现英勇气概的英雄史诗独具特色,如并称为三大民族史诗的《江格尔》《格萨尔》《玛纳斯》等,而南方富饶的盆地、丛林、山水也促成了南方各民族含蓄婉转、清静内敛的性格,民间文本以爱情传说与忠贞情感的叙事诗最为鲜明,如《阿诗玛》《召树屯》《哈梅》等。另一方面,从生产生活习惯来看,农耕、游牧、渔猎等不同民俗文化形态,也形成了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多元化叙事特色,如维吾尔族的《阿凡提》、蒙古族的《巴拉根仓》、藏族的《阿古顿巴》等民族的机智人物故事异常出彩,瑶族的《创世纪》、壮族的《布洛陀》、苗族的《苗族古歌》等民族的创世神话颇为惊奇,赫哲族的《伊玛堪》、满族的《满族说部》、鄂温克族的《母鹿之歌》等民族的民间说唱也独树一帜。在多民族聚居、多元文化交汇的中华大地上,民间文学作品广袤深邃、包罗万象,几乎可称之为反映少数民族生活的百科全书。

其次,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见证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宏大历史进程。民间文学是一种“开放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口头传播”是民间文学特有的传播形式。口头文学接受者在特定演述场域中不仅是用耳朵去聆听,还要用眼睛观察和接收演述人的副语言(身体语言)信息,以及感受在场其他受众的各类反应,这都是“读”或“听”不能涵盖的。所以在这种活态化的民间传播形式下,单一民族流传的民间文学作品,必然会伴随着民族迁徙、时代更迭、环境变化以及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互鉴等,进行不断的丰富完善,乃至在同一文本中衍生出诸多“变体”。

诺布旺丹在研究英雄史诗《格萨尔》时发现,普米族、白族、纳西族、怒族和独龙族等民族内部也流传着丰富多彩的《格萨尔》异文,如白族的《夏宗格萨尔》、普米族的《冲·格萨尔》《统格撒·甲布》《支萨·甲布》等,它们与藏族的《格萨尔》一脉相承,保留了史诗的故事范型和核心主题,但在角色组成、形象塑造、主题情节等方面又具有本民族特有的情感底蕴,是各民族文化交融互鉴的呈现。同样,芒·牧林在研究蒙古族《巴拉根仓的故事》的渊源时也发现,其在发展中也受到了兄弟民族机智人物故事的影响,如其中的《宝驴》《三九天在场院过夜》就与维吾尔族《阿凡提的故事》中的《拉金币的毛驴》《阿凡提与国王》等故事极为相似,《宝罐显灵》《铜锅生了个饼铛》与藏族的《阿古顿巴的故事》中《贪心的商人》和《金锅死了》存在着某种亲缘关系。这些文本都是从细微之处映射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直接例证,是凝聚民族智慧、民族情感、民族精神的民间叙事文本。

最后,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艺术纽带。民族之间的交融并存、发展融合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内在逻辑。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各民族文化互相交流融合,不断触动激发着血脉同源、生死与共、家国一体的民族文化内核,成为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原生情感。在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中存在着诸多各民族同源共生、同源共祖的神话母题,如白族的《创世歌》、佤族的《司岗里》、拉祜族的《盘根盘古》、瑶族的《盘王歌》等,这些族源神话从民族初始的自然认知中就构建了各民族共生、共存、共荣的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的形成离不开各民族共同生成、生存、生长的历史文化路径,民间文学作品也在民族初始的自然认知中构建了多民族整生性的情感认知根基。彝族创世神话《梅葛》讲述了创世先祖生下了一个葫芦,葫芦破开后从中走出了汉族、傣族、彝族、傈僳族、苗族、藏族、白族等9个民族。瑶族创世神话《密洛陀》也讲述了女神密洛陀用蜜蜂造人,第一箱马蜂子生汉族、第二箱黄蜂子生壮族、第三箱蜜蜂子生苗族、第四箱古蜂子生瑶族等。神话故事的虚构并非是历史的虚构,而是历史的情感记忆,它是一种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艺术真实”。所以,“同源共祖”神话在多民族亲缘与地缘关系的建立、巩固和深化中,映现了不同时代多民族共同生活的愿景,彰显了中华民族共生共融的生活现实。

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价值是深刻而又鲜明的,但它在当代社会发展中的传承路径也遭遇了瓶颈。“见人见物见文化”是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核心价值体现。从“人”的层面来讲,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的实施,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活态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现有的123位国家级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约2/3为少数民族,如“玛纳斯奇”居素普·玛玛依、“江格尔奇”加·朱乃、“格萨尔奇”扎格等一大批知名的少数民族民间艺人脱颖而出。但对于浩瀚如海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体量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作用仍显微渺,更何况这些传承人还分散在贵州、云南、新疆、西藏、青海等广大地域。同时,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传承人队伍建设中,也存在着专项经费匮乏、制度不健全、后续人才不足等诸多问题。

“见物见文化”角度而言,原生态的民俗物象与地域文化生态也是保护与传承少数民族民间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民间文学的生成离不开地域自然、生产生活、经济形态、社会结构、民族语言、精神意志、价值观念等传统文化生态的孕育。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提出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开展“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要求。截至2020年,我国已有24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其中包括了广西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青海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贵州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少数民族特色地域。文化生态保护区虽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性,但也凸显了其在传承发展中受地域空间束缚的局限性。民间文学的创作发展离不开民族文化交流交融的浸染与熏陶,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域,由于地域隔阂、语言差异、习俗礼仪与信仰体系的不同,外界对其传统文化认知一直缺乏有效路径,过于突出文化生态保护的地域性,无疑也会限制民间文学自身艺术开放性与包容性的发展。

近年来,由于数字媒介技术迭代与经济社会结构的变革发展,当下少数民族传统生产生活方式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化,以互联网平台为主导的新媒介已经成为各民族日常生活交流的重要方式,如社交媒体、短视频、网络直播等,这对民间文学以实体空间为核心的保护传承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一个崭新的网络虚拟空间正在成为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见人见物见文化”的新阵地。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路径若再不及时变革创新,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发展困境。“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有着重要作用,作为极具特色的民族文化瑰宝,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只有积极探索被社会大众乐于接受的媒介活化形式,才能回归其源于人民、服务人民的艺术宗旨。

 

二、媒介创造转化: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动漫化优势与转化路径

动漫作为广受当代大众喜爱的艺术媒介,在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活态转化中具有不容忽视的媒介优势。首先,从少数民族的民间文本特色来看,各民族口头流传的神话、传说、史诗、叙事诗以及民间故事等,它们共同遵守着幻想故事特有的稳定秩序,为幻想故事赋予明确、简明的体裁特性,这与动漫艺术夸张性与假定性的媒介特质非常吻合,它能以概括化、意象化、简约化的影像符号,最大程度地承载少数民族口头传统中的丰富情感与异域想象,延续、深化、升华民间文学的艺术魅力。其次,从转化路径来看,动漫是民间文学从口头叙事向影像叙事的创造性转化,虽然动漫媒介会影响民间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完整特性与独特韵味,但就精神主题、形象谱系与审美诉求而言,也为其带来无限创意空间,有益于其创新与可持续发展。最后,从传承发展来看,动漫自诞生之初就与民间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美国、日本等动漫强国在民间文学资源开掘中均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而中国民间文学也为国产动漫民族化的辉煌发展提供了源头活水,建构了“中国动画学派”的叙事魅力,使得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国际动漫舞台中得到了更为广泛的传播与认可。

少数民族民间文学题材是中国动漫民族化创作的主要源泉之一,在中国动漫发展史上占据着独特而重要的历史地位。中国首部彩色木偶动画长片《孔雀公主》,首部木偶动画系列片《阿凡提的故事》等,均取材于少数民族民间叙事文本,这些作品表现着不同的民族心理、风俗习惯、风土人情和地方色彩,形成了不同的艺术风格,它们共同组成了中国动画民族化在内涵和结构层次上的多样性。而且,由于一些民族特有的习俗和生活模式并未被大众所熟知,因此在少数民族动漫作品涉及各种民族风情和民族特色时,很容易引起观众的好奇。因此,在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以下简称“上美厂”)开启的中国动漫民族化创作转向中,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作品自然成为“标民族之新,立民族之异”的重要选材。如由瑶族民间故事改编的《金耳环与铁锄头》、白族民间传说改编的《雕龙记》、傣族民间叙事诗改编的《孔雀公主》等,受到了社会各界乃至国际动画影坛的一致好评。1960年,《雕龙记》获罗马尼亚第二届布加勒斯特国际木偶电影节银质奖,著名儿童文学家贺宜曾评价其“整个故事想象丰富,情节曲折,画面壮丽”。据导演靳夕回忆,《孔雀公主》在内地上映时观众反响就非常强烈,尤其是木偶动画对少数民族大型神话史诗的成功转化,令观众备受触动,该片还曾在香港各大影院放映,同样受到当地观众与媒体的热烈欢迎。

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动漫化路径探索,不仅是弘扬民族文化、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的重要尝试,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文化认同、国家认同价值观建构的有力手段。作为动漫艺术的核心受众主体,青少年儿童既是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生力军,更是培育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群体。“寓教于乐”是动漫艺术的核心特色,而民间文学特有的民族性、艺术性与教育性使得两者在民族文化传承与伦理价值观教育中具有诸多共通之处。陈晓云教授认为,动画电影在意识形态诉求中,更着意于人类共性的文化内涵,因为儿童作为主体观众,与成人世界相比,其意识形态呈现出更少的差异性以及更多的普泛性。动漫作为承载大众意识形态的媒介形式,更擅长提取各民族共有文化因子,而且其概括化、简约化的特色,对少数民族文化具有极强的融合力与表现力,既可强化各民族丰富多样的文化形态,又能有效解决因民间审美习惯不同而造成的的棘手问题,在完善、拓展中国动漫内在多元一体文化效应的同时,也为增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认知与情感交流交融提供了重要的媒介窗口。

在新时代中国动漫产业特色化发展中,体量恢宏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资源动漫化的深度开掘,对丰富民族特色文化IP、完善中国动漫产业体系、促进少数民族文旅产业繁荣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在全球化语境下,中国动漫在美国、日本等动漫强国的冲击下,一度陷入市场生存困难、文化身份迷失、民族特色欠缺等发展瓶颈中,少数民族题材的动漫更是面临数量稀少、手法滞后、题材固化、发行艰难等现实问题,甚至存在着事实上的失语与缺席。黄永林认为,造成这种现状的关键因素是国产动漫偏离了民族化的发展方向,在内容创意中过度盲目跟风,忽视了民俗传统的文化根基,尤其是对各民族丰饶的民间文学传统文化资源开掘创新不够。西方动漫产业布局是以商业化、娱乐化的产业经济为核心,以消费需求为创作动力,通过夸张刺激的视听审美体验,不断激发广大受众的消费欲望、扩大消费需求,进而最大化地打造以“动漫IP”为中心的产业发展体系。而中国动漫民族化的特色,决定了动漫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民族生活的现实语境,它必须依托多元厚重的民族文化底蕴,建立起符合民族审美、民族情感、民族精神的“民族文化IP”,才能真正实现中国动漫产业的繁荣发展。在此前提下,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为映照多元民族生活的直接文化载体,在动漫化与产业化发展中,具有更为广阔的媒介转化潜力与市场前景。

在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动漫化的具体实践路径中,民间文本从民族口头传统到动漫影像化叙事的跨媒介转化成功与否,核心在于故事文本的原生性与媒介创新性的有效融合。虽然,动漫转化可被视为对民间叙事文本的一次再创作,但它并不是对其原真性与整体性的破坏,而是以创新的方式赋予其时代生命力,促进其可持续发展。亨利·詹金斯在跨媒介叙事理论中指出,一个跨媒体故事依托不同媒介平台展开,每个平台都会有新的文本为整个故事作出有差异的、有价值的贡献,每一种媒体都出色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动漫是一门综合的艺术媒介,它涵盖了文学、影视、戏剧、音乐、美术、表演等多层艺术形态,可以综合各类媒介优势,促成民俗传统、地域生活、民族情感与共同体意识等艺术主旨的多重融合与深度呈现,以整体性的媒介语言塑造民族艺术形象。所以,厘清少数民族民间文本内容的丰富内涵,并从时代视角、故事题材、文化底蕴、民族身份等层面将民族传统与动漫艺术的媒介特质完善整合,是促成其跨媒介转化有效展开的首要前提。

以时代视角开掘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动漫的人文价值。民间文学是各族劳动人民集体创造的艺术结晶,它既具有民间活态化的话语形态,也具有在时代化语境下观照民族发展历程的价值内涵。时代性是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传承的首要属性。余英时指出,所谓“现代”即是“传统”的现代化;离开了“传统”这一主体,“现代性”根本无所附丽。从《大圣归来》美猴王的自我救赎、《白蛇·缘起》人蛇之恋的生命轮回,到《哪吒之魔童降世》“我命由我不由天”主体意识的超越,在“快餐式”的生活节奏与文化消费的社会语境下,中国动漫试图借助对民间经典文本的重新演绎,深入思考当代社会现实与情感危机,实现了其在时代语境下的蝶变重生,受到了观众的广泛好评。与上述经典文本相比,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具有更为广袤深邃,且又充满丰富想象的叙事题材,艺术塑造空间更为灵活。2018年,上美厂推出的动画电影《阿凡提之奇缘历险》就以青春叙事与文本重构的创新手法,再续“阿凡提”传奇故事,虽然作品改编也凸显了想象力不足、民族特色不够鲜明等诸多问题,但作为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文本在时代语境下的创新尝试,仍然是值得肯定的。同时,在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动漫化中,也应充分认识到时代人文精神与民族文化传统之间的共有价值,结合时代社会语境与大众的审美倾向,强化其时代人文内涵,并借助动漫媒介符号的文化深描与再生转化,促成民族文化特色与时代内涵的深度融合。

以民俗文化底蕴丰富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动漫化的艺术空间。从艺术叙事空间来看,虽然故事文本是民间文学的主体性存在,但与之关联的民俗传统、生活习惯、民族情感等因素都是其动漫化不容忽视的文化基因。观众只有在民族实际的文化生活空间中,才能感悟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俗表演以及民歌民乐等浓郁的民族文化底蕴,才能深刻把握民间文学的叙事特色。在观众接受信息时,这些昭示浓郁民族特色的物象形态符号极具辨识度,观众能够瞬间被带进某种特定文化氛围之中。如果说,民间文学是民族文化心理丰富的表现,传达出各民族所具有的独特魅力和审美效果,那么民族服饰、装饰、图腾、舞蹈、乐器、歌谣、壁画、岩画等民间艺术形态,就是民族审美传统与民俗文化底蕴的具象呈现。而且,动漫主创群体在民族生活地域的实体采风考察,也是民间文学动漫化中不可缺失的一环。曲建方导演在拍摄《阿凡提的故事》时,就与摄制组同志深入南疆等地生活数月,积累了大量素材,吸收了维吾尔族风趣幽默、能歌善舞的性格特点,在此基础上设计了留着络腮胡、喜欢倒骑驴的“阿凡提”民间智者形象。金复载先生在主题音乐的谱曲中,也广泛借鉴了“木卡姆”婉转悠扬的曲韵风格,以及都塔尔、热瓦普等民族乐器的音色特点。正是主创群体对民族服饰图案、舞蹈仪式、节气习俗等物象传统的深层拓展,才使动漫影像能够与民俗物象、民族习惯相互呼应,在自然认知、生命想象、情感表达中进一步拓展民间叙事的艺术空间。

以民族文化认同建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动漫化的精神谱系。民间文学的演述内容与民族生活情境牢固联结,真实的地域元素、生活元素、文化元素促成了它宽泛的受众基础,形成了文化认同的民族叙事内核。民族性,是民间文学的根与魂,正是在民族性的支撑下,民间文学才形成了坚强的生命力,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传承和发展下来。民族性,也是动漫艺术与民间文学两者能够融汇互通、实现媒介转化的价值内核。在《长发妹》《龙牙星》《火童》《海力布》等经典作品中,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集体至上的家国情怀,以及民族共同体的意识形态,始终建构着中国动漫独具魅力的民族叙事风格。主创群体有意识地通过文化留存的记忆寻找民族身份认同,构建共同的民族想象。所以,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新现实去观照民族生活基础、生活主题和内在心灵世界、美学精神时,不能只借助民间文化符号之形,还要留民族精神之魂;不能只聚焦民间文艺新样态的繁荣,还要固民族文化之根本。在全球化时代,面对受众群体多样化、个性化的审美需求,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动漫化应立足于民族文化认同的叙事内核,强化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审美集聚效应。

 

三、产业创新发展:新时代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动漫化潜力与市场展望

动漫不仅是一种大众化的艺术形态,也是消费社会视域下极具活力的文化产业形态。在全球化与市场化的驱动下,以90后”“00后”为代表的新一代动漫受众群体不断扩充,据艾瑞调查发布的《2020年中国动漫产业研究报告》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动漫受众群体已突破4亿人,庞大受众基数使得动漫产业成为民族文化产业升级的重要对象。将民间文学资源转化为动漫产业资本,既是以市场力量推动其在大众视野回归的商业化手段,也是解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生存发展问题的重要实践。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独具的审美性、娱乐性、民族性等特色,强化了其异于其他传统文化消费的特有潜力,在当下大众审美疲态下,其自身特有的稀有性、象征性以及娱乐和教育等特性也正是文化资本获取高价值回报所要追求的。它的动漫化实践既能助力中国动漫民间叙事传统的回归,打造新时代民族文化IP,也能在新兴数字媒介技术的支撑下,提升新时代受众群体的民族审美体验,而且还能有效推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跨界融合,赋能新时代民族文旅产业发展。

(一)回归中国动漫民间叙事传统,打造新时代民族文化IP

民间文学产生于民间、流传于民间,它具有浓郁的民族审美传统与民俗生活属性,只有再次回到民间,回到民俗文化的根基中去,才能在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中真正获得生命源泉与发展根基。显然,将民间文学资源转化为动漫产业资本,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传播、民俗文化传承等具有显而易见的推动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的同时,仍要坚守民族性、民间性的创意本源,不能在一味追求市场化与产业化中消融掉自身作品的民族特色。张松林认为,艺术上的抄袭和模仿,只能成为他人文化上的附庸,是没有发展前途的,只有立足民族文化而去开掘创新,才能有所作为。作为在民间最方便、最普及、最具艺术活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在动漫媒介转化中应以内容为主,重塑民间叙事传统,彰显民族文化特色,打造民族文化IP,从而达到文化创意制胜,实现民间文学资源向现代动漫产业资本的创造性转化。

文化IP消费注重受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内在需求,少数民族文化IP的动漫化构建,可以革新当下消费视域中的动漫受众对工业化、标准化文化创意产品的审美疲态,赋予民族文化IP产业经济的发展活力。一些优秀的民间文学题材在前期动漫转化中已奠定一定的受众基础,具备了IP深度开发的市场潜力,如民间智者阿凡提的故事。自1980年《阿凡提的故事》上映以来就备受大众的喜爱,成为家喻户晓的动漫明星。一些主创团体对“阿凡提的故事”进行了再度延伸,如《少年阿凡提》《老小阿凡提》《纳萨尔丁》,以及上美厂动画大电影《阿凡提之奇缘历险》等一系列新作品不断上映,与阿凡提相关的跑酷手游、漫画绘本等也层出不穷,其持续火热的大众消费热情实质性地带动了新疆本土文旅产业的发展,折射出“民族文化IP”下的市场活力。

(二)拓展动漫转化的数字媒介空间,提升新时代受众的审美体验

动漫具有艺术与技术的双重特质,在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资源的转化中,不应忽视技术所带来的形式变革与大众审美的时代转向。受众既是民间文学创作与传承的主体,也是动漫产业的消费主体,注重受众审美体验的满足,是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动漫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数字化时代,动漫生产已不可背离工业化、技术化的生存语境,大众审美在消费社会催化下也开始从传统艺术的理性阐释与解读转向对数字技术带来的感官享受与精神愉悦。尤其是随着VRARMR等技术的不断成熟,新一代年轻受众更注重虚拟化、交互化的深度沉浸体验。动漫与电影、电视一样,都是诞生于技术革命的产物,它们的发展与科技迭代升级有着天然的依附关系。新技术在动漫作品中的广泛应用,可令其成为既能“看得见”“听得到”,又能“参与得了”的“具身化”媒介空间,进一步强化受众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整体性审美体验。

少数民族异于中原民间叙事体系的瑰奇壮丽与丰富想象,以及在文化媒介符号上特有的异域风情与审美情调,也为动漫化叙事预留了极大的技术表现空间。2007年,由上美厂根据蒙古族民间传说改编的动画电影《勇士》,是国内较早采用数字技术创作的一部作品,在全片83分钟的1800多个镜头中,约三分之一为数字三维镜头,尤其对苍茫辽阔的科尔沁草原全景镜头的呈现,给观众带来了极大的视觉震撼,在虚幻与真实的镜头之间,展现了蒙古族英雄叙事的恢宏大气。徐金龙认为,动漫影像植根于现代工业和现代人的惊颤体验,它在技术视域中的美学遐想里,为传统民俗文化资源赋予一股最强劲的生命力。数字媒介借助少数民族民间叙事的文化符号,以技术迭代提升民族想象力表达,以媒介拓展延伸大众的民族审美空间。在提升受众审美体验的同时,也深层浸润了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拉近大众与少数民族文化场域的审美距离。

(三)推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跨界融合,赋能新时代民族文旅产业发展

民间文学动漫化,是促成民族文化IP在大众媒体快速形成文化品牌效应的重要手段,而民族文化IP,又是实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实现跨界融合的核心支点。动漫媒介作为阐释民间文学时代价值、社会功用、文化传承的创新表现形式,近年来得到了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关注与认可。2017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组织创作一批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具有大众亲和力的动画作品。”2021年,“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正式列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中,成为23个重点项目之一。从资源、媒介、受众、产业等多重视角,聚焦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动漫化的文化品牌效应,形成以“民族文化IP”为核心驱动力的产业生态圈,既可促进民族文学、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等多业态的深度融合,也可与地方生态、乡村、康养、民俗、文博等产业开发实现有机联动,助推民族文化IP的消费潜力与品牌竞争力。

在少数民族民间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跨界资源整合中,需把握好民间文学题材与大众消费的契合位点,在最大限度保持民族艺术原始风貌的基础上,发挥动漫艺术自身的媒介优势、受众优势、传播优势、产业优势等特色,以传统文化为根、民间文学为本、民俗艺术为形、民族精神为魂,孵化为大众所欣赏接受的民族文化IP,通过创新性重组和开发利用完成民族地域文旅资源的产业价值闭环,探寻其从资源热点到产业支点的角色转变。如广西千年传说影视公司推出的《喀斯特神奇之旅》《铜鼓传奇》《那世纪》等作品,将动漫艺术与喀斯特地貌的自然风光、地域民俗“铜鼓文化”“那文化”等资源进行有机联动,在动漫文化消费热度中构建其与地域旅游、文创、餐饮、娱乐等产业融合点,实现功能互补、价值链转化,进而优化产业结构与业态创新,以多样化、多元化的融合路径,赋能少数民族地域的文旅产业发展。

 

四、结语

民间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精神情感、个性特征以及凝聚力与亲和力的载体,也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资源与民族根基,以及综合国力中不可或缺的坚实精神内涵。正是动漫媒介的传承活化与创新发展,才促成了诸多少数民族经典文本在大众视野的再次回归,强化了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融与情感交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指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曾为中国动漫民族化风格的构筑奠定重要基础,也必将在民族动漫风格回归中再次绽放光彩。但对于灿若繁星的民间文学资源而言,动漫化传承与创新仍是一条充满挑战的漫长征程,仍需广大文艺工作者以文化自觉的历史使命,赓续民间文学的艺术创造力与生命力,以凝聚民族精神的艺术精品来满足人民群众对传统文化回归的精神期待,夯实中华文脉的传承根基。

 

 

 

原文刊载于《民族学论丛》2024年第1期

文章推荐:李鹤

图文编辑:刘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