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清光 李跃平 周绪琳|从“少数民族文学”到“多民族文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 发布日期:2024-01-09   点击数:194  

摘要:结合经验材料梳理“少数民族文学”概念范畴下对少数民族文学独特性、差异性的强化以及由此形成的隔阂与不调适,分析“多民族文学”实践与理论探索的新拓展。指出“多民族文学”的命名是对“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超越,在思维方式上体现了由二元对立向多元一体的转变,在心理认知上体现了由民族视野向国家视野的转变,这一转变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学;多民族文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我国文学的繁荣兴盛是在各民族文化、文学长期互动、交流、交融中发展起来的。在不同时期,人们的文学观念不同,对文学范畴的命名会有所不同。换言之,对文学范畴的命名,体现了人们的文学观念。“少数民族文学”这一概念是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出现的,“由茅盾先生在1949年10月正式提出”。此后,从事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又提出“多民族文学”的概念范畴。

有学者认为,“多民族文学”概念的出场,是为了解决“少数民族文学”的入(文学)史困境。马梅萍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涌现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中很少见到民族文学的身影,民族文学陷入‘入史’困境。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民族文学研究界提出了‘多民族文学’及其衍生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以此替代之前的‘少数民族文学’命名。”对如何创建多民族文学史观、如何编写多民族文学史,学者们从存在的问题、可能的路径等方面展开了充分探讨。从“少数民族文学”到“多民族文学”,这一文学观念的更新固然有少数民族文学入史的要求、学科建设完善等方面的考量,其实在更深层次上表现出的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这一理念值得深入挖掘。本文拟结合经验材料梳理“少数民族文学”概念下对少数民族文学独特性、差异性的强化以及由此形成的隔阂与不调适,分析“多民族文学”实践与理论探索的新拓展,并阐释这一文学观念的更新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联。

一、“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出场:二元思维下的隔阂与不调适

“少数民族文学”是与“汉族文学”并置的概念。该概念的提出,是基于新中国“民族平等”的民族政策,体现了对少数民族文学的重视。“少数民族文学”概念提出后,对于何为“少数民族文学”、其涵盖的范围如何,没有明确、统一的界定。专家、学者们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大致形成了三种主要观点:作家民族身份、作品民族属性统一论;作家民族身份统辖下的作品属性或使用语言统一论;作家民族身份论。综合来看,这三种主要观点都强调少数民族文学的独特性以及与汉族文学之间的差异性。这种基于民族视野对独特性、差异性的强调,打破了以往唯汉族文学独尊的思维定式,但又形成了一定的隔阂、甚至不调适。

作家民族身份、作品民族属性统一论认为,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反映本民族生活的文学作品,才可称为“少数民族文学”。如,《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一书的主编毛星先生指出,“所谓‘民族文学’……第一,作者是这个民族的;第二,作品具有这个民族的民族特点,或反映的是这个民族的生活。”按照该观点,回族作家张承志创作的反映蒙古族生活的小说《黑骏马》,土家族作家汪承栋创作的反映藏族生活的《雪上风暴》,白族作家杨苏创作的反映景颇族生活的《没有织完的统裙》、反映德昂族生活的《崩龙人》,都要排除在“少数民族文学”之外。同样,像老舍(满族)、李凖(蒙古族)、胡可(满族)、沙叶新(回族)等创作的反映非少数民族生活的文学作品,也要排除在“少数民族文学”之外。问题是,这些被排除在“少数民族文学”之外的文学,是汉族文学吗?如果不是,那应该归于什么范畴?这是作家民族身份、作品民族属性统一论这一观点的不调适之处。

作家民族身份统辖下的作品属性或使用语言统一论认为,在作家的少数民族身份前提下,还要满足作品的少数民族属性或作品的少数民族语言形式这两个条件或其中之一,才是“少数民族文学”。如,曾任《民族文学》主编、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会长的玛拉沁夫,在《中国新文艺大系(1976-1982)少数民族文学集》中写的“导言”中指出:“以作者的少数民族族属作为前提,再加上民族生活内容和民族语言文字这二者或是这二者之一,即为少数民族文学。”在“导言”中,玛拉沁夫回顾、总结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概况,提到了93位少数民族作家,但未涉及老舍。也就是把老舍的文学作品排除在了“少数民族文学”之外。龙长顺从编写文学史的角度指出,“少数民族文学”应该是“少数民族作家写的少数民族生活的作品”。依据该观点,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文学作品,如果不能反映少数民族生活,则不能纳入“少数民族文学”的范畴。事实上,在实际操作中,这又很难严格界定。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文学作品,有的民族特色比较明显,而有的民族特色则不是那么明显。如,藏族作家饶阶巴桑发表在《民族文学》1982年第2期上的《北京诗抄(三首)》。凭诗歌的内容,看不出作品所反映的少数民族生活特色,只能读出这是参观首都北京的感受。该诗所表达的情感,也不具有族属排他性。

作家民族身份论认为,只要作家的身份是少数民族,那么其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就应视为“少数民族文学”。如,吴重阳在其专著《中国现代少数民族文学概论》中将“少数民族文学”范畴界定为:“凡属少数民族人民和作家创作的作品都应归入少数民族文学的范畴,不管其使用的是何种文字,反映的是哪个民族的生活。”该书第六章专门探讨了老舍创作的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和《四世同堂》。马学良等著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修订本)》也以“作家民族身份”来界定“少数民族文学”。该书指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既包括各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用自己民族语言所创作的作品,也包括各民族作者用汉语汉文所创作的作品。”在该书下册“满族作家及其作品”中,首先介绍的就是老舍及其作品。杨亮才等著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虽然没有给出明确的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定义,但从整部书的内容来看,也是采取民族身份来界定“少数民族文学”。该书既介绍了隶属于各少数民族的神话、英雄史诗、叙事诗、民间故事、歌谣等,又介绍了老舍(满族)、陆地(壮族)、李乔(彝族)等当代少数民族作家及其作品。

“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提出和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体制化,是各民族文学历史面貌还未被世人所知的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少数民族文学”概念范畴的出场,有利于彰显少数民族文学的独特性和差异性,但这一概念范畴又人为地造成了一定的隔阂和不调适,而且与“汉族文学”形成了一种二元对立关系。少数民族文学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应该得到尊重。但刻意追求独特性和差异性,会使得原本交融、富有弹性的多民族文学关系变得僵硬,乃至产生隔阂和不调适,遮蔽我国多民族文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实际存在,人为地割裂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有机联系。

二、“多民族文学”的实践与理论探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历史演进中,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对我国的文学事项,不应采取孤立、封闭、排他的视角来看待,而应将之置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视域下考量。事实上,在漫长的中华民族演进历史上,我国各民族文学在思想内容、创作手法、趣味体裁、文学形象塑造等方面在不断地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相互滋养,既有汉族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间的交流互动,也有各少数民族文学之间的交流互动,早就形成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交融局面。

“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的文学也是多元一体的。……它们各自在内核上分呈其质,又在外延上交相会通,从而体现为一幅缤纷万象的壮丽图像。”多民族文学交融是一种实际的存在,是与我国各族人民生活的交流、交融同步的。即便是我国唯一的全国性少数民族文学月刊《民族文学》,从创刊起也践行着“多民族文学”的实践和探索。这是对“少数民族文学”概念范畴的推进,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

《民族文学》创办于1981年。在“创刊词”中,《民族文学》确定的作品收录范围为少数民族作家、作者创作的文学作品和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但仔细爬梳每一期《民族文学》杂志,会发现该杂志除了刊载少数民族作家、作者创作的文学作品外,还会刊登汉族作家、作者创作的作品。如,《民族文学》1981年第2期刊登有汉族作者颂彦的散文《哈萨克风情》、1984年第4期上刊登有汉族作者秦仁的散文《苗家的婚礼》。到了1985年,《民族文学》还专门开辟了“汉族作家写边疆”栏目。该栏目编者特别指出:“解放后,有多少汉族作家工作和战斗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啊!其中许多同志至今仍然生活在那里,他们把自己的青春和才华贡献给了边疆,用他们的彩笔生动地描绘了边疆少数民族的生活;这些作品不但已成为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而且也使少数民族文学作者从中得到了启发和教益。”1985年第1期《民族文学》上刊登有汉族作家彭荆凤创作的反映傣族生活的小说《黄袈裟》和汉族作家冯苓植创作的反映蒙古族生活的小说《七月雨》。

《民族文学》除了刊登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作家、作者的文学作品外,还刊登有汉族作家、作者去少数民族地区采风、旅游所记载的游记、描写少数民族地区风貌、抒发对少数民族情感等的文学作品。2004年第5期《民族文学》登载了浙江作家、诗人黄亚洲创作的诗歌《云南印象》,同年第11期上刊载了湖南作者刘路平创作的散文《喀纳斯湖》。《民族文学》在2007年第9期开辟专栏“独特人文·天堂草原陈巴尔虎特辑”,在该专栏下收录了作家们在内蒙古陈巴尔虎旗采风所创作的散文、诗歌、小说等11篇作品,其中汉族作家创作的作品占7篇。汉族作家、作者创作的反映少数民族风貌、生产生活、抒发民族情感的文学作品,也纳入了《民族文学》的刊录范围。据笔者统计,从1981年至2019年,《民族文学》共刊登有228位汉族作家、作者创作的261篇(首)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纪实文学)。《民族文学》载文呈现了多民族文学的存在。

在中华文化大家庭里,本民族身份的作家书写他民族的文化事项,本身就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以长篇小说创作为例,汉族作家红柯以新疆生活为背景创作了爱情小说《乌尔禾》;范稳以藏区为背景创作了长篇小说三部曲《水乳大地》《悲悯大地》《大地雅歌》;冉平以成吉思汗和蒙古族历史史料为背景创作了《蒙古往事》;迟子建以鄂温克族生活为背景创作了《额尔古纳河右岸》等。《额尔古纳河右岸》还荣获第七届“茅盾文学奖”。评委在授奖辞中这样评价迟子建:“迟子建怀着素有的真挚澄澈的心,进入鄂温克族人的生活世界,以温情的抒情方式诗意地讲述了一个少数民族的顽强坚守和文化变迁。”多民族作家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隶属于中国作家协会的“鲁迅文学院”从2004年起每年举办“少数民族作家班”或“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培训班”,学员为少数民族作家和来自民族地区的汉族作家,如来自延边的汉族作家陈雪鸿受邀参加了2004年的“少数民族中青年作家班”。鲁迅文学院的非少数民族作家研讨班,也都有邀请少数民族作家参加学习,如2002年9月至2003年1月举办的第一届高级研讨班就有关仁山(满族)、潘灵(布依族)、巴音博罗(满族)、冉冉(土家族)等作家应邀参加学习。2019年9月,鲁迅文学院举办的第三十七届中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则是由来自56个民族的56位作家组成,为期4个月。2016年起,鲁迅文学院对参加“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培训班”的作家所创作的优秀作品进行资助,以“中国多民族文学丛书”的形式由作家出版社出版。收入“中国多民族文学丛书”中的作品有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文学评论等多种体裁,呈现了多民族文学发展的多样化景观,迄今已经出版了六辑共82部多民族文学作品。鲁迅文学院举办的这些研讨班、培训班对培养少数民族作家,繁荣发展当代多民族文学事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除了“多民族文学”创作实践外,专家、学者们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尤其是21世纪初也开始了“多民族文学”的理论探索。1995年,《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论》出版,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邓敏文教授,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多民族文学”命名的文学论著。全书分“总论”“内容论”“体例论”“关系论”“专题论”“著者论”“别论”等七编。在书中,作者写道:“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中国文学。”尤其难能可贵的是,邓敏文在书中提出“化合文学”的概念,用来论证“中国文学是由多民族文学组合而成的化合整体”。2000年,陈思和、刘志荣把汉族民间文学和非汉族民间文学纳入“多民族文学”的范畴加以讨论,一方面指出20世纪50、60年代收集、整理、改编多民族民间文学时受时代“共名”因素制约的历史局限性,另一方面探讨了多民族民间文学所蕴含的民间精神为当时知识分子文学创作所提供的文学滋养。“多民族文学”概念的提出,把对文学事项的认知由民族视野转向了国家视野。

同期,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的关纪新教授也开始认真思考各民族文学的关系。在《论各民族文学在互动状态下的多元发展》一文中,关纪新指出各民族文学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相互影响状态下的多元发展。“文学在每两个民族(即便二者在人数上和文化能量上有多么大的落差)之间沟通交往,总会构成一种双向交流的态势、双向互动的态势。”为推动对中国“多民族文学”关系的深入认识,关纪新以《民族文学研究》为平台,组织专家学者发起“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2004年,首届“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在四川大学召开,与会者围绕“‘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再认识”“多民族文学会通中的民族作家身份”等议题展开研讨。“多民族文学”是对“少数民族文学”与“汉族文学”二元对立的超越。“‘多民族文学’的突出特征在于将包括汉民族在内的中国文学拓展为新的多元整体。”从2004年至2015年,《民族文学研究》编辑部会同相关高校共举办了十二届“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论坛以“多民族文学的视野和目标”“多民族文学会通中的作家身份认同”“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理论建构”“多民族文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中国多民族文学关系”“中国文学整体格局下的多民族文学发展”“多民族文学教育”“多民族文学比较”等议题展开研讨,有力地推动了对“多民族文学”的概念范畴、“多民族文学”的学科定位与学科边界的讨论和阐释。

关纪新还通过《民族文学研究》发出“创建并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呼吁。从2007年第2期起,《民族文学研究》开设“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笔谈栏目。多位专家、学者参与了建立和确定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理论问题的探讨。

“多民族文学”的理论认识和探讨,并不仅限于《民族文学研究》这一平台。以专题形式组织“多民族文学”讨论的,还有《百色学院学报》《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和《中外文化与文论》。《百色学院学报》在2013年第1、2期设立“多民族国家文化与文学”专栏,邀请乐黛云、徐新建、陈跃红、I.P.Winner等专家以对谈、访谈或专题论文的形式在该专栏发表“多民族文学”的理论观点。徐新建在《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和2020年第6期主持“多民族文学”的讨论,这两期共发表7篇“多民族文学”的专论文章。学术辑刊《中外文化与文论》从2013年至2020年,持续刊发有曹顺庆、赵毅衡、徐新建、刘大先、罗庆春、陈跃红、乐黛云、梁庭望、阿地里·居玛吐尔地等22位专家学者以“多民族文学”为主题的访谈、专题论文等34篇。当然,还有以单篇形式发表在其他专业学术报刊上的“多民族文学”理论文章。如2011年,时任《民族文学》主编叶梅在《文艺报》上撰文《不断崛起的中国多民族文学》,从“多民族青年作家群体”“多民族文学版图”“少数民族母语创作和翻译”三方面总结了21世纪前10年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成果,并指出,“在今后的中国文化发展中,需从全球视野和文化软实力的高度、从保持文化多样性的高度来认识多民族文学成果。”蔡晓岭在《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发表《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共同体发展格局素描》,从“作品风貌的丰富性”“文学价值的鲜活性与互补性”等16个方面论证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文化整合效应的作用下,“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共同体已经形成”。艾光辉在《新疆财经大学学报》上发表《新疆当代多民族文学研究的新向度》,在指出目前新疆多民族文学研究存在较薄弱、较欠缺环节的基础上,建议从“多民族文学跨族际传播历程”“多民族文学跨族际传播现状”“多民族文学跨族际传播方式”“多民族文学跨族际传播效果”等多个向度来提升整体研究水平。

“少数民族文学”到“多民族文学”,代表着时代的推进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多民族文学’作为一种命名和场域,已越来越重要地体现在我们当今的中国社会。……在媒体、大学教材和公众生活的领域中,也都在越来越多地使用‘多民族文学’以及与此相关的‘多民族文化’‘多民族社会’和‘多民族历史’这样的提法。”大连民族大学于2008年设立“中国文学与多民族文学研究中心”。2012年,广西民族大学设立“文学人类学与多民族文化研究中心”。该中心定位为“多民族文学”跨学科、跨地域研究平台。“广西民族大学‘文学人类学与多民族文化研究中心’的创立,得到了国内相关学生团体的支持与参与,无疑为中国多民族文学的跨学科和跨地域交流合作增添新的平台,我们期待该中心推出具有民族与地域特色的厚重成果。”2011年中国比较文学学会所属的二级机构“中国少数民族比较文学分会”更名为“中国多民族文学研究会”。2013年由四川大学牵头、联合国内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中华多民族文化遗产与文化凝聚协同创新中心”,后更名为“中国多民族文化凝聚与国家认同协同创新中心”。名称的变更,进一步凸显了以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旨归的意识。

冠以“多民族文学”的专著陆续出版。2007年,韦建国所著的《多元文化语境中的西北多民族文学》系统梳理了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当代文学、哈萨克族口头文学和英雄传说、西北少数民族作家的汉语写作并对西北作家文学与外国作家文学进行了比较研究。2012年,李晓峰、刘大先合著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及相关问题研究》系统地阐释了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理论基础、基本内涵和构成要素。4年后,李晓峰、刘大先又合著出版《多民族文学史观与中国文学研究范式转型》。该书在指出中国文学史研究缺失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多民族文学史观与中国历史哲学转型的关系。2016年,马明奎所著的《多民族文学意象的叙事性研究》以原型意象为逻辑起点,建构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叙事性理论体系,并以此阐释了多民族文学的题材、价值建构和存在建构。2018年,黄伟林所著的《广西多民族文学的共同发展》以广西壮族、仫佬族、毛南族、仡佬族、水族、汉族、瑶族、苗族、侗族、回族、京族、彝族作家作品为依托,梳理、展示了广西多民族文学的文化符号、文学历史进程和文学审美呈现。2019年,余红艳所著的《天府镜像与文学中国:当代四川多民族文学发展研究》系统探讨了汉族作家文学的成都模式、彝族作家文学的凉山模式、藏族作家文学的甘孜模式、藏羌作家文学的阿坝模式以及四川多民族文学的发展特点。这些专著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注重各民族文学之间的相互关系、互动影响和共同发展研究。

“多民族文学”命名的多卷本丛书或系列丛书也陆续面世。2006年,夏冠洲、阿扎提·苏里坦、艾光辉主编的四卷本《新疆当代多民族文学史》出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蒙古族、回族、满族等九个民族的文学创作成就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整合和展示。夏冠洲、阿扎提·苏里坦曾撰文专门谈为什么这套书的关键词定为“多民族文学”而非“各民族文学”:“一是从民族文化上看,体现了新疆当代文学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从文化传统到语言载体都是多民族的;二是共同的时代背景和地域环境,使多民族文学之间互相吸收、借鉴、渗透,形成了一种相互交融的整合状态。因此,研究当代多民族文学也不应是一个民族一个民族的孤立进行,在研究不同民族文学的特质、优势、成就的同时,应研究它们相互之间的联系、渗透与影响,指出其在新疆以至全国多民族文学中的特殊地位和贡献。”2018年,黄伟林、刘铁群主编的《广西多民族文学经典(1958—2018)》出版。该套多民族文学经典共七卷12册,“为中国当代文学提供了一个多样性、区域性和多民族性的文学样本。”2019年,黄伟林、刘铁群主编的七卷18册《百年广西多民族文学大系(1919-2019)》出版。张俊显如是评价该套“大系”的出版价值和意义:“多民族视角的凸显,使得‘大系’的经典化意图获得了更大的可能性和价值空间。在‘大系’编选之前,主编黄伟林就在不少研究成果中使用了‘多民族文学’概念,这一概念视角可以说是‘大系’编选团队理论自觉意义上的又一次践行。”2017年至2020年,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的10卷本“多元一体视域下的中国多民族文学研究丛书”陆续由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该套丛书涉及神话研究、史诗研究、民间文学研究、母语诗歌研究、说唱文学研究、多民族文学互动研究、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研究等多方面、多视角。这套丛书的总主编姚新勇在“总序”中谈到:“丛书名为‘多元一体视域下的中国多民族文学研究’,这并非政治正确的口号,而是本套丛书研究特点的自然呈现,更是丛书作者之于中国多民族文学发展态势的敏锐观察与理论回应。”2020年,译林出版社出版由何平任主编的“文学共同体书系·中国当代多民族经典作家文库”第一辑共9册,收入蒙古族、藏族、彝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5个民族的9位作家如阿云嘎、扎西达娃、吉狄马加等创作的小说、诗歌等经典作品。该套丛书由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资助。主编何平以《走向“文学共同体”的多民族中国当代文学》为题为这套丛书书写了序言,其中谈到:“中国多民族文学是象征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文化标志,是国家值得骄傲的文化宝藏,与此同时,中国多民族文学在继承与发展的进程中逐渐成为中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所具有的民族身份在文学层面展现出了对于相应民族传统的认同与归属。”从“多民族文学”系列丛书的命名到丛书主编所作序言的表述,都体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

随着“多民族文学”理论讨论的深入,“多民族文学”教育也自然引起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专家、学者们结合相关调研,从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探讨“多民族文学”教育的意义和价值。曹顺庆、罗安平通过对我国“985”工程高校、民族地区重点高校、民族类高等院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教学情况的调研,指出:“中华多民族文学教学应当首先在中国综合性高校推进,随即在各类普通高校逐渐普及开设,使全国莘莘学子共同沐浴多民族文化之光!”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刘跃进教授针对汉语文学史研究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中国传统文章学面临的理论困境、综合性大学中文系忽视各民族文学经典的实际,呼吁“中华多民族文学经典理应进入中文系课堂”。陈平原探讨了“多民族文学”与民族团结和民族融合的互动关系,认为“有必要编译一册少数民族文学读本,并在大学里开设相关的必修课或选修课。……促使汉族学生更多地了解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及文学(及其蕴含的历史传统、宗教意识、生活习俗等),养成开阔的视野、宽广的心胸、多元的趣味,不仅有利于消除各民族间的隔阂、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更可促成中国‘多民族文学’的健康成长。”李长中则探讨了非民族院校开展“多民族文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和教学原则,并论证了在非民族院校开展“多民族文学”教学的重要意义:“当代大学生作为我国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通过多民族文学的学习和接受,培养、形成‘民族文学史观’及‘多元一体’民族观,对于了解我国多民族文学的现实价值,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国内高校中,四川大学是“多民族文学”教育的较早践行者。自2004年起,该校陆续在“中华文化”通选课、国家级精品课程“比较文学”和全校公选课“文化人类学”中融入“多民族文学”教育的内容。徐新建、梁昭总结了该校实施“多民族文学”教育所取得的经验,并认为已初步取得如下成效:“给学生传递了‘多元共存’‘尊重差异’的理念,改变学生对单一书面文学样态的认知,提醒大家对文学生活世界的关注,初步讲授研究‘多文学’的方法,引导学生进行多种研究和创作实践。”通过“多民族文学”教育,让各民族学子了解、熟悉、认可我国多民族文学的全貌、增强文化认同,对于民族团结具有重大意义。

从多民族文学实践到多民族文学理论,践行着多民族文学的交流、对话、相互滋养,阐释了多民族文学是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说明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文化共同体,这是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

三、结语与展望

持续的对外开放、高速的经济发展、不断提升的综合国力、源远流长的灿烂文化,使得我国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具吸引力的国家之一。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来我国旅游、学习和工作。这些外国人在我国亲眼目睹中国人民安居乐业、热情友善、社会安定有序、基础设施便捷、国家长治久安,自然会对我国产生强烈的好感和认同。有些外国人在我国各地生活、游历的过程中,会产生进一步了解我国各族人民日常生活和内心世界的想法,会用文字记载精彩纷呈的中华文化景观、讲述中国各民族的故事。如,在中国外文局工作的加拿大人Lisa Carducci(李莎)在工作之余走访新疆、内蒙古、宁夏等地区,采访当地普通群众,用法语创作了《这些新疆人》《这些内蒙古人》《这些宁夏人》,2008年由外文出版社出版。随后,《这些内蒙古人》《这些宁夏人》的英语译本以及《这些新疆人》的英语、俄语译本也陆续由外文出版社出版。来华外国人用自己的语言讲述中国故事,向世界展示一个发展中的、鲜活的中国,他们的文学创作也是我国“多民族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国“多民族文学”的新拓展。

同时,我国作家也在走出国门,融入世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作家走出国门进行学术交流、旅游观光已经屡见不鲜。中国作家以在国外的经历、生活、观察、体验为言说对象,展开跨域书写,积极参与和世界的沟通、对话,以文学思考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多民族文学”由国家视野进入国际视野,提供丰富世界文化多样性的文本体验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智慧。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世界各国人民应该秉持‘天下一家’理念,张开怀抱,彼此理解,求同存异,共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努力。”因此,“多民族文学”创作在积极参与世界文明交流互鉴过程中,可淬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价值,由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迈进。

原文刊于《民族学刊》2021年第6期,第19-26+117页,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请见原文。

文章推荐:刘亚娟;图文编辑:张雅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