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民族文学》2016年第1期
根据社会语言学家高拨尔(Henri Gobard)的观点,人们使用的语言从功能的角度可以分为四类,即母语,源于乡村或在乡村社区使用的本土语或地域性语言;媒介语,是商业贸易和官僚行政体系用语言;指涉语,用于传达意义和文化创造;神话语言,宗教或类似感情用。这四种语言可以分布在一种语言共同体内,也可以由不同的语言来充当不同用途①。在中国,通用的媒介语和指涉语是汉语,在面对外国语言文字和政治场合时,“中文”特指的就是汉语。对以少数民族语言为母语的少数民族作家来说,使用汉语写作时所碰到的问题,与使用母语写作的汉语作家就有很大的差异。
一般情况下,除回族外,中国的少数民族全都有自己的语言(当然,绝大多数满族人口今天都使用汉语),但有许多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字系统,像壮族地区有些地方原先就使用古壮字(汉字型孳乳文字)来记音,1957年,政府又推行了一套用拉丁字母书写的壮文方案,但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成为壮族地区的通用媒介语和指涉语符号,所以绝大多数壮族作家只能使用汉语作为自己的创作语言。中国有些少数民族有自己的文字,像蒙古族、藏族和维吾尔族等,这些民族使用母语的人口相对较多,所以还有很多作家选择使用本民族文字来写作。今天,我们讨论的少数民族作家汉语写作,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本民族有语言但无文字,或有文字但很少人使用,所以只能用汉语写作的,如壮族、鄂温克族等;一是有自己的民族文字,自己也会使用,但主要用汉语写作的,或没有学会本民族文字只能用汉语写作的,也有用双语写作的,如部分藏族作家等;还有就是回族和满族作家,他们使用汉语和汉字,所以用汉语写作相当于母语写作,却又具有某种特殊性。
我们知道,使用母语和外语,对思想的表达来说,具有相当不同的意义。一般认为,母语是自然的、感性的、不知不觉中会使用的,而外语是通过努力学习得来的,是理性的结果。“除非我们不断地并完全进入到一种陌生语言的环境之中,否则我们在学外语时只能说是接近了所谓的语言能力。一般说,语言能力只有在自己的母语中才能达到,亦即在人们生长和生活的地方所说的语言中才能达到。这就说明,我们是用母语的眼光学会看世界,反过来则可以说,我们语言能力的第一次扩展是在观看周围世界的时候才开始得到表现的”②。这也就意味着,使用非母语的其他语言,即使在使用时表面上看起来已经忘记了母语,而能用外语自如地思考,也还是参照了母语的思维,因为语言中包含了对世界的一种“前理解”。这种在母语中形成的思维方式即使在那些长期使用第二语言的人中也不会消失,而会压抑到精神世界的底层。法国著名的符号学家、作家、女性主义者克里斯特娃早年在保加利亚成长,后来在巴黎定居,并一直用法语工作和写作。她就意识到自己虽然早已不再使用保加利亚语,但其实内心并没有埋葬这种语言,它只是沉睡在记忆中。现在的她居住在法语搭建的住所中,在法语中存活着自己的精神和肉体的真正生命,也就是说她现在是用法语命名世界:“在进行这种命名的炼金术时,我独自一个面对法语。对存在进行命名,使我自身得以存在、我的身心都活在法语之中。然而,当事情变得复杂,就是说当我想到‘存在’就像想起一则故事……就会有一阵海浪涌来,迫使我采用某种笨拙的句法,采用某些来自深海的隐喻。它们与法语的礼貌和明晰毫无关系,但是却让一种空洞的不安渗入到我的安宁之中,此时我的语言就会违背法语的趣味”③。显然,即使像克里斯特娃这样能用法语自如地思考和写作的人,也会体验到非母语带给自己的局限,内心的最深层记忆是留给母语世界的,所以事情的另一方面就是母语给自己带来的不安,这造成对目前语言的“干扰”,逼迫自己使用笨拙的句法,违背使用语言的趣味并使用记忆深处的隐喻。既然改用另一种语言是一种痛苦,那么,人又什么要使用一种新的语言呢?“他之所以离开自己的母语环境,原因之一就是某种必然的需要或选择不可避免将他推向了接待国的目标语言。他对这种语言的爱既清醒又带着激情,这种新的语言为他提供了新生的机会:新的身份、新的希望”④。
对许多少数民族作家来说,汉语的意义也是如此。鬼子在《艰难的行走》中曾经谈到对于汉语的“语言的恐惧”,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就在这种对强势语言的恐惧中,也滋生了一种渴望,即掌握和征服这种貌似强大的异族语言。鬼子说:“对汉语的渴望是为了沟通,为了逃避,为了生存,最早的愿望绝对不是为了创作”。也就是,“如果想走出那片土地,如果想与外边的人进行正常的交流沟通,……我们必须掌握他们的汉语,这世界是属于汉语的世界,不是我们那种语言的世界!”这里可以明显看出作家内心的紧张,因为他必须“使用”的语言是属于“外边的”“他们的”,这里设置的“内”和“外”、“我们”和“他们”的二元关系,已经表露了作家明确的自我身份意识。在他的话里,我们也能理解其中非常明确的语言意识,汉语对他而言首先是一种媒介语,他要进入汉语的世界,是为了更好地生存,然后,他掌握这门语言了才用于文化创造,说到底进行文学创作乃是一种权宜之计。鬼子在回忆自己和汉语的关系的时候,多次表示过他对这种语言的异质性的明确感知:“我几乎很难表达,从小到大我是如何靠近和梦想掌握汉语的,回想起来,就仿佛一个远古时代的草民,艰难地渴望得到一把收割的镰刀。因为我是少数民族,我们的语言与汉语有着本质的不同,尤其是表达的方式”,但汉语对他们这些不懂汉语的人来说,却具有极强的召唤力,因为懂得了这种语言,就可以与汉人交换物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回忆起第一次挣钱是到街上卖草药天冬,这事使他产生了强烈的掌握汉语的渴望,而在路上发生的对话更凸显了不懂汉语的危险:“大人便问我,你上街干什么?我说去玩儿。他们问我,你会说官话吗?那所谓的官话就是我一直苦苦向往的汉语。你要是不会说官话你就回去吧”。从我所举的例子就可以看出,鬼子特别留意汉语的交换和经济功能。
除了作为“官话”的汉语所具有的利润预期之外,鬼子对自己的民族文化乃至民族身份的怀疑更加强了其对使用汉语作为指涉语进行文化创造的决心。他出生于罗城的少数民族家庭,奶奶祖上是仫佬族人,母亲是壮族人。但他认为自己的创作和自己的民族出身没有什么联系:“说真话,我那民族的出身并没有给我以创作的影响,原因可能是我们那民族演变到了我们这些人的时候,已经和汉人没有了太多可以区别的东西了。除了语言,我真的找不出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来。我们的节日也是别人的节日……我们的民族曾大量地出版过很多所谓我们自己的民间故事,但哪一个故事都可以在别人的故事里找到蓝本……我们的服装也是别人的服装……”而罗城是一个有着较深厚的写作传统的地方,鬼子也否认了这种传统给自己的影响,一是他很晚才知道这些前辈,至今也没有读过他们的书,曾经听过他们的讲课,却发现“他们对文学的理解与我对文学的追求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更激进的是,他其实否定了任何关于民族的本质认定,你说他是仫佬族人,他不否认,而你说他是壮族人,他当然也认可,他的母语就是当地的壮话。而他儿子,在他们家的户口簿里却是另一个民族:“因为我夫人是东北人,她说她是满族。我儿子觉得满族好,满族人当过皇帝,于是他就选择了满族”。儿子拥有选择的权利,儿子的选择并非因为这是一种民族自觉,或热爱母亲,而是因为那是一个统治过中国的民族!这种向强势文化的靠拢到底是鬼子儿子的想法,还是其父亲的想法?而鬼子写自己的夫人“她说她是满族”的言外之意也就不言而喻了。更有意思的是,他对仫佬族本身也试图进行解构,他说那是一个“变异”而来的民族,“书上说,我们这个地方原来是没有这么一个民族的,后来来了一帮北方战争的流亡者,为了生存和发展,他们与当地的女人生活在了一起,说着一种变种的语言,于是就成了仫佬人了”。实际情况如何,在这里并不重要,而是鬼子对这种说法情有独钟、深信不疑,与他儿子“选择”满族一样,他强调这个民族的来源高贵与强势。
但是,母语和母亲一样,是你无法选择的。鬼子因此认识到,汉语对于他,就是“借用梯子”:“因为语言的关系,写作对我来说,一直都是一件充满艰难的事情……任何一个构思好的小说,总是高高地挂在我的头顶,像一棵高高在上的果树,需要我高高地踮起脚尖,才能摇摇晃晃地触及到那些果实的存在,如果要将它们紧紧地抓住,将它们紧紧地攥在手里,一个一个地摘到篓中,我需要的仍然是别人的梯子”,“汉语的写作对我来说,永远是在借用别人的梯子”。他在这里把汉语理解为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和工具。这意思和中国古人和佛经里的认识一样,就是“得意忘言”“到岸舍筏”“上屋抽梯”“过河拆桥”“获鱼弃筌”之类说法,维特根斯坦在他的早期著作《逻辑哲学论》中也说过:“我的命题通过下述方式而进行阐释:凡是理解我的人,当他借助这些命题,攀登上去并超越它们时,最后会认识到它们是无意义的。(可以说,在爬上梯子之后,他必须把梯子丢掉。)他必须超越这些命题,然后才会正确地看世界”。如果说语言文字可以比喻作梯子的话,借用别人的语言文字恐怕就不像借用梯子那么简单好用了。鬼子对这一点有清醒的意识。“我相信任何一种语言都具有自己的生动性,是别的任何一种语种无法完全替代得了的,就像我们一直抱怨汉语是不可翻译的一样,翻译了就没有了语言里的那一种味道了”,“我那民族的土语同样具有很多汉语表达不出的生动,所以,逢年过节的时候,我们不管是来自上海的,还是来自北京的,在一起的时候,总会一脸兴奋地用我们的土语来完成我们久违了的聊天”。这里他说的是汉语无法完全表达他想表达的意思,因为这种非母语没有母语的生动性,没有那种感情和韵味,如果可能他还是愿意使用自己民族的语言,问题在于他的母语市场太小,他只能是逢年过节在老家与老旧亲朋相聚的时候才能兴奋地使用一回。同理,他要想把自己的想法、小说的构思翻译成汉语,也会碰到同样的问题,即汉语无法完整地表达他的内心,同时,他对汉语的掌握也就有可能只能达到工具性的那一面,而无法深入到那种语言的文化传统之中。
当然,即使是使用母语写作的作家,他的写作也可以视为一种翻译的过程:“也需要不断地翻译传达自己隐秘的激情,他所乐于翻译的那门基础语言,就是感性的语言。这种难以名状的基础语言,是我们心弦和梦想发出的嘈杂声,它从来不会被完全消除,不会被缩减为学校、部落、体制、媒体所使用的那些程式化的表达方式”⑤。而对于鬼子这样的汉语使用者,汉语写作只能是用理性的语言去翻译原先的感性的语言。也就是说,他要进行两次翻译,先将内心的语言翻译成在自己的母语中可以理解的形象、感受和认识,然后再翻译成汉语。所以,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作,其所碰到的困难要比母语写作多得多,需要付出的努力也要多得多。
对于鬼子这样的作家,由于本民族没有进行文化创造的文字,他选择汉语进行创作可能是不得已而为之。而对那些本民族有悠久的文字和文学历史的作家来说,进行汉语写作就是一种主动选择行为了。当然这种主动选择行为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如对汉语文化的真心倾慕,或对强势文明的应承,或对更大的语言市场的利润预期等等。以藏族作家阿来为例,我们就可以看到其中的复杂意味。藏民族有悠久的文化和宗教传统,历史上还产生过仓央嘉措这样伟大的诗人,当代也有些藏族作家坚持用藏文写作,如端智嘉等。阿来的特殊性是什么呢?阿来出生于汉藏交界的边缘地带,今四川省阿坝地区,在《阿来文集:大地的阶梯》中,他自己说,他“是一个回族与藏族的混血儿,所以选择了藏族作为自己的族别,仅仅是因为,从小在藏族地区长大,生活习惯最终决定了我自己在血缘上的认同感”——也许他应该感到庆幸,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就和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一样,我们也无法选择自己的民族,而他却可以选择——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他强调他选择自己的族别是因为后天的生活习惯而非血缘。在为儿子选择族别时,他同样强调的是文化而非血缘,他与一位教英语的汉族人结婚,所以他为儿子报了汉族:“他完全在一个汉语环境里长大,将来也不可能因为血缘上的原因回到保持藏族文化与藏族生活习俗最完整的乡村里去”。意味深长的是,他后来又为儿子改回了藏族:“直到我要离开家乡,去到四川省会工作时,才下决心把这个决定当成一个错误来加以更改。因为儿子将随我到一个差不多全部是汉族同学的学校里就学。我决定更改族别而让他在一个全新的环境中记住自己的血缘,因为在我们夫妻和他共同设计的未来道路时,已经没有多大可能使他还会跟他父亲出生的乡土背景有更多的关联”,“所以,惟有族别可以让他记住他的生命所来的地方”,“记住他生命水源中一支特别的源头”。对照这两段理由,阿来的想法似乎有很大转变。
那么,阿来用汉语写作的原因是什么?表面上看,用什么语言可能比选择族别要自由些,但实际情况也相当复杂。他上学的时候,他所在的藏区只有汉文学校,他没有学习过藏文,所以只好用他所掌握的汉语来写作。可问题不会这么简单。如果他对藏文感兴趣,也即对藏族的历史和文化感兴趣,他也可以寻找其他途径学习藏文,如他的一个学生就是这样。⑥而对于汉语和汉文化,阿来是真心倾慕的。甚至对一个还不熟悉汉语的少年,汉语本身也具有独特的魅力:“这样神圣的事物名字必得用我还不熟练的汉语来念,所以,我学舌学得相当拗口。这样的拗口更增加了我第一次面对一本《百科全书》时新奇与神秘的感觉”⑦,我们当然可以怀疑,这并非初次面对新的知识时一个使用异族语言的少年所可能产生的自然感觉,而是叙述者事后的追忆,加入了成年后的想象。
阿来作为一个藏族人,面对强势的汉语时并没有强调它功利或世俗的一面,也没有强调其引起的恐惧,反而是认同了这种语言的完善、美丽和雅致。阿来对于“有着最悠深最伟大的传统”⑧的汉语的无条件服膺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逻辑呢?借用布尔迪厄的话也许是恰当的:“这种历史哲学使得语言的某种内在动力成为其传布限度的惟一原理,掩盖了特定的一体化的政治过程,通过这种政治过程,一批特定的‘言说主体’实际上是受到诱导去接受官方语言的”⑨。这正和阿来认定人们在选择族别时采取的原则相一致:“这片土地上新的一代人在选择族别时,当然有理由根据趋利避害的原则来确认遥远生命源头的某种血缘了”⑩。如果说血缘都可以根据“趋利避害的原则”来选择“确认”,那么也可以认为阿来之所以觉得汉语“美丽”“雅致”并非真的是他的自然感受,而是一种从中受益后追加的“确认”。
也许是为了回应其同胞甚至是其他少数民族作家对他的身份的怀疑,阿来与鬼子一样,非常强调自己写作的普遍性意义。在《落不定的尘埃》中,阿来这样写道:“这个时代的作家应该在处理特别的题材时,也有一种普遍的眼光。普遍的历史感,普遍的人性指向。特别的题材,特别的视角,特别的手法,都不是为了特别而特别。在这一点上,我决不无条件地同意越是民族的便越是世界的这种笼统的说法。我会在写作过程中,努力追求一种普遍的意义,追求一点寓言般的效果”;“因为我的族别,我的生活经历,这个看似独特的题材的选取是一种必然”。只是这样抽干了具体历史内涵的普遍性,到底附着在什么地方呢?所谓普遍不是通过特殊表现出来的吗?阿来甚至把对特殊性的关注理解为一种中国的国民性:“在我们国家,在这个象形表意的方块文字统治的国家里,人们在阅读这种异族题材的作品时,会更多地对里面一些奇特的风习感到一种特别的兴趣。作为这本书的作者,我并不反对大家这样做,但同时也希望大家注意到在我前面提到过的那种普遍性。因为这种普遍性才是我在作品中着力追寻的东西。这本书从构思到现在,我都尽了最大的力量,不把异族的生活写成一种牧歌式的东西。很长时间以来,一种流行的异族题材写法使严酷生活中张扬的生活力,在一种有意无意的粉饰中,被软化于无形之中”;“异族人过的并不是另类人生。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他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别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以,我为这部小说呼唤没有偏见的,或者说愿意克服自己偏见的读者。因为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人都生活在特定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之中,所以我们在理解人们的思想与行为的时候也必须将其置于具体的历史脉络之中,可阿来却像要抓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一样,把“人”当成一种可以超越具体历史环境、不受特定的时空限制的普遍性的动物。这才是真正的“粉饰”与“软化”,因为这置现实生活中无时无刻不显现出来的民族、国家、政权、阶级、性别等等之间激烈的对抗与冲突于不顾,而像驼鸟那样将自己的大脑埋入仿佛是万应灵药的“普遍性”的沙尘中。到目前为止的人类历史,只有西方人敢于宣称自己的文化代表了一种普遍性,阿来认可的是不是这种普遍性呢?
与之相比,张承志本是以汉语为母语、在汉文化传统中长大的少数民族作家,但他却反而强调自己的穆斯林文化渊源。而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的鄂温克族作家乌热尔图,也是在汉文化环境中长大的,学习的也是汉文。只是因为“文化大革命”的冲击,他才回到了森林之中,成了一个和自己的民族同胞一样的熟练的猎手。在《我的写作道路》中,乌热尔图写道:“一九七六年,中国大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压抑而恐怖的时代变成了历史,就在这一年我对文学产生了兴趣,因为我心里有好些话想说,同时渴望把自己的声音用一种独特的形式呼喊出来。我开始尝试用汉文写作,在文字符号上我只有这样一个选择,因为鄂温克民族没有创造自己的文字,汉族文字已经变成对我影响最深,离我最近的,可以借用的符号形式”,“如果你要问到作为一个人口较少的民族作家,在自己的内心中意识到了什么?我要说, 我时时刻刻渴望摆脱某些文化发达的民族在我的头脑中不知不觉浸透的思维习惯, 我渴望用自己民族的情感和思维方式面对生活和创造文学,同时, 在一种思维自由的、良好的状态中面对整个人类文化, 汲取精华”;“作为一个人口稀少,面对现代文明冲击的,古老民族的第一代作家,我越来越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力图用文学的形式记录和保留自己民族独特的文化,因为她苍老的躯体变得十分脆弱;因为人类某些意识不到或者说不可避免的失误,正在使地球上一些珍贵的动物和植物,永远地消失;因为一些弱小和古老的民族文化时刻处于被动的,被淹没的文化困境之中”。这里作家只是将汉语作为表达的手段和工具,一种借用的符号形式,他想表达的思想观念和情感还是力图成为他本民族的。这一点能不能做到是另一个问题,但他的追求不是所谓的普遍性,而正是想让那正在消失的弱小民族的文化保留在一个强大的文化的视野中,这就与阿来那种看到“偶像的黄昏”就否定“偶像”的价值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了。
不管是只能以汉语作为写作工具/符号形式,还是主动选择汉语作为书写语言,选择非母语写作就意味着对汉语及其负载的传统、历史文化的不同程度的认同。“想象一种语言就是想象一种生活方式” ,“讲一种语言是自觉地接受一个世界,一种文化”?。确实,并不存在一个真空中未受污染的原生态的世界,也不存在这样一个本质化或同质化的民族,但在今天这个全球资本主义时代,如果我们不想成为一种新帝国主义的帮凶,则寻找到可以抵抗这种席卷全球的力量的集体资源,可能仍然得从那些被压迫和排挤的民族文化中发现。只有在这种抵抗与谈判的不断拉锯中,才可能出现霍米·巴巴所说的“第三空间”(thethird space?),当然这是一种乐观的想象。其实,在《大地的阶梯》和许多小说作品中,阿来倒是提到了许多汉藏边缘地带处于两种民族、两种文化、两种语言、两种时代的过渡地带和过渡时间的人们的矛盾、尴尬、冲突和痛苦,可惜他对这种“脱根”、“失据”和没有着落缺乏应有的同情和敏感,竟简单地以“过渡”“演进”“不识时务”“世风日下”等等解脱、解释和指责、嘲笑一番,而没有写出那种面临新的形势时寻找出路的复杂纠结。尖锐的读者可能会说,这是一个可以自由穿行于两种语言中的“成功”者的傲慢和自负,却对那些在历史的车轮辗压下的“失败”的同胞及其文化的消失没有表示应有的痛惜。
当然,阿来所面临的问题只是汉语写作的困难的一种。使用汉语进行写作的少数民族作家,可以称为少数中的少数。一方面,他们的民族在中国的人口中居于少数,另一方面,有的民族的作家在本民族中更是极少数,因为他们用的是另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写作。对于非母语写作,任何人都会视为畏途。有些作家甚至接近成年才能流利地说汉语,你可以想象他要用汉语进行写作需要多大的勇气。在另一个层次上,对于少数民族作家来说,如果写作用的语言不是自己的母语或日常用语,那么就会产生一个困难,即汉语仅仅是一个工具,而不是一种仿佛天然的存在方式。而语言本身确实又是一个生产性的过程,是活生生的社会实践。这就意味着,当作家进行非母语写作时,必须在写作中克服自己的习惯,而进入所使用的目标语言存在的世界中。这类似于古代中国作家使用的“文言”,那也不是作家们所使用的日常语言,而是一种书面语言,在这一点上,少数民族作家甚至比中国古代作家要优越,他们大多数人已经熟练地掌握了汉语,能在双语中穿行。正是在这种穿行中,少数民族作家可能发现了汉语的特殊性。正像一个人只有在掌握一门外语后,才可能真正意识到母语的特殊性,差异和对比使特性突出。一个人只会说汉语,就妄言汉语是世界上最优美的语言,那是不可信的。认识到这种差异,将异质带进汉语中,可能是少数民族作家对汉语写作的一种贡献。由于对两种语言的新鲜感,他们是最有可能“自铸伟词”的。当然,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工作,也唯因其困难,就更充满了诱惑。汉语本身,其实也不是天然如此,而是历史上形成的,由多种民族语言融合混杂而成,并不断地变化着,每天都在吸收新的元素。没有新鲜血液补充的语言一定会衰落。在这个意义上,少数民族作家的汉语写作,对于丰富汉语本身,确实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