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兆荣|博物志中动物生命之人类影像|论文 发布日期:2022-10-07   作者: 彭兆荣   点击数:699   文章来源:民族文学学会  
  彭兆荣|博物志中动物生命之人类影像|论文
 
  内容提要:当今世界,“生态危机”向人类社会拉响了警报,“生物多样性”生存环境面临严峻挑战。保护与人类同属的“生物圈”已经不再是一种道义上的宣传,而上升到关乎人类自身命运重大问题的层面。作为与人类相同、相共、相融、相属的生命体,“生物世界”为人类提供了一面反映、反照、反思、反省自我的镜子。人类通过生物世界中诸如原型、母题和属性等叙事与表述,让人类反观自我,起到“生命影像”观照作用。
 
  关键词:博物志;生物多样性;原型;母题
 
  引言
 
  2020年9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生态文明,增强建设美丽世界动力。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向世界承诺:“中国采取有力政策行动。中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治理。加快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步伐,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国家公园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高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识”,而且中国将于2021年在昆明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同各方共商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新战略。会议如期举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生物多样性除了物种之间的“生物链”关联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视角,即人类作为生物中的一类(man-kind),与其他生物种类存在着相同和相似的属性,包括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之间的同质性。具体表现为生物之间的生命纽带,人类对生物的生命关照与同情,尤其是人类应该承担起保护的使命;因为关注和关心生物的生命状况,正是关注和关心人类自己。同时,笔者还想强调:“生命共同体”还包含人类通过其他生物本性、属性、品性等的表现和呈现,反射和反映自身的“影像”:动物故事所演义的也可能、可以是人类自己。而从学科角度看,这一面“学科镜子”是博物学。换言之,“生态—生物—生命”的整体关照需要博物学。
 
 
  在通常情况下,人类社会经常通过社会“伦理”面具遮蔽了作为动物的“生性”,无论是无意还是刻意,比如残暴、好斗、炫耀、交合等。然而,“动物世界”仿佛是一面镜子,可以把人类面具后的本能真实地呈现出来,让人类看清自己。然而,我们却经常忽视、漠视这种博物志教育。正因如此,在人类的世界中,“动物缺席”成为人类自我中心语义的痼疾。英国学者胡司德(Roel Sterckx)认为动物的生命角色对于人类而言至少有四个方面的作用:自然与生物学的生命意义、社会学价值、权力对象与媒介作用、人类思维在表述上的助手。笔者增加一项:人类“自我镜像”,即通过博物学中“动物的故事”反观自我、反思自我,反省自我;毕竟,人类也是动物之一种,只是被人类自己把自己提升到“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高度而蒙蔽了双眼。
 
  一“老暴”原型
 
  所谓“原型”(archetype),指人类社会中的一种具有共性的基本形态、形式和形貌。柏拉图曾经借用这一概念来指事物的理念本源。在他看来,现实事物只不过是理念的影子,因而理念乃是客观事物的“理式”,即“原型”。而现代的原型理论(原型批评)主要受益三个不同的学科:以弗雷泽为代表的文化人类学、以荣格为代表的分析心理学和以卡西尔为代表的象征哲学。尤其值得强调的是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金枝》中总结的交感巫术(sympathetic magic)的两种基本规律:相似律(law of similarity)与接触律(law of contact),成为后来的原型理论的一个重要渊源。笔者无意纠缠于“原型理论”的讨论,却想表明一个基本的事实,也是原型理论所忽略的,即人们以往习惯性地在人类社会去寻找和归纳带有原型价值的文化现象,特别是通过人类远古时代,——比如在神话、传说、童话中去确立原型,并通过原型在历史和文化的类型化延续和延伸,或文学叙事进而做出“文化共相(同质性)”的研究。所以,在原型批评中,人类都是“主位”和“主角”,即使涉及动物或灵异等,也都属于“以人为本”的“拟人化”文学叙事;忘却了动物生命中的“人类动物性(同像)”,即通过动物作为“主位”和“主角”所表现出来的影像,反观与人类具有同质性的“原型”研究。笔者尝试提供几个案例。
 
  加拿大博物学家西顿为人们讲述了一个他所认识的“老暴”的故事。“老暴”是一只狼;只不过它不是一只普通的狼,而是一群狼的首领。“老暴”既是音译,即西班牙语中“狼”即Lobo;同时又是意译,墨西哥人又称“老暴”为“大王”。也就是说,“老暴”是一群野狼中的统帅,统治着一个狼的王国。这个王国地处新墨西哥北部的一个名叫“喀伦泡”的大牧区,“老暴”正是这一带威震四方的一只大灰狼:
 
  老暴统帅的那一群狼的数量并不多。这一点我始终不大明白,因为,在一般情况下,一只狼如果有了像他这样的地位和权势,总会随从如云,前呼后拥……不过,这些狼每一只都威震四方,其中大多数身材也比一般的狼大,特别是那位副统帅,可真算得上是一只巨狼了。但即便是他,无论看个头,还是讲勇武,在狼王面前就小巫见大巫了。除了两个头领,狼群里还有几只也是超群绝伦的。其中有一只美丽的白狼,墨西哥人管她叫“白姐”,想来该是只母狼,可能就是老暴的伴侣。另外还有一只动作特别敏捷的黄狼,按照流行的传说,他曾好几次为狼群捕获过羚羊。
 
  ……
 
 
  有一次,一个牧人听见了老暴耳熟能详的战斗呼号,便蹑手蹑脚地溜过去,发现喀伦泡的这群狼正在一块洼地上围攻一群牛。老暴远远地蹲在一个土岗子上,“白姐”和其余的狼正拼命要把他们相中的一头小母牛“揪出来”,可是那些牛紧紧地挤在一起站着,牛头朝外,以一排牛角阵对着敌人,要不是有一头牛面对这群狼的又一次攻击而怯阵,想钻到牛群中央去,这个防线是无法突破的。狼群只有这样趁虚而入,才把相中的那头小母牛咬伤了。可那头小母牛还远远没有失去战斗力。终于,老暴似乎对他的部下失去了耐心,于是他奔下山岗,大吼一声,向牛群猛扑过去。牛群的阵线立即土崩瓦解。那头被相中的倒霉蛋还没跑出二十五码远,就叫老暴逮了个正着。
 
  老暴是“国王”,曾经事业辉煌,然而结局却很惨,众叛亲离。它被当地的捕狼机给捉住了:
 
  当我走近他的时候,他还是爬起身来,竖起鬃毛,扯开嗓门,最后一次使山谷震荡起他那深沉洪亮的吼声。这是一种求救的呼声,是召集他的狼群的呼声。但是没有一点儿回音。
 
  ……
 
  我把肉和水搁在他身边,可是他一眼也不瞅……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他还以它平静的休息姿态趴在那里,不过,他的魂儿已经走了——老狼王死了。
 
  我们无妨将“老暴的故事”视为生物种类中一种带有普遍现象的类型,即原型来看待。我们甚至相信,人类原始社会中的许多形态便直接以动物世界的“原型”为模本。作者西顿在表述中是以“他”来称呼老暴,也就是说,“老暴”并非表述中的“拟人”而是“人”。老暴的社会与人类社会何其相似!既然人与其他生物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就一定存在着多种意义和隐喻性的原型,即超越单一生物物种的“原型”形态。换言之,人类同样可以将“原型”的概念扩大到其他生物种群的范畴,以对“他者”的关照更清晰地体认“我者”。这样做的逻辑前提是:人类也是生物种群的一种,人类不仅与其他生物形成了“生物链”,同时与其他生物种群具有许多共相和同质性,其他生物与人类形成了一个生命关联体,不仅动物之间存在着诸多的共相,甚至连病疫都同源而且相互传播:
 
  对于“我们是动物”这个明明白白的事实一直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根据至少回溯到柏拉图时代的文字记载,我们的祖先确实承认人类和所谓较低等生物之间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柏拉图曾若有所思地说:“人是没有羽毛的两足动物,鸟则是有羽毛的两足动物。”然而长期以来,人类一直希望能够通过人性的定义,让我们稳居于比其他生物高一级的地位。
 
  达尔文通过《物种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一书,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颖的(对许多人而言则是惊恐慌乱的)方式去设想人类与动物的关系。达尔文断定,人与兽分别居于一棵进化树的不同分枝上,并不处于分裂的两个对立面上。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与生物界的所有动物都是一样的。人类学家埃蒙德·利奇(Ed mund Leach)将人的“动物性”(animalism)视为“人类自然属性的一部分”。进化论为此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学科和学理范畴,“进化论”正是从自然物种的进化中确立了生物演变的基本原理。这一理论为人类做出了一个重大和重要的提醒和提示:人类作为生物的一种,也是进化而来的;尽管达尔文并没有直接研究人类。也就是说,人类可以直接研究自身,比如人类学;也可以通过与人类具有同质性共相的其他生物种群来反观、反映自己,比如博物学。逻辑前提是:生物之间存在着共同的“原型”。值得一说的是,人类学的学理依据正是博物学中的进化理论,也就是说,人类“进化”的原理是从其他物种的演化规律中获得的。
 
  概而言之,我们在“老暴”的故事中瞥见到了生物之间的原型影像,我们也在“老暴”的原型中看到了人类社会的某种生物本性和生命价值,看到了人类历史和社会“生物基因”的阴影和“老暴原型”的身影。甚至我们可以这样拷问:今日之世界所践行的价值难道不正在遵循“老暴”的原型价值吗?当笔者掩卷之时,眼前闪现了人类社会的许多“老暴”的历史场景。“老暴”无论是“他(人)”还是“它(狼)”,都在生命王国中,也都在“影射”人类社会。
 
  二“牺牲”母题
 
  所谓“母题”(motif),指一种不断重复出现的主题,母题包含着强烈的“动机”(motive),二者在语词上同源。人类文化之所以呈现出具有规律的“共相”与“共性”,而且在远古时期没有或不存在交流、采借的明显痕迹的情况下,许多事件、事物和事情却有着文化上的同像与同质。何以如此?最恰当的理由和解释就是人类在“基本需求”(basic needs)的生物性动机驱使下形成了相同主题。这也是为什么在历史上不断重复和重现相同“母题”的原因,在文化表象上具有非常明显的“共相”特征。而人类作为“动物”的一类,我们同样可以在其他生物的生命演绎中看到与人类相同或相似的“母题”。
 
  法国著名博物学家、昆虫学家法布尔在《昆虫记》中记述一幅惊心动魄的场面:金步甲“神圣的婚礼”。其中最令人震撼的一幕是雄性金步甲在迈入婚姻殿堂之后情愿将自己作为“牺牲”的“悲壮故事”:
 
  众所周知,金步甲是毛虫的天敌,所以无愧于它那园丁的称号。它是菜园和花坛的警惕的田园卫士。
 
 
  但是,它又有凶残的一面,尤其是雌虫;而雄虫却义无反顾地成为雌性凶残的“牺牲品”。
 
  几天以后,我又看到一个相似的场面……一只雌性金步甲从背后咬一只雄性金步甲。被咬者没做任何抵抗,只是徒劳地在挣扎,以求摆脱。最后,皮开肉裂,伤口扩大,内脏被悍妇拽出吞食。那悍妇把头扎进其同伴的肚子里,把它掏成个空壳。可怜的受害者爪子一阵颤动,表明已小命休矣。刽子手并未因此心软,继续尽可能往腹部深处掏挖。死者剩下的只是合抱成小吊篮状鞘翅和仍旧连在一起的上半身,其他一无所剩。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那骇人听闻地接受暴虐的“牺牲者”正是刚刚完成了神圣婚礼的“新郎”。
 
  如果这只是日常所见的对手之间的寻常打斗,那么被攻击者显然会转过身来的,因为它完全有可能这么做。它只要身子一转,便可回敬攻击者,以牙还牙。它身强力壮,可以搏斗,定能占到上风,可这傻瓜却任凭对手肆无忌惮地咬自己的屁股。似乎是一种难以压制的厌恶在阻止它转守为攻,也去咬一咬正在咬自己的雌金步甲。这种宽厚令人想起朗格多克蝎,每当婚礼结束,雄蝎便任由其新娘吞食而不去动用自己的武器——那根能致伤其恶妇的毒螫针。这种宽容也让我回想起那个雌螳螂的情人,即使有时被咬剩一截了,仍不遗余力地在继续自己的未竟之业,终于被一口一口地吃掉而未做任何反抗。这就是婚俗使然,雄性对此不得有任何怨言。
 
  ……
 
  交尾一完,在野外遇见一只雄性的金步甲便把对方当成猎物,将它嚼碎,以结束婚姻……金步甲的世界是多么残忍呀,一个悍妇一旦卵巢中有了孕无须情人时便把后者吃掉!生殖法规拿雄性当成什么,竟然如此这般地残害它们?
 
  显然,连作者法布尔到后来都无法对场景进行平静、客观的描述,他在控诉雌性金步甲虫的“罪行”,何以要亲手将刚入洞房的新郎以如此残忍的方式杀死。毕竟法布尔是人,人会将“同情”移植动物界,这很正常。我国文学家巴金看完著作后这样评价:“《昆虫记》熔作者毕生的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取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对于金步甲的行为,读者除了感到惊悚外,自然会从自身的角度去解读这种行为,而无论做何解读、做何阐释都是“人的行为”,这是阐释学中以客观为依据的基本原理。同时,任何一位读者也都可以做出“自己的解释”,这是“接受理论”中尊重读者自主权力的基本原则。在“客观—主观”的引导下,作为读者,笔者倾向于对雄金步甲的行为做“自我牺牲”的文学人类学解读。
 
  要生存就会有牺牲。牺牲母题是世界性的,而且具有专属的生物特性。与之附会、相似的行为、祭祀在人类远古社会比比皆是。在部落社会,人们通常会将自己的部落视为与其他生物一样的生命体,需要不间断地“喂养”“注入”“补充”其生命机体,就像我们每天需要吃饭一样。我们平时的食物链主要指以其他生物为食物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生命,比如每天都以其他生物(动物、植物)的“生命”为代价,我们每天吃的猪肉、鸡肉、牛肉、羊肉等。在部落社会,人类也曾经以自身的身体、血等为牺牲来“供养”自己的部落、亲族和家族,诸如“猎人头”“杀老”“血祭”等都是“牺牲”或同一母题的变形。人类通过残杀同类(包括血亲亲属)来达到某一种目的,而“牺牲者”毫无怨言。弗雷泽的《金枝》为我们提供大量有关“杀树精”(killing the tree-spirit)、“杀神兽”(killing the divine animal)、“杀神”(killing the God)、“杀老”(killing the old)的历史案例。因此,牺牲和祭祀,也成为历史延续的重要母题。
 
  如果生物种群在生存和延续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自我牺牲”的功能需求,这种生物需求的祭献形制便会产生;这是人类学“功能学派”的基本原理。同样,如果作为社会“机体”的生存和延续也需要与之相关的牺牲和祭祀,社会就会产生相关的仪式。从社会的延续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角度看,祭祀仪式中以“牺牲”为“贡献”的社会母题具有普世价值。以中国为例,“中国”怎么产生?看看《禹贡》便能明白;“贡”者为何?“贡献”也。没有“贡献”便无“中国”。传统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礼仪”作为一个国家的代表,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说的是国家有两件最重要的事情,祭祀与军事。而“牺牲”正是祭祀的伴随物。“牺牲”二字皆从“牛”,一则表明中华文明为农耕文明,以“牛”为大。所以“牛”成为牺牲也就顺理成章。“牛”在此代表动物,早先是“羊”,以及其他牲畜。古代将祭品通称为“牺牲”,具体而言,色纯为“牺”,体全为“牲”。衍义是为了崇高的目的舍去自己的生命或权利等。所以,在中华文明的历史中,“以牺牲为大”的母题一直相伴同行。
 
  在世界性的牺牲母题中,最有名的是《圣经》中的“替罪羊”。用羊替罪来自古犹太教,它源自一个宗教典故。《圣经·旧约》中说,上帝为了看亚伯拉罕是否真的忠诚自己(因为上帝即将给予他一个很大的承诺)。所以吩咐他,请他带着他的独生子以撒到一个指定的地方,并把以撒杀了作祭牲献给上帝。以撒是亚伯拉罕和撒拉九十多岁有的第一个儿子,因为是上帝赐给他的,所以他对上帝有信心,知道上帝是正义的,他的信念一定带来好的结果。所以正当亚伯拉罕拿刀要杀儿子时,上帝用“羊”替代他的儿子做祭牺牲。“替罪羊”,以“羊”为牺牲的祭祀也因此成了一个具有母题意义的专属表述。
 
  概而言之,人类无论作为生物种类还是社会种群,“牺牲”都是一个绕不过的话题。看完这一则故事,人们在震撼之余,习惯性地会将其与人类社会进行比照。金步甲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生活轨迹和生命规则,无论如何,我们都只能从人类的角度去观察、去分析。我更愿意将雄金步甲的婚礼之殇视为“自我牺牲”的崇高,因为它或许是生物世界的一种基本的生存需求。
 
  三属(鼠)性之悖
 
  所谓属性,通常指对象的性质和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具体包括两个基本的指示:对象的存在和我们与对象所形成的关系。二者之间可能出现相悖的情况,即对象的存在和对其的认识之间的矛盾。鼠之属性便是典型案例。也就是说,人们对待“鼠之属”在存在、认知、表述、态度上的矛盾现象非常独特:一方面厌恶它们,另一方面与它们相近、相处。如:中国人很看重“生辰—属相”的关系。在民俗活动和民间文学的表述中,十二生肖正是民间根据属相关系确立与十二地支相配合的十二种动物。有意思的是,中国人把十二生肖的首要位置给了老鼠:“很多人不解,为何中国人把老鼠列为十二生肖之首?有一种说法,十二生肖是按照动物活动的时间排列顺序,老鼠主要在子时,也就是两日交替的午夜十二点钟前后活动,所以被定为首位。”这种解释较有代表性。在十二时辰中,“子”介于前后两天交替的23点到1点之间,这个时段属于老鼠最活跃的时刻,因此鼠在十二生肖中排位第一,表示新的一天开始。于是,一个悖论骤然显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大抵反映了人民对这种动物的厌恶;但又将生辰属相的“第一把交椅”让给了它。
 
  造成这种“鼠纠结”还有一个直接的原因,即对老鼠的“属性”不了解,民众遂以“长相”代替了“属相”。其实,这是人类将“以貌取人”的态度移植于“以貌取鼠”的结果。事实上,如果以一些同属于鼠类,——比如松鼠做比照,人类的态度便截然不同;对与老鼠有着“远亲”关系的兔子,态度更是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人类甚至将兔子当作“萌宠”来对待。而松鼠是老鼠的“同类”,兔子是老鼠的“亲属”。事实上,老鼠与人类关系的“矛盾性”恰恰说明了人类在对生物多样性的认知上常常处于“悖谬状态”。如果有证据表明,人类与老鼠存在着生存上的“食物链”关系,或许人类对老鼠的态度会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有证据表明,黑家鼠(鼠类之一种)与中国人的祖先存在“共生”关系,具体地说,老鼠成了人类祖先重要的食物链。证据是:在我国北京猿人的遗址中,曾经挖掘出了不少黑家鼠的骨片。虽然像老鼠之类小型哺乳动物的骨片,在自然界及地层里受到酸性物质的作用,容易分解,但北京猿人似乎是将黑家鼠烧烤后取食的,因为在草木灰中采集到了不少相当完整的骨片。科学家推测,“黑家鼠之类在50万至30万年前的洪积世初期,已在人们的生活圈中活动,平时可能靠取食猿人吃剩的食物维持生存,当猿人没有食物可吃时,老鼠便成了他们的食物。从这个角度来说,老鼠称得上最早与人类共同生活的家畜”。生物科学在实验室里将小白鼠充当试验品,证明老鼠作为哺乳动物与人类具有基本的相同属性。从这一意义而言,小白鼠成为生物科技的“无名英雄”。艺术化的“米老鼠”明星受人追捧则另当别论。
 
  大致上看,人类与自己同生物圈中其他生物所表现出的“悖谬状态”有着以下几个特点:1.以“自我”为中心看待、对待其他生物。2.以“情境”中的功利确立认同关系。3.对周遭的生物种类以“益—害”进行简单区分和区隔,“益虫—害虫”之分最为常见;而老鼠通常被视为“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蟑螂)之一。熟不知,老鼠也可以是“益兽”。4.缺乏博物学常识,尤其是博物学的整体观,而是简单地将某一种(类)动、植物作为单一属性来看待,缺乏“生物多样性”生命共同体的整体视野。从这个意义上说,博物学能够让人以更客观、更全面、更整体、更周到的态度去看待和对待生物之间的属性。老鼠与人类同属于一个“生物圈”,无论人类喜欢或不喜欢,老鼠确实也曾带给人类社会“鼠疫”,但从人类与其他生物物种的关系看,老鼠的“功过”参半。
 
 
  事实上,以“老鼠”为主角的故事在民俗学、民间文学叙事中非常普遍。“老鼠嫁女”就是一则流传时间久远、流传范围广泛的民间传说。在漫长的流传过程中,这一民间传说不仅在皮影、傀儡戏、大鼓书等各种说唱类的民间文艺中出现了很多复杂变型,而且作为民间艺术的重要主题,它活跃于剪纸、木雕、竹雕、玉雕等民间工艺中,围绕这一传说还形成了一系列民俗活动。“老鼠嫁女”一直是民俗学关注的重要话题,在东亚地区都有流传;甚至通过“丝绸之路”西传。“老鼠”成了人民喜乐的角色。这里似乎又出现了另一个“悖谬形态”:即在民间文学叙事中,人民会将与自己生活关系密切的同圈物种作为“亲密关系”来对待,叙事风格也表现出喜乐的基调;而这与正统文学的叙事风格迥异。
 
  概而言之,人类与其他生物共同生活在一个自然环境里,是同“圈”的伙伴。人类与它们不仅形成了一个生物链的生存关系,同时也是生命关系。对于前者,“弱肉强食”表现为生物之间的某一种规则,而这种规则常常建立在生存需求的“食物链”关系上;对于后者,所有生物都有生命形式,都存在同情,也都需要关照。而民间对于老鼠的态度似乎并不那么苛刻,在民间文学中老鼠常是生活中的重要“伙伴”。
 
  结语
 
  当我们在春夏时节来到河岸边,来到田野里,我们看到小孩手持蒲公英吹散它绒毛般的小球时,我们或许不知道,这无意的动作正是蒲公英植物种子传播的途径:“随风吹送”。当人们把虎皮鹦鹉当作宠物,关在窄小的笼子里,让它做出种种“鹦鹉学舌”的举动时,我们或许并不知道在世界某一个平原上,数以万计的、成群的野生虎皮鹦鹉正在空中飞翔,那速度、那群体行为、那景观令人叹惜。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虎皮鹦鹉的脖子可以旋转180度。也就是说,它可以转过头去观察后面的事物。至于遍布于世界的超过200种的夜间动物猫头鹰那管状的眼睛,视觉极其敏锐,在漆黑的夜晚,能见度比人高出一百倍以上……凡此种种,我们似乎有了顿悟:现在的人们对于生物多样性知识的贫乏原来也是这些生物遭遇生存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人类有意无意地扮演着“帮凶”角色!
 
  曾几何时,人类与自然中的生物种群都生活在一个“平等”的世界里,它们之间甚至被作为“亲属”相待,遍布世界的“图腾”(totem,意为“他是我们的亲属”)现象就是证明。自从人类将自身从生物圈中的一员提升到了“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之时,在自然关系中就确立起了“以人为本”新型关系模式。问题在于,人类作为生物界的“老大”,需要担承起保护的责任,可是人类并没有做到,没有做好。“生态危机”“生物多样性”面临严峻局面的罪魁祸首正是人类自己。自然生物的博物学镜面或能够帮助人类通过“生物世界”清晰地照看一下自己,让自己清楚地知道,人类不过是它们中的一种,道理只有一个:人类的自大所造成的戕害对象也包括人类自己!让我们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告诫:“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如果我们缺乏对其他生物的博物学知识,那么“保护生物多样性”只能是一句空话。
 

  原文刊载于《民族文学研究》2022年第4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